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3215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涂装干燥炉,具体为一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



背景技术:

固化是工业涂装线三大基本工序之一,是涂膜形成的重要工序,所用装备称为烘干室;固化涂膜,使其达到工艺要求。烘干设备是指通过一定技术手段,干燥物体表面的水分或者其他液体的一系列机械设备的组合。目前流行的烘干技术主要是紫外烘干,红外烘干,电磁烘干和热风烘干。它们各有特色,广泛运用在各种机械设备和食品的烘干。

烘干室是能量消耗大户,其能耗大小直接影响到涂装成本;固化烘干室的选用是否合理,烘干规范的选用和执行是否正确,会直接影响涂层质量和涂装成本;不能忽视烘干室高温造成作业环境恶化和排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包括远红外线放射管、往复式输送机、烘箱、风管、循环送风机、烘干室、远红外线燃烧器本体、循环风室和加热器,所述烘箱的内部设有所述远红外线放射管,所述远红外线放射管的内边侧设有所述烘干室,所述远红外线放射管的底端与所述远红外线燃烧器本体相连,所述烘箱的顶部和底部均通过管道与所述风管相连,所述风管的一端与所述循环风室相连,所述循环风室的一侧设有所述加热器,所述加热器与所述循环送风机相连,所述烘箱的顶端设有所述往复式输送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风管为不锈钢制成的所述风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往复式输送机、所述循环送风机和所述加热器均与电源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往复式输送机的最大承重区间为90-100kg。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热风在烘箱内循环,热效率高,节约能源,利用强制通风作用,烘箱内设有风道,物料干燥均匀,烘箱运转平稳,自动控温,安装维修方便,适用范围广,可干燥各种物料,是理想的通用干燥设备,并且该种热风循环的烘箱使用的范围很广泛,可干燥各种工业物料,从而提高了涂装干燥炉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的侧视图;

图中:1、远红外线放射管;2、往复式输送机;3、烘箱;4、风管;5、循环送风机;6、烘干室;7、远红外线燃烧器本体;8、循环风室;9、加热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包括远红外线放射管1、往复式输送机2、烘箱3、风管4、循环送风机5、烘干室6、远红外线燃烧器本体7、循环风室8和加热器9,所述烘箱3的内部设有所述远红外线放射管1,用来采用远红外线烘干,热效率高,所述远红外线放射管1的内边侧设有所述烘干室6,所述远红外线放射管1的底端与所述远红外线燃烧器本体7相连,用来产生远红外线,所述烘箱3的顶部和底部均通过管道与所述风管4相连,所述风管4的一端与所述循环风室8相连,用来储存循环风,所述循环风室8的一侧设有所述加热器9,用来加热风源,所述加热器9与所述循环送风机5相连,所述烘箱3的顶端设有所述往复式输送机2,用来输送物料。

所述风管4为不锈钢制成的所述风管4,能够显著地提高风管的耐久度,降低维修成本,所述往复式输送机2、所述循环送风机5和所述加热器9均与电源相连,所述往复式输送机2的最大承重区间为90-100kg,防止物料过重导致往复式输送机2损坏。

具体的,风源经由加热器9,而将热风送出,再经由风管4至烘箱3内室,再将使用后的空气吸入风管4成为风源再度循环,加热使用,确保室内温度均匀性,当因开关门动作引起温度值发生摆动时,送风循环系统迅速恢复操作状态,直至达到设定温度值。

该种改良型涂装干燥炉,热风在烘箱3内循环,热效率高,节约能源,利用强制通风作用,烘箱3内设有风道,物料干燥均匀,烘箱3运转平稳,自动控温,安装维修方便,适用范围广,可干燥各种物料,是理想的通用干燥设备,并且该种热风循环的烘箱3使用的范围很广泛,可干燥各种工业物料,从而提高了涂装干燥炉的实用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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