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母粒制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色母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多数塑料制品都是由有色母粒材料制得,色母粒材料由于其优越的使用性能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应用,色母粒是各种塑料材料产品的原材料之一,因此色母粒的质量严重影响成品的质量,在色母粒的生产中,色母粒原料的干燥也是一个关键的工序。现有的干燥色母粒的方法是将色母粒直接加入到干燥结晶桶中,干燥过程中存在着干燥效果较差、含水率不均匀等现象,影响色母粒加工的成品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色母干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色母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罐室,所述干燥罐室上侧一端设置有第一加料口,所述干燥罐室上侧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加料口,所述干燥罐室下侧设置有支撑脚,所述干燥罐室内壁设置有第一挡料板,所述第一挡料板下侧通过第一连接杆固定设置有第二挡料板,所述第二挡料板下侧一端设置有烘干盘,所述烘干盘下侧设置有加热器,所述烘干盘下侧固定设置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四周固定设置在干燥罐室内壁,所述干燥罐室外侧固定设置有鼓风机,所述鼓风机连接有进风管,所述进风管延伸至干燥罐室内壁一侧,所述第一连接杆一侧固定设置有风干扇,所述干燥罐室顶部设置有出风口,所述干燥罐室底部设置有出料口。
优选的,所述第一挡料板和第二挡料板设置成圆环状,且第一挡料板和第二挡料板向下倾斜设置。
优选的,所述风干扇包括电机、转轴和叶片,所述叶片安装在转轴且设置有三个。
优选的,所述第二挡料板下部固定设置有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连接杆一端固定设置在干燥罐室内壁。
优选的,所述出料口上安装有出料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此色母干燥装置,通过第一挡料板和第二挡料板设置成圆环状,且第一挡料板和第二挡料板略向下倾斜设置,能够缓冲色母粒的下落速度,提高色母粒在干燥罐室的干燥时间,使色母粒干燥的更彻底,通过设有的风干扇,能够在色母粒下落的过程中进行风干,通过第二挡料板下部固定设置有第二连接杆,提高第一挡料板和第二挡料板工作时的稳定性,通过出料口上安装有出料阀,便于控制干燥好后色母粒的排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挡料板和第二挡料板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烘干盘俯视图。
图中:1-干燥罐室;2-支撑脚;3-第一加料口;4-第二加料口;5-第一挡料板;6-第一连接杆;7-电机;8-第二挡料板;9-风干扇;10-加热器;11-固定架;12-转轴;13-叶片;14-第二连接杆;15-烘干盘;16-出料口;17-出料阀;18-进风管;19-出风口;20-鼓风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色母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罐室1,所述干燥罐室1上侧一端设置有第一加料口3,所述干燥罐室1上侧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加料口4,所述干燥罐室1下侧设置有支撑脚2,所述干燥罐室1内壁设置有第一挡料板5,所述第一挡料板5下侧通过第一连接杆6固定设置有第二挡料板8,所述第二挡料板8下侧一端设置有烘干盘15,所述烘干盘15下侧设置有加热器10,所述烘干盘15下侧固定设置有固定架11,所述固定架11四周固定设置在干燥罐室1内壁,所述干燥罐室1外侧固定设置有鼓风机20,所述鼓风机20连接有进风管18,所述进风管18延伸至干燥罐室1内壁一侧,所述第一连接杆6一侧固定设置有风干扇9,所述干燥罐室1顶部设置有出风口19,所述干燥罐室1底部设置有出料口16。
所述第一挡料板5和第二挡料板8设置成圆环状,且第一挡料板5和第二挡料板8略向下倾斜设置,能够缓冲色母粒的下落速度,提高色母粒在干燥罐室的干燥时间,使色母粒干燥的更彻底,所述风干扇9包括电机7、转轴12和叶片13,所述叶片13安装在转轴12且设置有三个,便于在色母粒下落过程中进行风干,所述第二挡料板8下部固定设置有第二连接杆14,所述第二连接杆14一端固定设置在干燥罐室1内壁,提高第一挡料板5和第二挡料板8工作时的稳定性,所述出料口16上安装有出料阀17,便于控制干燥好后色母粒的排出。
工作原理:待干燥的色母粒通过第一加料口3和第二加料口4,投入到干燥罐室1内,通过第一挡料板5和第二挡料板8设置成圆环状,且第一挡料板5和第二挡料板8略向下倾斜设置,能够缓冲色母粒的下落速度,提高色母粒在干燥罐室的干燥时间,风干扇9在下落的过程中进行吹风,提高干燥效率,色母粒下落到烘干盘15上进行烘干,最终干燥好的色母粒由出料口16排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