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固定的蒸发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5070发布日期:2019-01-18 19:47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固定的蒸发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热泵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便于固定的蒸发器。



背景技术:

很多的热泵系统都专门具有一个固定板用于固定蒸发器的,但是由于现有的蒸发器往往是由截面为圆形的铜管,这样的铜管非常难以固定,因为铜管上往往会安装上散热片,所以现有技术往往是将散热片固定在固定板上从而实现铜管、蒸发器的固定,但是铜管是直接与压缩机连接,压缩机工作时的振动会直接传递到铜管上,这样就导致铜管发生振动从而产生噪音,而散热片往往是薄壁构件,难以抑制铜管产生的振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降低振动产生的噪音的便于固定的蒸发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便于固定的蒸发器,包括工质管,还包括压紧部件,工质管包括从上到下间隔设置的若干个平直段、若干个弧形段,相邻两个平直段用弧形段连接,使得工质管从上到下左右往复折返设置,平直段上设有连接段,连接段上若干个间隔设置凹陷环,压紧部件包括压在连接段上的弧形部,弧形部的上端往后延伸然后往上延伸形成上平撑部,弧形部的下端往后延伸然后往下延伸形成下平撑部,弧形部的内侧面设有若干个间隔设置的凸环,所述凸环与凹陷环一一对应连接;上平撑部、下平撑部上均设有通孔。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连接段的后侧设有压接平面。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压接平面上抵接有预应力片,所述预应力片由具有弹性的金属薄片制成,预应力片的中部往前侧拱起,使得预应力片的中部前侧面与压接平面抵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便于固定的蒸发器,包括工质管,还包括压紧部件,工质管包括从上到下间隔设置的若干个平直段、若干个弧形段,相邻两个平直段用弧形段连接,使得工质管从上到下左右往复折返设置,平直段上设有连接段,连接段上若干个间隔设置凹陷环,压紧部件包括压在连接段上的弧形部,弧形部的上端往后延伸然后往上延伸形成上平撑部,弧形部的下端往后延伸然后往下延伸形成下平撑部,弧形部的内侧面设有若干个间隔设置的凸环,所述凸环与凹陷环一一对应连接;上平撑部、下平撑部上均设有通孔。使用时,用螺丝穿过所述通孔,将压紧部件固定在热泵系统上设有的固定板上,这样直接将工质管进行固定的方法,能极大地抑制振动,从而降低噪音的产生。本实用新型用于热泵系统。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安装在固定板上的左视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实用新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参照图1和图2,这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具体地:

一种便于固定的蒸发器,包括工质管1,还包括压紧部件,工质管1包括从上到下间隔设置的若干个平直段、若干个弧形段,相邻两个平直段用弧形段连接,使得工质管1从上到下左右往复折返设置,平直段上设有连接段,连接段上若干个间隔设置凹陷环2,压紧部件包括压在连接段上的弧形部31,弧形部31的上端往后延伸然后往上延伸形成上平撑部32,弧形部31的下端往后延伸然后往下延伸形成下平撑部33,弧形部31的内侧面设有若干个间隔设置的凸环,所述凸环与凹陷环2一一对应连接;上平撑部32、下平撑部33上均设有通孔34。使用时,用螺丝穿过所述通孔,将压紧部件固定在热泵系统上设有的固定板10上,这样直接将工质管进行固定的方法,能极大地抑制振动,从而降低噪音的产生。

为了便于稳定工质管1,连接段的后侧设有压接平面11。

本实施例的压接平面11上抵接有预应力片4,预应力片4设在压接平面与固定板之间,所述预应力片4由具有弹性的金属薄片制成,预应力片4的中部往前侧拱起,使得预应力片4的中部前侧面与压接平面11抵接。由于预应力片具有弹性,所以能将工质管进行牢牢的固定,并且为工质管的微量振动提供避空空间,而且能防止所述螺丝在长期的微量振动时松动。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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