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43301发布日期:2018-06-19 23:06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用空气过滤机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于空气质量的要求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雾霾的频频发生,也使人们对于空气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目前的现有技术中,新风系统是由送风系统和排风系统组成的一套独立空气处理系统,它分为管道式新风系统和无管道新风系统俩种。管道式新风系统由新风机和管道配件组成,通过新风机净化室外空气导入室内,通过管道将室内空气排出;无管道新风系统由新风机组成,同样由新风机净化室外空气导入室内,同时由呼吸宝将室内污浊空气排出。相对来说管道式新风系统由于工程量大更适合工业或者大面积办公区使用,而无管道新风系统因为安装方便,更适合家庭使用。

但是无论上述哪种新风系统,都存在以下问题:

1.新风机与建筑整体分离,安装后需要做室内装修将其掩盖;

2.安装时需破坏建筑的墙体或需预留通风口;

3.安装工序较多,成本高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缺陷,提供一种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架体轻,成本低,使用简单方便,利用率高。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由箱体、空气过滤芯、空气进口和出风口构成,箱体设置在建筑物的窗顶横梁和窗户的窗户架之间,窗户架、窗顶横梁和箱体之间均密封贴合,箱体内部由隔板分为三部分,且箱体以窗户架为分界线,部分在室内、部分在户外,箱体在户外部分的底部两侧设有空气进口,箱体在室内部分的侧边两端设有开口,开口处由盖板密封封口,空气滤芯由开口处进入、安放在空气进口上部对应处、箱体内部两侧,箱体中部中空,箱体侧边设有的两端开口处的中间处设有出风口。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空气滤芯设有多层空气过滤网。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箱体顶部由可拆卸的顶盖进行密封或者打开。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隔板具体为外部为矩形,内部设有圆形空洞,空洞处侧边与出风口贯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结构简单,安装与使用均十分方便,可以极大的推广使用,其优点如下:

1.新风系统与建筑有机结合,成为建筑的一部分;

2.无通风管道,不破坏原有墙体;

3.安装简便;

4.低功耗,低噪音;

5.空气滤芯更换简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一种与门窗结合的新风系统,由箱体1、空气过滤芯2、空气进口3和出风口4构成,箱体1设置在建筑物的窗顶横梁51和窗户的窗户架52之间,窗户架52、窗顶横梁51和箱体1之间均密封贴合,且箱体1以窗户架52为分界线,部分在室内、部分在户外,在图2中,箱体1内部由隔板11分为三部分,箱体1顶部由可拆卸的顶盖13进行密封或者打开,箱体1在户外部分的底部两侧设有空气进口3,箱体1在室内部分的侧边两端设有开口,开口处由盖板12密封封口,空气滤芯2由开口处进入、安放在空气进口3上部对应处、箱体1内部两侧,箱体1中部中空,箱体1侧边设有的两端开口处的中间处设有出风口4,所述空气滤芯2设有多层空气过滤网,所述隔板11具体为外部为矩形,内部设有圆形空洞。

使用时,如图2所示的空气6走向线,空气6从在户外部分的箱体底部两侧设有的空气进口3进入,经过空气滤芯2进行过滤,由于箱体1内部除了进出口外均为密封,过滤后的空气6进入隔板11的圆形空洞后,最后从出风口4处进入室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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