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型砂测试的高温加热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98591发布日期:2020-01-03 11:44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型砂测试的高温加热炉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型砂测试装置,具体涉及一种型砂测试的高温加热炉。



背景技术:

根据实验温度的不同,型砂性能可分为常温性能(室温)、热性能(30~400℃)、高温性能(800~1600℃)和浇注条件下的性能,型砂高温性能指的是在高温情况下的性能,主要有抗压强度、残留强度、热膨胀、热变形、冲击载荷膨胀等。

对于型砂性能在800~1600℃,加热炉的加热效率往往达不到要求。

现有加热炉一般采用将试样整体塞进炉体中,从而对试样整体进行加热,导致测得的数据不能较好的反应型砂的高温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型砂测试的高温加热炉。

一种型砂测试的高温加热炉,包括炉体和滑轨,所述炉体可沿所述滑轨滑动,所述炉体包括炉壁、内衬、加热棒、塞棒和温度传感器,所述炉壁形成在所述内衬的外表面,所述内衬的内部形成水平布置、筒形的加热腔,所述加热腔的上端面形成一个插孔,所述加热腔的下端面形成出热孔,多根所述加热棒设置在所述加热腔中,所述塞棒穿设插孔并沿竖直方向活动以可选择地打开和关闭出热孔,所述加热棒产生的热量经过所述出热孔释放,所述温度传感器的感应端位于所述加热腔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试样置于出热孔下方,实现对试样进行单面加热,可准确测得试样性能;炉体可沿滑轨运动,在加热到预定温度以前不对试样进行加热,进而不会影响试样的性能;加热腔形成筒形因而具有较好的聚热以及均匀温度场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型砂测试的高温加热炉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型砂测试的高温加热炉100包括炉体1和滑轨2,炉体1可沿滑轨2滑动,从而适应在不同位置进行加热。

例如,可以把待加热试样固定于滑轨2的一端,炉体1在加热到预定温度之前位于滑轨2的另一端,当炉体1加热到预定温度后,推动炉体1沿滑轨2运动至待加热试样的上方。实现了在加热到预定温度以前不对试样进行加热,进而不会影响试样的性能。

炉体1的底部设有可沿导轨2滑动的滑块3。

进一步,滑轨2具有间隔设置的两条,炉体1的底部形成两个连接端,连接端各连接一个滑块3。

优选地,炉体具有左右对称结构,滑轨2的间距的中心与炉体1的中心位于同一竖直平面上。

继续参见图1,炉体1包括炉壁10、内衬11、加热棒12、塞棒13和温度传感器,炉壁10形成在内衬11的外表面,内衬11内部形成水平布置、筒形的加热腔111,加热腔111的上端面形成一个插孔,加热腔111的下端面形成出热孔112,多根加热棒12设置在加热腔111中,塞棒12穿设插孔并沿竖直方向活动以可选择地打开和关闭出热孔112,加热棒12产生的热量经过出热孔112释放,温度传感器的感应端位于加热腔111中。

需要说明的是,加热腔111为水平布置的筒形,使加热腔111形成圆形的纵截面,因而产生聚热的效果,提升了加热效率。

进一步,加热腔111的内壁为光滑的镜面,从而更好的反射光能和热能。

需要说明的是,内衬11的材料为石棉,加热棒12为碳化硅棒。

进一步,加热棒12共有四根,两两一组沿水平方向分别设置在塞棒13的左侧和右侧。

优选地,四根加热棒12距离加热腔111内壁的距离相等。

进一步,单根加热棒12的直径为14mm、长度为400mm。

进一步,出热孔112的尺寸为30(±5)mm×20(±5)mm。优选地,出热孔的尺寸为30mm×20mm,在该尺寸下热量可以最好地集中在试样上。

塞棒12的上端连接一个抬升机构,抬升机构控制塞棒12沿竖直方向活动以打开和关闭出热孔112。

抬升机构包括气缸15、顶升横梁16和固定件17,气缸15固定在炉壁10上,气缸15的输出端连接顶升横梁16的后端,顶升横梁16的前端设有固定件17,固定件17固定连接塞棒12的上端。

固定件17包括法兰固定帽和锁紧螺钉,法兰固定帽扣合连接塞棒12的上端并由锁紧螺钉锁紧。

进一步,温度传感器为穿设炉壁10、内衬11的热电偶。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加热阶段初期,将炉体1沿滑轨2移动至远离待加热试样的一侧,此时塞棒12关闭出热孔112,给加热棒12通电加热,热电偶感应加热腔111的内部温度,当加热至目标温度后,移动炉体1至试样的上方,此时控制气缸15使塞棒12打开出热孔112。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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