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敞开式烘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50021发布日期:2019-04-20 02:32阅读:519来源:国知局
一种敞开式烘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药药材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敞开式烘箱。



背景技术:

在中药药材生产加工技术领域中常需要对药材进行烘干处理,常见的干燥设备多为干燥箱,而现有的干燥箱因药材始终静置于干燥箱内,容易发生药材受热均匀的情况而影响最终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敞开式烘箱,以解决上述背景中出现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敞开式烘箱包括底座,电机,支撑柱,烘箱机壳,轴承,微波发生层,进料口,卡扣,传动轴,变速箱,皮带轮,皮带,出料口,阀门和搅拌杆,搅拌杆的自由末端设置有多根指叉,所述底座上侧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右侧设置有皮带,所述皮带上侧设置有皮带轮,所述皮带轮左侧设置有变速箱,所述变速箱左侧设置有传动轴,所述传动轴外侧设置有搅拌杆,所述传动轴左右两侧设置有轴承,所述电机左侧设置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上侧设置有烘箱机壳,所述烘箱机壳内层设置有微波发生层,所述烘箱机壳上侧设置有进料口,所述烘箱机壳下侧设置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下侧设置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电机为伺服电机,与外部电源进行电性连接,且设置有防尘保护罩。

优选的,所述电机与变速箱和微波发生层均进行电性连接连接。

优选的,所述传动轴与变速箱通过轴承进行连接。

优选的,所述搅拌杆焊接在传动轴外侧。

优选的,所述电机与变速箱通过皮带和皮带轮进行连接。

优选的,所述微波发生层内嵌在烘箱机壳内侧。

优选的,所述烘箱机壳内的底部设有紫外线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敞开式烘箱利用微波对药材加热烘干,加热效果好,可有效深层加热,同时利用搅拌杆进行搅拌时加热产生的蒸汽快速从敞开的进料口散出,更有利于药材的烘干,搅拌杆的自由末端(远离传动轴的一端)设有多根指叉,此结构大大改善了搅拌效果,药材烘干更均匀,蒸汽散发更快,效率更高。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控制方便,加工效率较高,干燥效果较为突出。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搅拌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电机,3-支撑柱,4-烘箱机壳,5-轴承,6-微波发生层,7-进料口, 9-传动轴,10-变速箱,11-皮带轮,12-皮带,13-出料口,14-阀门,15-搅拌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敞开式烘箱,包括底座1,电机2,支撑柱3,烘箱机壳4,轴承5,微波发生层6,进料口7,卡扣8,传动轴9,变速箱10,皮带轮11,皮带12,出料口13,阀门14和搅拌杆15,所述底座1上侧设置有电机2,所述电机2右侧设置有皮带12,所述皮带12上侧设置有皮带轮11,所述皮带轮11左侧设置有变速箱10,所述变速箱10左侧设置有传动轴9,所述传动轴9外侧设置有搅拌杆15,搅拌杆15的自由末端设置有多根指叉16,所述传动轴9左右两侧设置有轴承5,所述电机2左侧设置有支撑柱3,所述支撑柱3上侧设置有烘箱机壳4,所述烘箱机壳4内层设置有微波发生层6,所述烘箱机壳4上侧设置有进料口7,所述烘箱机壳4下侧设置有出料口13,所述出料口13下侧设置有阀门14,所述电机2为伺服电机,与外部电源进行电性连接,且设置有防尘保护罩,所述电机2与变速箱10和微波发生层6均进行电性连接连接,所述传动轴9与变速箱10通过轴承5进行连接,所述搅拌杆15焊接在传动轴9外侧,所述电机2与变速箱10通过皮带12和皮带轮11进行连接,所述微波发生层6内嵌在烘箱机壳4内侧。

本实施例的烘箱机壳内的底部设有紫外线灯,紫外线灯发出的紫外线可药材进行灭菌处理防止药材在烘干处理完成前发霉变质。

工作原理:首先将设备安装在固定的位置进行固定,然后将外部电源与电机2进行电性连接,电机2通过皮带12和皮带轮11带动变速箱10工作,变速箱10通过轴承5带动传动轴9进行旋转,搅拌杆15随着传动轴9进行搅拌,需要加工的药材从进料口7投入,从出料口13排出,进料口7通过卡扣8进行开关控制,出料口13通过阀门14控制其开关,在搅拌的同时微波发生层6也对内部的药材进行深度的电磁波干燥,搅拌杆15和微波发生层6的配合使用使其干燥效果更好,加工效率更高。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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