一种纸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370852发布日期:2022-06-11 00:33阅读: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纸箱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产品包装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纸箱。


背景技术:

2.现代社会随着物流、运输等技术领域的发展和进步,各行业对纸箱用量越来越多,纸箱已成为运输包装的主力军。在纸箱生产过程中,部分产品版面相似度极大,易出现混料现象,且纸箱在打包后基本都是一模一样,难以识别是否有非同类产品混入。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纸箱,解决了现有版面相似的纸箱不易识别,易导致混料的技术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纸箱,包括:箱体,由依次折叠连接的搭舌、第一面板、第一侧板、第二面板及第二侧板构成;所述第一面板和第二面板两端均设置有外摇盖;所述第一侧板和第二侧板两端均设置有内摇盖;其中,所述外摇盖和内摇盖与所述箱体连接处设置有横压折线;所述第一面板、第一侧板、第二面板及第二侧板相连接处依次设有第一竖压折线、第二竖压折线及第三竖压折线,所述第一竖压折线和/或第三竖压折线外表面处设置有标识部。
6.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竖压折线表面处设置标识部,使得纸箱在生产过程中,员工能根据标识部来区分产品类型,排除是否有不同类产品混入,员工通过不同的标识能简单快速地查验产品是否存在混料现象,从而避免送到客户手中的产品出现混料现象。而且客户在相似成品堆码时,也能通过标识部进行区分,避免在生产、仓储时出现混料。
7.可选的,所述搭舌呈梯形结构,其长底边与第一面板折叠连接。
8.可选的,所述第二侧板远离搭舌的一侧具有延伸部,所述延伸部呈梯形结构,其宽度向外侧逐渐减小。通过在第二侧板上设置延伸部,使得纸箱在成型时,内摇盖与外摇盖之间具有间隙,进而避免包装过程中内摇盖与外摇盖发生重叠。
9.可选的,所述标识部内印刷有色块和/或代码。
10.可选的,所述标识部为矩形状。
11.可选的,所述标识部位于竖压折线中部位置处。
12.可选的,每端相邻的外摇盖与内摇盖之间均设有隔槽,所述隔槽与所述标识部中轴线相重合。通过隔槽的设置,有利于防止自动封箱时外摇盖与内摇盖之间产生干涉。
13.可选的,所述标识部的宽度略大于所述隔槽的宽度。
14.可选的,所述隔槽底部设置有相连通的倒三角槽,所述倒三角槽位于所述横压折线下方。
15.可选的,所述倒三角槽下端具有圆弧,所述横压折线与所述倒三角槽顶部两端相重合,竖压折线与所述圆弧中部位置处相重合。通过倒三角槽和圆弧的设置,便于第一面板、第一侧板、第二面板及第二侧板进行弯折。
16.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
17.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竖压折线表面处设置标识部,使得纸箱在生产过程中,员工能根据标识部来区分产品类型,排除是否有不同类产品混入,员工通过不同的标识能简单快速地查验产品是否存在混料现象,从而避免送到客户手中的产品出现混料现象。而且客户在相似成品堆码时,也能通过标识部进行区分,避免在生产、仓储时出现混料。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图1中a处结构放大图。
21.图3为图1中b处结构放大图。
22.图4为纸箱的使用状态图。
23.附图标记:1、箱体;10、搭舌;11、第一面板;12、第一侧板;13、第二面板;14、第二侧板;140、延伸部;2、外摇盖;3、内摇盖;4、横压折线;5、第一竖压折线;6、第二竖压折线;7、第三竖压折线;8、标识部;9、隔槽;90、倒三角槽;901、圆弧。
具体实施方式
24.在下文中,仅简单地描述了某些示例性实施例。正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认识到的那样,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不同方式修改所描述的实施例。因此,附图和描述被认为本质上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25.在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端”、“侧”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的限制。
26.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7.在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中的具体含义。
28.在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
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9.下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用来实现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的不同结构。为了简化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此外,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
3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31.在纸箱生产过程中,部分产品版面相似度极大,易出现混料现象,且纸箱在打包后基本都是一模一样,难以识别是否有非同类产品混入。
32.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纸箱,藉以解决上述问题。该纸箱包括:箱体1,及设置在箱体1两端的外摇盖2和内摇盖3。
33.箱体1由依次折叠连接的搭舌10、第一面板11、第一侧板12、第二面板13及第二侧板14构成。
34.外摇盖2设置在第一面板11和第二面板13的两端,内摇盖3设置在第一侧板12和第二侧板14的两端。外摇盖2和内摇盖3与箱体1连接处设置有横压折线4。即:外摇盖2与第一面板11、第二面板13的连接处设置有横压折线4,内摇盖3与第一侧板12、第二侧板14的连接处设置有横压折线4。外摇盖2和内摇盖3均呈矩形结构。
35.搭舌10呈梯形结构,其长底边与第一面板11折叠连接。第一面板11、第一侧板12、第二面板13及第二侧板14相连接处依次设有第一竖压折线5、第二竖压折线6及第三竖压折线7,第一竖压折线5和/或第三竖压折线7外表面处设置有标识部8。通过在第一竖压折线5和/或第三竖压折线7上设置标识部8,便于区分产品类型,使车间员工能通过这种简易方式查验产品是否存在混料现象。
36.标识部8位于第一竖压折线5和/或第三竖压折线7的中部位置处。标识部8为矩形状。标识部8内印刷有色块和/或代码,比如,在标识部8内印刷便于识别的色块,如:红色、黑色、黄色
……
等;或者在标识部8内印刷数字代码或字母代码,如:数字0、1、2、3、4

9等,字母a、b、c

等;亦或者在标识部8内印刷色块后,再印刷上与色块不同颜色的数字代码或字母代码。参照图4所示,在纸箱打包后(成品堆码时),通过标识部8上印刷的色块和/或代码就能快速的对纸箱进行识别,排除非同类产品,避免出现混料的现象。附图4中,是在标识部8处印刷上字母代码“a”。
37.每端相邻的外摇盖2与内摇盖3之间均设有隔槽9,隔槽9与标识部8中轴线相重合。标识部8的宽度略大于隔槽9的宽度。在一实施例中,隔槽9的宽度为6mm~7mm,标识部8的宽度是隔槽9宽度的2~3倍之间。通过隔槽9的设置,有利于防止自动封箱时外摇盖2与内摇盖3之间产生干涉。
38.在一实施例中,隔槽9底部具有相连通的倒三角槽90,倒三角槽90位于横压折线4下方。倒三角槽90下端具有圆弧901,横压折线4与倒三角槽90顶部两端相重合,竖压折线与
圆弧901中部位置处相重合,即第一竖压折线5、第二竖压折线6及第三竖压折线7与圆弧901中部位置处相重合。通过倒三角槽90的设置,且倒三角槽90底端为圆弧状的设置,便于第一面板11、第一侧板12、第二面板13及第二侧板14进行弯折。
39.在一实施例中,第二侧板14远离搭舌10的一侧具有延伸部140,延伸部140呈梯形结构,其宽度向外侧逐渐减小,即梯形结构的延伸部140长底边与第二侧板14侧边相连接。通过在第二侧板14上设置延伸部140,从而使得纸箱在成型时,内摇盖3与外摇盖2之间具有间隙,避免包装过程中内摇盖3与外摇盖2发生重叠。
40.本实施例中未作详细说明之处,为本领域公知的技术。
4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其各种变化或替换,这些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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