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21600发布日期:2018-08-07 23:03阅读:4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蒸汽发生器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蒸汽发生器,供水系统通常采用先将蒸汽发生器内腔灌满水,然后加热

蒸发,当蒸汽发生罐内的水位降到中间位置时,开启供水直至灌满,如此往

复循环。现有的此种蒸汽发生器的供水系统,不能实现连续供水,使提供的

蒸汽不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稳定地提供蒸汽的连通式蒸汽发生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包括蒸汽发生罐,所述蒸汽发生罐的顶端设有蒸汽出口,所述蒸汽发生罐上设有电磁加热线圈;

还包括连续补水装置,所述连续补水装置包括补水罐,所述补水罐的底端与所述蒸汽发生罐的底端之间连接有连通管,所述补水罐上设有第一浮球阀。

优选的,所述补水罐的顶端非封闭,所述补水罐的顶端高于所述蒸汽发生罐的顶端。

优选的,还包括控制器。

优选的,所述补水罐上位于所述第一浮球阀的下方设有第二浮球阀,所述第一浮球阀连接的供水管上设有自动阀,所述蒸汽发生罐的顶端设有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和所述自动阀分别电连接所述控制器。

优选的,所述控制器通信连接有监控屏。

优选的,所述控制器为PLC或者单片机。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由于补水罐的底端与蒸汽发生罐的底端之间连接有连通管,在蒸发过程中,随着蒸汽发生罐内水的蒸发,补水罐内的水位会随着蒸汽发生罐的水位下降而下降;当补水罐内的水位下降时,第一浮球阀会打开及时补水,使补水罐以及蒸汽发生罐内的水位始终保持在第一浮球阀设置高度附近,实现了自动连续补水,能够稳定地提供一定压力的蒸汽。

本实用新型的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补水罐上位于第一浮球阀的下方设有第二浮球阀,第一浮球阀连接的供水管上设有自动阀,蒸汽发生罐的顶端设有压力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和自动阀分别电连接控制器。此种结构的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在使用过程中,初始情况下,蒸汽发生罐内的气压与补水罐内的气压相同,补水罐内的水位与蒸汽发生罐内的水位保持相同,此时,补水罐内的水位在第二浮球阀附近,随着蒸汽发生罐的加热,蒸汽发生罐内产生蒸汽,气压升高,此时通过控制器打开第一浮球阀连接的供水管上的自动阀,使补水罐内的水位补充至第一浮球阀附近,比蒸汽发生罐内的水位高,随着蒸汽发生罐内水的蒸发,补水罐内的水位会随着蒸汽发生罐的水位下降而下降;当补水罐内的水位下降时,第一浮球阀会打开及时补水,使补水罐以及蒸汽发生罐内的水位始终保持在第一浮球阀设置高度附近,实现了连续补水,能够稳定地提供一定压力的蒸汽,实现了蒸汽发生器的初始过程至正常运行的自动控制。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的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的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的实施例二的控制原理框图;

图中:1-蒸汽发生罐;11-蒸汽出口;2-电磁加热线圈;3-补水罐;4-第一浮球阀;5-第二浮球阀;6-连通管;7-控制器;8-监控屏;9-供水管;10-自动阀;11-压力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包括蒸汽发生罐1和连续补水装置,蒸汽发生罐1的顶端设有蒸汽出口11,蒸汽发生罐1上设有电磁加热线圈2。

电磁加热线圈2电连接电磁加热控制电路,电磁加热控制电路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连续补水装置包括补水罐3,补水罐3的底端与蒸汽发生罐1的底端之间连接有连通管6,补水罐3上设有第一浮球阀4,第一浮球阀4连接供水管9,供水管9可为自来水管。

补水罐3的顶端非封闭,补水罐3的顶端高于蒸汽发生罐1的顶端。

实施例二

如图2和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连续供水式蒸汽发生器,包括蒸汽发生罐1、连续补水装置和控制器7,蒸汽发生罐1的顶端设有蒸汽出口11,蒸汽发生罐1上设有电磁加热线圈2。

连续补水装置包括补水罐3,补水罐3的底端与蒸汽发生罐1的底端之间连接有连通管6,补水罐3上设有第一浮球阀4。

补水罐3的顶端非封闭,补水罐3的顶端高于蒸汽发生罐1的顶端。

补水罐3上位于第一浮球阀4的下方设有第二浮球阀5,第一浮球阀4连接的供水管9上设有自动阀10,蒸汽发生罐的顶端设有压力传感器11,压力传感器11和自动阀10分别电连接控制器7。

控制器7通信连接有监控屏8。

控制器7可采用PLC或者单片机等现有的工业控制器件,实现逻辑运算和控制功能为PLC或者单片机等现有的工业控制器件本身具有的功能,不属于软件上的创新。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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