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桥架用的同步注塑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92834发布日期:2021-02-26 22:53阅读:1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缆桥架用的同步注塑模具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桥架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电缆桥架用的同步注塑模具。


背景技术:

[0002]
高分子电缆桥架是一种新型材料的桥架产品,它适用于石油、化工、纺织、电力、机械、交通、民用建筑等各领域,它可取代目前传统的金属桥架,这种高分子桥架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早已得到了很好的应用,是未来工程应用的电缆桥架,符合国家"以塑代钢"的政策,并具有以下特点:1防磨损,表面非常光滑,不会因为毛刺、棱角等刮伤电缆表皮。2耐腐蚀、抗老化。3无电流旋涡、绝缘。4抗静电、阻燃。5采用双层中空式结构,不仅产品的韧性、耐冲击性、强度等性能更优越于金属制品,也大大提高了产品的承载能力。6质轻、美观、易安装。7免维护、寿命长。
[0003]
高分子电缆桥架采用高新的高分子材料pvc与abs聚苯撑氧等有机材料共混合而成,经注塑和挤出成型加工而成,在采用模具对桥架进行注塑成型时,在注塑成型之后的脱模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上,下模具粘粘在一起,脱模困难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缆桥架用的同步注塑模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5]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6]
一种电缆桥架用的同步注塑模具,包括:上模具和下模具,所述上模具顶部设有注塑口,底部设有内模体,而且两侧设有导向柱,所述下模具设有内模腔,并且内模腔与内模体位置对应,同时下模具两侧设有导向槽,所述导向槽与导向柱位置对应,并且大小配合,所述上模具与下模具扣合,所述内模体位于内模腔中,内模体与内模腔之间的空隙构成了注塑成型腔,而导向柱位于导向槽内,所述内模腔底部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设有脱模板,所述脱模板下方连接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下方设有电磁铁,所述脱模板具有磁性。
[0007]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导向槽内设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连接推板。
[0008]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装槽为阶梯槽。
[0009]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脱模板位于上槽内,所述第一弹簧位于下槽内。
[0010]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脱模板与内模腔内壁嵌合。
[001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推板可以分离上模具和下模具,利用脱模板可以分离注塑件和下模具,脱模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0012]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3]
图2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5]
参照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缆桥架用的同步注塑模具,包括:上模具1和下模具2,所述上模具1顶部设有注塑口12,底部设有内模体11,而且两侧设有导向柱13,所述下模具2设有内模腔21,并且内模腔21与内模体11位置对应,同时下模具2两侧设有导向槽23,所述导向槽23与导向柱13位置对应,并且大小配合,所述上模具1与下模具2扣合,所述内模体11位于内模腔21中,内模体11与内模腔21之间的空隙构成了注塑成型腔,而导向柱13位于导向槽23内,所述导向槽23内设有第二弹簧231,所述第二弹簧231连接推板232,在上模具1与下模具2合拼之后,从注塑口12向注塑成型腔内注料,等物料成型之后,开模时,推板232会在弹簧231作用下向上推动导向柱13,以此帮助上模具1与下模具2分离。
[0016]
所述内模腔21底部设有安装槽22,所述安装槽22内设有脱模板221,所述脱模板221下方连接第一弹簧222,所述第一弹簧222下方设有电磁铁223,所述脱模板221具有磁性,通过控制电磁铁223电路的通断,可以控制脱模板221上下移动,所述安装槽22为阶梯槽,并且上槽大下槽小,所述脱模板221位于上槽内,所述第一弹簧222位于下槽内,同时所述脱模板221与内模腔21内壁嵌合,因此在注塑时,脱模板221与内模腔21内壁嵌合成一个整体,使料件成型时,表面不会产生凸起的缝隙,而在料件成型之后,脱模板221在电磁铁223作用下,向上顶起料件,使料件与下模具2分离。
[0017]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8]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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