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养猪场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有设置在养殖区(1)的排污系统(2),排污系统(2)与排污处理系统(3)连接,所述排污系统(2)包括有设置在养殖子单元(6)外侧的主排管(13),主排管(13)一头端均与主管道(17)连接,主管道(17)末端分为第一主管道(18)和第二主管道(19),2个主管道均与排污处理系统(3)连接;所述排污处理系统(3)包括有2个结构相同的沉淀池(20),沉淀池(20)与储水池(21)连接,沉淀池(20)内设置有延伸至外部的排渣道(22),排渣道(22)内设置有刮粪装置(16),排渣道(22)头端经斜向滑道(23)与沼气池(24)连接,每个沉淀池(20)上连接有1根排污系统(2)的主管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猪场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水池(21)经第一水管(25)与沼气池(24)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猪场,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水池(21)经第二水管(26)与主排管(13)另一头端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养猪场的污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排管(13)为斜向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