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发热板加热热压机模板的加热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724676发布日期:2018-06-19 04:29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是一种应用于人造板热压机的加热方法,具体是一种用发热板加热热压机模板的加热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热压机的加热方式都是用导热油锅炉的导热油加热热压机的导热板,再由导热板经导热缓冲垫把热传递到热压机的模板,当模板温度达到一定值时,就可以进行热压生产了。

现有技术中热压机的加热方式都是间接加热,是先用锅炉把有机热载体导热油加热到一定温度,再用高温油泵把加热的导热油输送到热压机的导热板,再由导热板经导热缓冲垫把热传递到模板,这种间接加热方式效率很低,需要高温油泵不停的把导热油循环,整个系统热效率很低,很大一部分热会损失在中间环节上,而且工人工作环境温度很高,因为锅炉和热压机都是一个很大的发热体。针对现有技术中这方面的缺陷,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用发热板紧贴热压机模板的加热方式,省去了原来复杂的导热油锅炉的加热系统。发热板紧贴在热压机模板的背面,发热板和压机承压板之间用隔热缓冲垫隔热处理,隔热缓冲垫阻止了发热板产生的热向压机承压板传递,发热板和压机模板之间用耐高温绝缘纸绝缘处理,使发热板产生的热通过耐高温绝缘纸基本上把热全部传递到热压模板上,因为发热板上面是隔热缓冲垫,这种结构使发热板产生的热没有别的去处,只有传递到热压机模板上用于热压生产,和原来复杂的导热油锅炉系统相比,发热板的加热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热效率显著提高。而且普通冷压机只要装上发热板也就成了冷热两用压机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用发热板加热热压机模板的加热方法,具体发热板的结构为:与压机工作台面大小相当的两头有接线端子的发热板和为发热板供电的功率相当的380伏的变压器。具体是用变压器的次级绕组电压直接接上与压机工作台面大小相当的发热板,使其直接发热。发热板在压机结构中的具体布置位置是发热板上面依次是隔热缓冲垫,压机承压板(工作台面),下面依次是耐高温绝缘纸、压机模板。需双面加温的压机下承压板(工作台面)上也要有发热板,具体布置是发热板上面依次是耐高温绝缘纸,压机模板,下面依次是隔热缓冲垫,压机承压板(下工作台面)。多层压机的层数决定了发热板数量。

因为加热装置是大功率,大电流(几千安培的级别)的结构,发热板面积又大,采用一台变压器从发热板的一个角接线进电时发热板温差大,接线端子电流太大,而采用两台相同功率相同电压的变压器并联对发热板供电,两台变压器从发热板的两个角接线进电,减小了发热板的接线端子的电流,改善了发热板的温差问题。

本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简单的发热板的加热方式,使整个系统热效率显著提高,省去了复杂的导热油锅炉加热系统,大大简化了压机结构,提高了整个热压机的安全可靠性,节约了时间,用导热油锅炉的热压机都需要很长(100分钟左右)的预热的时间,现在这种结构只有很小的一个发热体了,所以大大缩短了预热时间,而且使工人工作环境的舒适性显著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加热装置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方案中多层热压机电阻带加热方法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方案中单层双贴的热压机电阻带加热方式的示意图。

图4为两张发热板双变压器并联接线示意图。

图中:

1导热板2导热缓冲垫3热压机模板4高温油泵5锅炉6高位油槽7低位油槽8热压承压板9隔热缓冲垫10发热板11耐高温绝缘纸12 压机模板13次级绕组14铁芯15初级绕组16发热板连接线17接线端子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发热板加热热压机模板的加热方法,该加热方法包括与压机工作台面大小相当的两头有接线端子17的发热板10和为发热板10供电的功率相当的380伏变压器。为解决大面积的发热板大电流供电时的温差问题,而采用的用双变压器从发热板的两个角进电,减小了发热板10的接线端子17的电流,改善了发热板的温差问题。所述变压器包括次级绕组13、初级绕组15,以及在所述次级绕组13、初级绕组15之间的铁心14;所述初级绕组15连接380V电源,所述次级绕组13直接连接发热板10,通过所述次级绕组13对发热板10直接供电使其发热的加热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除发热板10的加热方法外,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还包括把原热压机导热缓冲垫改成隔热缓冲垫9,原来的热要从导热板经导热缓冲垫传递到模板的,现在是发热板10 紧贴模板。把导热缓冲垫改成隔热缓冲垫9是防止发热板10产生的热传递到热压机承压板,降低了热效率,使发热板10产生的热基本上都用于热压生产,而原来的主要发热体压机导热板现在也就是个承压板的功能了。

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修改和完善,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当以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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