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皮带硫化的套管式牵引接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5822发布日期:2019-09-20 21:11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皮带硫化的套管式牵引接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皮带硫化牵引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皮带硫化的套管式牵引接头装置。



背景技术:

管带机在皮带硫化时,由于皮带在进入标准段后,将以管状的形式出现,因此,需要使用专门的牵引装置。其中牵引头作为专门的牵引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牵引头也要特别考虑,既要能够成管状,又要有足够的承受力和良好的对皮带固定,但是,现阶段通常采用的牵引接头装置存在结构设计不合理,牵引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影响着皮带的牵引质量和速度,导致硫化作业不能顺利进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用于皮带硫化的套管式牵引接头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皮带硫化的套管式牵引接头装置,包括外套管和内套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套管位于所述外套管的内部同轴设置,所述外套管和所述内套管均采用镀锌钢管,所述外套管的一端同轴固接有变径外管,距离所述变径外管较近的所述内套管的一端同轴固接有变径内管,所述内套管的内部同轴设有拉杆,所述拉杆的一端位于所述内套管内部并且同轴连有钢板,位于所述内套管内部的所述拉杆上设有外螺纹,所述钢板位于所述内套管内,所述钢板的左右两侧通过若干螺母固定在所述拉杆上,所述钢板的截面为圆形,所述钢板的直径大小介于所述变径内管的最大直径和所述变径内管的最小直径之间,所述拉杆的另一端依次穿过所述变径内管、所述变径外管固接有拉环,所述拉环位于所述变径外管的外侧,所述拉环为设有缺口的圆环结构。

所述拉杆的直径为20mm,长度为1000mm。

所述拉环的直径为100mm。

所述外套管的直径为300mm,管壁厚度为6mm,长度为1000mm。

所述内套管的直径为200mm,管壁厚度为6mm,长度为1000mm。

所述变径外管的直径为150mm,高为200mm。

所述变径内管的直径为100mm,高为150mm。

所述钢板的厚度为10mm,直径为150mm。

所述螺母采用M20,数量为3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设置外套管,内套管,变径外管和变径内管,组成渐缩套管式结构,配合设有拉环的拉杆,不仅改善了管状皮带的牵引效果,而且在使用过程中提高了皮带的牵引质量和速度,使得硫化作业能够顺利进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拉杆;2-拉环;3-外套管;4-内套管;5-变径外管;6-变径内管;7-钢板;8-螺母;

以下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参照附图进行详细叙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皮带硫化的套管式牵引接头装置,包括外套管3和内套管4,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套管4位于所述外套管3的内部同轴设置,所述外套管3和所述内套管4均采用镀锌钢管,所述外套管3的一端同轴固接有变径外管5,距离所述变径外管5较近的所述内套管4的一端同轴固接有变径内管6,所述内套管4的内部同轴设有拉杆1,所述拉杆1的一端位于所述内套管4内部并且同轴连有钢板7,位于所述内套管4内部的所述拉杆1上设有外螺纹,所述钢板7位于所述内套管4内,所述钢板7的左右两侧通过若干螺母8固定在所述拉杆1上,所述钢板7的截面为圆形,所述钢板7的直径大小介于所述变径内管6的最大直径和所述变径内管6的最小直径之间,所述拉杆1的另一端依次穿过所述变径内管6、所述变径外管5固接有拉环2,所述拉环2位于所述变径外管5的外侧,所述拉环2为设有缺口的圆环结构。

所述拉杆1的直径为20mm,长度为1000mm。

所述拉环2的直径为100mm。

所述外套管3的直径为300mm,管壁厚度为6mm,长度为1000mm。

所述内套管4的直径为200mm,管壁厚度为6mm,长度为1000mm。

所述变径外管5的直径为150mm,高为200mm。

所述变径内管6的直径为100mm,高为150mm。

所述钢板7的厚度为10mm,直径为150mm。

所述螺母8采用M20,数量为3个。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管状皮带固定裹在内套管4上,外界牵引装置通过拉杆1上的拉环2拉动钢板7,使得钢板7通过变径内管6拉动包裹有管状皮带的内套管4移动,使得内套管4移向设有变径外管5的外套管3,渐缩套管式结构使得管状皮带越拉越紧,不仅改善了管状皮带的牵引效果,而且在使用过程中提高了皮带的牵引质量和速度,使得硫化作业能够顺利进行,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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