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包括皮带机本体,皮带机本体包括用于传送渣土的传送带和用于支撑传送带的托辊组,托辊组沿前后方向依次间隔布置,其特征在于:掘进机用出渣装置还包括用于固定在掘进机的主机上且沿前后方向延伸的轨道,皮带机本体包括位于前端的移动落料端,移动落料端导向移动安装在轨道上,托辊组包括至少两个导向移动安装在轨道上的移动托辊组,各个移动托辊组之间以及最前端的移动托辊组与移动落料端之间分别连接有柔性连接件,皮带机本体还包括用于驱动移动落料端前后移动的驱动机构,以使移动落料端从土仓中退出并带动各个移动托辊组回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有移动托辊组中包括仅设有上层托辊的单层托辊组以及同时设置有上层托辊和下层托辊的双层托辊组,双层托辊组位于相邻两个单层托辊组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双层托辊组设置至少两个,相邻两个双层托辊组之间设置的单层托辊组至少有两个。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双层托辊组包括托辊支架,双层托辊组的上层托辊安装在托辊支架上,托辊支架的顶部均设置有轮子支架,轮子支架上安装有滑轮,滑轮与所述轨道导向移动配合,托辊支架的底部连接有移动支架,双层托辊组的下层托辊安装在移动支架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为“工”字钢,轮子支架上安装的滑轮成组布置且一组中的两个滑轮分别布置在“工”字钢的腹板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移动托辊组包括托辊支架,托辊支架的顶部设置有轮子支架,轮子支架上安装有滑轮,滑轮与所述轨道导向移动配合,轨道为”工”字钢,轮子支架上安装的滑轮成组布置且一组中的两个滑轮分别布置在”工”字钢的腹板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托辊组还包括安装在轨道的后端且位置固定的固定托辊组,固定托辊组与最后端的移动托辊组之间也连接有所述的柔性连接件。
8.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移动落料端和各个移动托辊组安装在同一轨道上,移动落料端和各个移动托辊组均包括导向移动安装在轨道上的安装部,移动落料端后退时前方的安装部顶推后方的安装部以使各移动托辊组依次折叠。
9.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掘进机用出渣装置还包括设置在皮带机本体上的收纳装置,所述收纳装置具有供传送带穿过的穿孔和位于穿孔两侧并与传送带保持间距的缠绕结构,收纳装置还包括用于驱动缠绕结构绕穿孔旋转的动力机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缠绕结构为转动设置在收纳装置上的缠绕滚轮,两个缠绕滚轮之间的间隙形成所述的穿孔。
11.一种掘进机,包括主机,主机包括主梁、设于主梁上用于供人员进入的检修口、用于掘进的刀盘和设置在主梁内且位于刀盘后方的出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渣装置与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掘进机用出渣装置相同,出渣装置中的轨道固定在主梁的内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