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及其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03091阅读:484来源:国知局
家用电器及其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电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家用电器和一种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一般由LED灯、数码屏、机械按键、面贴、IMD(In-Mold Decoration,模内装饰技术)面板等组成,用户通过操作界面上的操作按键来控制家用电器工作,并显示工作相关信息。但对于上述操作界面,用户的交互感差,且显示效果不佳,用户体验不好。同时,大量的显示与操作用的电子元器件的使用,会占用大量空间,影响家用电器美观,且不利于其小型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能够使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更加高档大气,人机交互感更强。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家用电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种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包括:投影单元,所述投影单元设置在所述家用电器的壳体上;对应所述投影单元设置的显示板,所述显示板用以显示所述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分别与所述投影单元、所述显示板相连,所述控制器用以获取所述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并通过所述投影单元将所述操作界面投影至所述显示板上,以使所述显示板显示所述操作界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通过控制器获取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并控制投影单元将操作界面投影至显示板上,以便于用户通过该显示板显示的操作界面对家用电器进行控制。该显示装置能够使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更加高档大气,人机交互感更强。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在一些示例中,所示显示装置,还包括: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设置在所述家用电器的壳体上,用以控制所述投影单元的开启或关闭。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显示板显示的所述操作界面的投影为正向投影或反向投影。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显示板显示的所述操作界面包括多个操作按键和/或用于显示所述家用电器的工作参数的显示区域。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器还用以根据用户针对所述操作按键输入的控制指令控制所述家用电器工作。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家用电器的壳体包括机身和机盖,其中,所述投影单元设置在所述机盖上。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板设置在所述家用电器的壳体上或壳体外,以提升用户体验。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显示板的形状为平面或弧面,以满足不同用户的使用体验。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种家用电器,其包括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家用电器,操作界面更加高档大气,人机交互感更强。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家用电器的示意图;

图3、图4a、图4b、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示例的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参考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家用电器及其显示装置。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的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该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包括:投影单元10、显示板20和控制器30。

其中,投影单元10设置在家用电器的壳体上;显示板20对应投影单元10设置,用以显示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控制器30分别与投影单元10、显示板20相连,用以获取家用 电器的操作界面,并控制投影单元10将操作界面投影至显示板20上,以使显示板20显示操作界面。

可选地,显示板20显示的操作界面可以包括功能菜单图标。

具体地,如图2所示的家用电器上电后,控制器30可以获取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并控制投影单元10将该操作界面投影至显示板20上,以使显示板20显示家用电器的包括功能菜单图标的操作界面,由此,使得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更加高档大气。同时,用户可以通过操作显示板20显示的功能菜单图标,来控制家用电器工作,操作简便,且增强了人机交互感,提升了用户体验。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还可以包括控制开关40。该控制开关40可以设置在家用电器的壳体上,用以控制投影单元10的开启或关闭。

具体地,用户按下控制开关40,投影单元10开启,进而控制器30可以控制投影单元10将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投影至显示板20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显示板20可以设置在家用电器的壳体上,也可以设置在家用电器的壳体外,具体可以根据投影单元10的投影方向进行设置。

其中,显示板20的形状可以但不限于是平面或弧面,具体形状可以根据投影单元10的投影功能而设定。

可选地,为了更好的提升用户体验,投影单元10可以是转动的,即投影方向是可变的,以满足用户对显示板20显示操作界面的不同方位的需求。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显示板20显示的操作界面的投影可以为正向投影,如图4a所示;也可以是反向投影,如图4b所示。

具体而言,将图4a所示显示板20显示的操作界面视为正向投影(即把手在右边),用户可以直观地对家用电器进行操作;当操作界面投影如图4b所示时,则用户可以将图4b所示的家用电器的把手换至左边,进而可以直观地对家用电器进行操作。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显示板20显示的操作界面上的功能菜单图标可以包括多个操作按键(如图4a、图4b中显示板20上显示的“1”-“8”按键)和/或用于显示家用电器的工作参数的显示区域(如图4a、图4b中显示板20上显示的“9”、“10”)。

进一步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控制器30还用以根据用户针对功能菜单图标输入的控制指令控制家用电器工作。

具体地,如图5所示,用户可以将手指放在显示板20上的操作界面的一个操作按键上(即图5中灰色按键),控制器30获取与该灰色按键对应的控制指令,进而根据该控制指令控制家用电器工作。

可选地,可以通过红外技术感知用户手指所在显示板20上的操作界面的位置,进而控 制器30可以根据位置信息解析出对应的控制指令,进而实现控制操作;还可以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识别出用户手指所在显示板20上的操作界面的位置,进而控制器30可以根据手指所在位置获取对应的控制指令,进而实现控制操作。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家用电器可以但不限于是豆浆机、电饭煲、电磁炉、食物料理机等,该家用电器的壳体包括机身和机盖。为便于用户操作,如图3、图4a、图4b、图5所示,投影单元10可以设置在机盖上,控制开关40也可以设置在机盖上。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通过控制器获取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并控制投影单元将操作界面投影至显示板上,通过显示板显示包括家用电器功能菜单图标的操作界面,由此,能够使用户通过该操作界面上的功能菜单图标控制家用电器工作,操作便捷,且增强了人机交互感,提升了用户体验。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家用电器,其包括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

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该家用电器可以但不限于是豆浆机、电饭煲、电磁炉、食物料理机等。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家用电器,通过上述家用电器的显示装置的控制器获取家用电器的操作界面,并控制投影单元将该操作界面投影至显示板,通过显示板显示包括家用电器功能菜单图标的操作界面,由此,能够使用户通过该操作界面上的功能菜单图标控制家用电器工作,操作便捷,且增强了人机交互感,提升了用户体验。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家用电器的其它构成以及作用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都是已知的,为了减少冗余,此处不做赘述。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 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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