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的制造方法_5

文档序号:9233308阅读:来源:国知局
31的内部摇动。
[0172]并且,上述发光元件33包括发光二极管发光元件,上述发光二极管发光元件随着所供给的电源的电阻值而发生颜色变化。即,若污染度高,则释放红色光,随着污染度的降低,经由黄色变成绿色。根据这种结构,根据借助上述气味传感器64来检测的空气的污染度,向上述发光元件33供给的电源的电阻值以查找表形态存储于存储器(未图示)。并且,若所检测的空气污染度值向控制部(未图示)传输,则由上述控制部算出向上述发光元件33供给的电源的电阻值,并向上述发光元件33供电。如此,根据所检测的空气污染度来确定上述发光元件33的光色。
[0173]并且,上述模块盖34产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的高度差,使得中心部比边缘更向前方突出。在本实施例中,提出了形成有第一高度差部341和第二高度差部342的情况,上述第一高度差部341以从上述模块盖34的内侧向前方突出的方式产生高度差,上述第二高度差部342以从上述第一高度差部341的内侧向前方突出的方式产生高度差,但并不受此限定。并且,上述第一高度差部341的高度hi和上述第二高度差部342的高度h2可相同,或者其中一个大于另一个。
[0174]其中,如图所示,之所以使相当于上述发光元件33的周边部的上述模块盖34的区域向前方突出,是为了防止在上述模块盖34的中心部发生热区(hot spot) ο
[0175]具体地,从上述发光元件33释放的光以预定的散开角度向前方照射。所照射的光与上述模块盖34的背面相触,此时,若上述发光元件33和上述模块盖34之间的距离过短,则从上述发光元件33释放的光无法广泛地扩散而集中于特定位置。并且,光所集中的区域与周边区域相比,形成明显亮的热区。因此,为了避免发生热区现象,上述模块盖34与上述发光元件33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
[0176]图26为构成本发明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的前壳的前面立体图,图27为上述前壳的背面立体图。
[0177]参照图26及图27,本发明实施例的前壳20具有圆形的前面部和圆筒形的侧面部203。
[0178]详细地,在上述前壳20的前表面形成有前板放置面201,用于放置上述前板11。并且,在上述前壳20的中心部形成有净化度显示模块插入孔202,用于插入上述净化度显示模块30的发光面。并且,在上述前壳20的背面形成有净化度显示模块放置部207。
[0179]并且,在上述前壳20的侧面部的外周面,具体地,在与设置面相接触的外周面形成有上述支撑突起205和支撑部204。并且,上述支撑部204以大致弯曲成L形态的方式从上述前壳20的侧面部延伸。即,从上述前壳20的侧面部向下侧延伸,并进行水平弯曲。并且,在上述支撑部204以延伸方式形成有卡止钩206。
[0180]另一方面,在上述前壳20的侧面部的内周面,具体地,在与上述键盘组件61的上面部相接触的内周面形成多个筋。具体地,上述多个筋包括:多个键盘组件支撑筋209,用于支撑键盘组件61的后表面;以及间隔保持筋208,用于防止在上述键盘组件61发生静电。
[0181]详细地,在上述键盘组件61的上表面与上述前壳20的内周面过于靠近的情况下,当使用人员触摸上述控制面板90时,可以在上述键盘组件61的周边发生静电。因此,为了防止静电的发生,上述键盘组件61和上述前壳20的内周面应保持一定间隔。为此,以突出方式形成有上述间隔保持筋208。
[0182]图28为示出形成于本发明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的底部的支撑部结合结构的部分立体图。
[0183]参照图28,在上述后壳50的底面形成有后支撑部52,在上述后支撑部52的边缘以凹陷方式形成有电线插入部58,电线K插入于上述电线插入部58。相关内容已在图18及图19中进行了说明。
[0184]并且,在上述前壳20的底面形成有前支撑部204,上述后支撑部52与前支撑部204借助上述卡止钩206来结合。并且,在上述电线插入部58的外侧边缘突出有用于钩住上述卡止钩206的卡止突起521,借助上述卡止钩206卡在上述卡止突起521,上述后支撑部52与前支撑部204结合为一体。
[0185]此时,上述卡止钩206覆盖上述电线插入部58的开口的部分中的一部分,从而防止异物进入上述电线插入部58的开口的部分。不仅如此,还可以防止上述卡止钩206遮住上述电线K的一部分,防止上述电线K从上述电线插入部58脱落的现象。
[0186]图29为图5的A部分的扩大图。
[0187]参照图29,在上述后盖900的把持引导部901的前表面突出的上述紧固钩902插入于上述把手120的钩孔125,上述后板100的把持引导部105的边缘以卡在从上述把手120的底面延伸的上述卡止筋122的卡定部123的方式得到固定。并且,使用人员可以沿着上述把持引导部105将手放入在上述把手120的底面形成的把持槽部121。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包括: 圆形的过滤器组件,由多个过滤器层叠而成, 圆形的后壳,形成有用于安装上述过滤器组件的放置套管, 圆形的中壳,与上述后壳的前表面相结合,在上述中壳的上部形成有排出格栅, 圆形的前壳,与上述中壳的前表面相结合,以及 圆形的前板,附着于上述前壳的前表面; 上述过滤器组件包括: 第一过滤器, 第二过滤器,置于上述第一过滤器的后方,用于收容上述第一过滤器,以及 第三过滤器,置于上述第二过滤器的后方,用于收容上述第二过滤器; 上述第一过滤器、第二过滤器及第三过滤器的前面部边缘构成同一平面。