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21647发布日期:2019-08-13 20:41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塑料切割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



背景技术:

导光板是利用光学级的亚克力/PC板材,然后用具有极高反射率且不吸光的高科技材料,在光学级的亚克力板材底面用激光雕刻、V型十字网格雕刻、UV网版印刷技术印上导光点。利用光学级亚克力板材吸取从灯发出来的光在光学级亚克力板材表面的停留,当光线射到各个导光点时,反射光会往各个角度扩散,然后破坏反射条件由导光板正面射出。通过各种疏密、大小不一的导光点,可使导光板均匀发光。其中,纳米导光板生产中需要用到塑料边料切割装置。

现有技术中,塑料压出成品的两边无法一次得到需要的直线产品,且切割过程中容易产生粉尘,严重污染了现场的工作环境;同时,普通刀片切割的断面不均匀,影响了成品的质量,普通刀片的使用寿命也不够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包括有两组对称设置的切割结构,两组所述的切割结构通过连接件相互连接固定;

所述切割结构包括有机台和吸尘机构,所述机台的顶部固定设置有托物平板,所述托物平板上开设有切割口,所述机台的侧壁上设置有圆锯刀片,所述圆锯刀片的上端穿过切割口;

所述吸尘机构包括有吸气管,所述吸气管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吸尘头,所述吸尘头位于切割口的上方,所述吸尘头的底部边缘设置有软质阻挡层。

优选的,所述吸尘头呈方形漏斗状。

优选的,所述软质阻挡层的材料为海绵或鬃毛。

优选的,两组所述切割结构的机台通过多个连接件相互连接固定。

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设置两组对称的切割结构,可对塑料品的两边同时进行切割,提高了工作效率;设置有吸尘机构,可对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碎屑进行吸附,避免污染现场的工作环境。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使用圆锯刀片进行切割,切割的断面均匀,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同时使用寿命长。

(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软质阻挡层的设计,可对要切割的塑料品表面进行清洁,并防止切割后的粉尘和碎屑离开吸尘头的吸附区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剖视图。

图中:1-切割结构,11-机台,12-吸尘机构,121-吸气管,122-吸尘头,123-软质阻挡层,13-托物平板,14-圆锯刀片,2-连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包括有两组对称设置的切割结构1,两组所述的切割结构1通过连接件2相互连接固定;

所述切割结构1包括有机台11和吸尘机构12,所述机台11的顶部固定设置有托物平板13,所述托物平板13上开设有切割口,所述机台11的侧壁上设置有圆锯刀片14,所述圆锯刀片14的上端穿过切割口;

所述吸尘机构12包括有吸气管121,所述吸气管12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吸尘头122,所述吸尘头122位于切割口的上方,所述吸尘头122的底部边缘设置有软质阻挡层123。

所述吸尘头122呈方形漏斗状;吸附面积大,效果好。

所述软质阻挡层123的材料为海绵或鬃毛。

两组所述切割结构1的机台11通过多个连接件2相互连接固定。

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塑料工件的两端分别放置在两组切割结构1的托物平板13上,开启圆锯刀片14,将塑料工件一直往圆锯刀片14处输送。软质阻挡层123与塑料工件的上表面接触,并对要切割的附近区域进行清洁,塑料工件被切割时产生的粉尘和碎屑会通过吸尘头122、吸气管121吸出,软质阻挡层123还能防止切割后的粉尘和碎屑离开吸尘头的吸附区域。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设置两组对称的切割结构1,可对塑料品的两边同时进行切割,提高了工作效率;设置有吸尘机构12,可对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碎屑进行吸附,避免污染现场的工作环境。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使用圆锯刀片14进行切割,切割的断面均匀,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同时使用寿命长。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纳米导光板生产用塑料边料切割装置,软质阻挡层123的设计,可对要切割的塑料品表面进行清洁,并防止切割后的粉尘和碎屑离开吸尘头122的吸附区域。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是作为范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本实用新型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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