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干机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2483阅读:958来源:国知局
冷干机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冷干机系统,特别涉及一种采用微通道冷凝器的冷干机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冷干机系统主要包括蒸发器、压缩机、冷凝器、毛细管等部件。制冷剂氟利昂蒸气进入压缩机后,被压缩成高温高压的氟利昂蒸汽,然后进入冷凝器中冷却成低温高压的液态氟利昂,再进入毛细管节流后流入蒸发器。在蒸发器中进行空气与液态氟利昂低压蒸气之间对流热质交换,蒸发后的低温低压氟利昂蒸汽进入压缩机,被压缩后排出进入下一循环。

传统冷干机上使用的是铜管翅片式冷凝器。此种冷凝器换热效率较低,相同散热量,需要更多的换热面积,也就需要更多材料。而且铜管翅片式冷凝器需要使用铜和铝两种材料,因此材料费用较高。

另外,铜管翅片式冷凝器,在运输过程中,翅片容易磕碰产生变形,从而影响换热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冷干机系统,提高换热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冷干机系统,包括蒸发器、压缩机和毛细管,还包括微通道冷凝器和干燥过滤器,所述蒸发器、压缩机、微通道冷凝器、干燥过滤器和毛细管由制冷剂输送管道顺序连接并形成回路,所述微通道冷凝器包括左集管和右集管,所述左集管和右集管之间设置有多层微通道扁管,所述微通道扁管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左集管和右集管连通,相邻的微通道扁管之间设置有翅片。

优选地,所述微通道扁管和翅片采用铝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翅片的宽度与微通道扁管的宽度一致。

本实用新型的冷干机系统,采用微通道冷凝器,翅片不容易碰坏,提高了冷凝器换热效率,确保系统平稳运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冷干机系统的系统图;

图2为微通道冷凝器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详细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冷干机系统,包括蒸发器10、压缩机20、微通道冷凝器30、干燥过滤器50和毛细管40,所述蒸发器10、压缩机20、微通道冷凝器30、干燥过滤器50和毛细管40由制冷剂输送管道60顺序连接并形成回路。

如图2所示,微通道冷凝器30包括左集管31和右集管32,所述左集管31和右集管32之间设置有多层微通道扁管33,所述微通道扁管33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左集管31和右集管32连通,相邻的微通道扁管33之间设置有翅片34。翅片34用于对微通道扁管33进行散热,在最上端和最下端的所述微通道扁管33的上部和下部也可以设置翅片34。优选地,所述翅片34的宽度与微通道扁管33的宽度一致,微通道扁管33与翅片34一层隔一层间隔放置,翅片小,不易变形。

所述微通道扁管33和翅片34采用铝材料制成。与铜管翅片式冷凝器相比,采用铝材料制成的微通道扁管33和翅片34比铜管和铝翅片的传热系数高。另外,相同体积下,由于微通道扁管33内有多个微通道,所述微通道扁管33和翅片34的换热面积也要比铜管和翅片的换热面积大很多。因此,微通道冷凝器30的换热效率是高于传统的铜管翅片式冷凝器30。

所述左集管31和右集管32上分别设置有制冷剂进口311和制冷剂出口321。所述左集管31和右集管32内被分隔为多个密封的腔体,制冷剂从进口311流入左集管31,经过微通道扁管33后流入右集管32,然后再经微通道扁管33流入左集管31,如此往复,直至从出口321流出。制冷剂在微通道扁管33内与流经翅片34的冷风进行换热。

由于微通道冷凝器30内有许多根微通道扁管33,每根微通道扁管33内流过的制冷剂的量可能不同,从而导致换热不均匀。根据公式,Q=m*Cp*(Tri-Tro)+m*γ,其中Q为换热量,由于进风量及温度都不变,因此Q不变。m是制冷剂质量,Cp为制冷剂比热容不变,γ是汽化潜热也保持不变,Tri与Tro为制冷剂进口与出口温度。由公式可知,当制冷剂量变多,m升高时,Tri不变,为保持Q不变,Tro必然升高,即制冷剂出口温度变高。当制冷剂温度升高,经过循环后,会导致冷凝压力升高。而在高温工况,冷凝压力偏高时,会超过高压保护的压力,从而导致冷干机跳机。为了解决此种问题,在微通道冷凝器30和毛细管40之间设置一个干燥过滤器50。干燥过滤器50可以起到一个缓冲稳压的作用。当气液混合态的制冷剂流过干燥过滤器50时,干燥过滤器50会吸收部分液态制冷剂。而当气液混合态的制冷剂再次进入干燥过滤器50时,会与原先液态制冷剂建立新的平衡。部分液态制冷剂会发生相变变为气态,而相变会吸收部分热量使得冷凝温度及冷凝压力有所降低。设置干燥过滤器50可以解决在高温状态下,冷凝压力过高的现象,从而使微通道冷凝器30在高温工况下也可以在冷干机上平稳运转。

如上所述,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应当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意在使这些具体细节来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在不背离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对示例性具体实施方式的结构和特征进行等同或类似的改变,这些改变将也落在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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