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过滤器包括: 圆形的过滤器框架; 支撑筋,形成于上述过滤器框架的内侧;以及 精细过滤器,附着于上述过滤器框架和上述支撑筋,用于滤除异物。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过滤器包括: 过滤器盖,呈前面及后面开放的环形状,以及 过滤器部件,收容于上述过滤器盖; 上述过滤器部件包括用于滤除微尘的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过滤器包括: 过滤器外壳,以及 除臭过滤器,放置于上述过滤器外壳; 上述除臭过滤器包括: 第一除臭过滤器,至少滤除氨成分,以及 第二除臭过滤器,至少滤除醋酸成分。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第一过滤器、第二过滤器及第三过滤器相结合的状态下,上述过滤器框架的前面部、上述过滤器盖的前面部以及上述过滤器外壳的前面部构成同一平面。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上述过滤器框架、上述过滤器盖以及上述过滤器外壳使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多个紧固突起,突出于上述过滤器框架的边缘;以及 多个紧固孔,形成于上述过滤器盖,分别收容上述多个紧固突起。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个或两个以上的第一固定突起,形成于上述过滤器盖的侧面,以从上述过滤器盖的外侧向内侧方向凹陷的形态突出,用于固定上述过滤器部件;以及 一个或两个以上的第二固定突起,形成于上述过滤器外壳的侧面,以从上述过滤器外壳的外侧向内侧方向凹陷的形态突出,并分别插入于上述第一固定突起。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一个或两个以上的过滤器固定突起,上述一个或两个以上的过滤器固定突起从上述放置套管的内周面突出; 上述过滤器固定突起插入于上述第二固定突起。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多个把持部,上述多个把持部分别突出形成于上述过滤器框架的边缘、上述过滤器盖的边缘及上述过滤器外壳的边缘。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多个把持部沿着上述过滤器组件的半径方向相邻配置。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多个把持部分别形成有用于插入使用人员的手指的把持槽; 在与上述多个把持部的位置相对应的放置套管的后端,以凹陷方式形成有引导槽,上述引导槽用于引导使用人员的手指。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上述引导槽与形成于上述过滤器外壳的把持部的把持槽相连通。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后板,与上述后壳的后表面相结合;以及 盖板,位于上述后板的后方且与上述后板相结合。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后板包括: 空气吸入口,以预定大小形成于上述后板的内侧,以及 多个钩孔,沿着上述空气吸入口的边缘形成; 上述盖板包括多个紧固钩,上述多个紧固钩从上述盖板的前面部边缘突出且插入于上述钩孔。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借助上述紧固钩,在上述后板和上述盖板之间形成缝隙; 通过上述缝隙吸入的空气经过上述空气吸入口向上述过滤器组件流入。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通过上述空气吸入口吸入的空气在依次经过上述第一过滤器、第二过滤器以及第三过滤器被净化之后,通过上述排出格栅排出。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圆形的过滤器组件,由多个过滤器层叠而成,圆形的后壳,形成有用于安装上述过滤器组件的放置套管,圆形的中壳,与上述后壳的前表面相结合,上部形成有排出格栅,圆形的前壳,与上述中壳的前表面相结合,以及圆形的前板,附着于上述前壳的前表面;上述过滤器组件包括:第一过滤器,第二过滤器,置于上述第一过滤器的后方,用于收容上述第一过滤器,以及第三过滤器,置于上述第二过滤器的后方,用于收容上述第二过滤器;上述第一过滤器、第二过滤器及第三过滤器的前面部边缘构成同一平面。
【IPC分类】F24F1/02, F24F13/28
【公开号】CN104949212
【申请号】CN201410652498
【发明人】金泰润, 朴志晩, 孙庸遵
【申请人】Lg电子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5年9月30日
【申请日】2014年11月17日
【公告号】EP2946825A1, US2015027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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