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34845阅读:140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炼焦设备,特别是焦炉中的小烟道,属炼焦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焦炭在高炉炼铁中是必不可少的原料。焦炭的生产过程是将配好的煤装入焦炉的炭化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通过加热干馏,形成焦炭。加热过程一般是以燃烧焦炉煤气或高炉煤气来实现。焦炉煤气与高炉煤气的发热值及加热方式均不相同。通常使用焦炉煤气的焦炉在改用高炉煤气后普遍存在焦炉炉头火道温度低的状况。炉头温度低不但会使炉头焦质量变坏,而且还会影响炉体的使用寿命。因此如何提高炉头火道温度,是各焦化厂有关人员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目前,对于难以处理的炉头低温火道,采取的措施如下1.取出舌头砖即将炉头火道煤气口和空气口的舌头砖取出,增加煤气量和空气量,以提升炉头火道温度,此法有一定效果,但温度提高幅度较小,不能达到要求;2.加放舌头砖在燃烧室内部火道斜道口加放舌头砖,减小内部火道的煤气量和空气量相对提高边炉火道的的煤气量和空气量,以提升炉头温度。该方法效果虽好,但操作不便,舌头砖易掉进斜道,且调节厚度不易控制,使得横排曲线受到影响;3.补充加热铺设煤气管道用焦炉煤气对低温炉头火道补充加热,这是多数厂家采用的方法,该法效果好,但要同时使用两种煤气加热,工艺复杂,投入相对较大,同时增加了调节操作的难度。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已有技术的缺陷而提供一种耗材少、操作简便、调节温度可达要求的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
本实用新型所称问题是由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其特别之处是所述焦炉小烟道口内设有气流档台,所述气流档台距小烟道口的距离为40~70厘米。
上述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所述气流档台的高度为小烟道横截面高度的1/2~3/4、宽度为小烟道横截面宽度的2/3~3/4。
上述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所述所述气流档台为耐高温材料。
本实用新型针对使用高炉煤气燃烧加热的焦炉炉头火道温度低的问题,对焦炉的小烟道进行了改进,根据焦炉内气流流动原理,在小烟道内设置气流挡台,用以调整气流分配量,使较多的煤气、空气流向炉头火道,从而达到提升炉头火道燃烧温度的目的。本实用新型耗材费用很小,气流挡台结构简单,设置容易、温度调节方便,对焦炉本身构造不会造成任何改变和影响。该方法适于推广。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图2是图1中的A-A剖面示意图。
图中标号表示如下1.煤气通道;2.废气盘;3.气流挡台;4.蓄热室;5.炉头火道;6.火道;7.小烟道。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所示为焦炉火道、蓄热室、小烟道等部分的示意图,高炉煤气由煤气通道1进入小烟道7,再经蓄热室4进入火道6。改进前高炉煤气和空气进入小烟道后,气流主体沿小烟道前行,经蓄热室分配到炉头火道5的煤气量和空气量较少,至使炉头火道温度低。本实用新型的改进在于,在小烟道口内设置一气流挡台3,使煤气、空气在流经此台时部分分流,从而有较多的煤气、空气经蓄热室进入炉头火道,提高炉头火道燃烧温度。
为使炉头火道调节到合适的温度,气流档台在小烟道内的位置及截面积大小是十分重要的。参看图2,气流档台应距小烟道口50厘米,其高度为小烟道横截面高度的2/3、宽度为小烟道横截面宽度的3/4。气流档台应采用耐高温材料,如耐急冷急热且质轻的保温砖。
设置气流档台时,可根据需要选择保温砖的块数,用铅丝将保温砖捆绑牢固,选择下降气流时,从废气盘2侧面的手孔放入。根据炉头火道的温度变化,调节气流档台的位置和高度,使得炉头火道温度达到要求。
权利要求1.一种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焦炉小烟道(7)口内设有气流档台(3),所述气流档台距小烟道口的距离为40~70厘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流档台的高度为小烟道横截面高度的1/2~3/4、宽度为小烟道横截面宽度的2/3~3/4。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流档台(3)为高温耐火砖。
专利摘要一种提高焦炉炉头温度的小烟道结构,属炼焦设备技术领域,用于解决使用高炉煤气的焦炉炉头温度低的问题。其特别之处是所述焦炉小烟道口内设有气流档台,气流档台距小烟道口的距离为30~70厘米。本实用新型针对使用高炉煤气燃烧加热的焦炉炉头火道温度低的问题,对焦炉的小烟道进行了改进,根据焦炉内气流流动原理,在小烟道内设置气流挡台,用以调整气流分配量,使较多的煤气、空气流向炉头火道,从而达到提升炉头火道燃烧温度的目的。本实用新型耗材费用很小,气流挡台结构简单,设置容易、温度调节方便,对焦炉本身构造不会造成任何改变和影响,适于推广。
文档编号F23C9/06GK2752622SQ20042008542
公开日2006年1月18日 申请日期2004年11月17日 优先权日2004年11月17日
发明者陈学清, 陈新义, 白忠玉, 李孟新, 王永恒, 霍瑞克, 程泽春, 黎彦忍 申请人: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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