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冷却辊通塞装置。
背景技术:
冷却辊是通入冷却水的辊筒,压延薄膜或胶黏带涂布时,在成品成卷时为了减少热材料冷却时收缩引起的变形,在成卷前将材料通过冷却辊使其降温来达到减少材料的变形;冷却辊位于卷筒纸干燥装置后边的辊子,用于将卷筒纸的温度降低到热固型油墨的固化温度上。现有的冷却辊容易堵塞,不方便对冷却辊的轴向位置进行打通,防堵塞操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插杆通过插头可以在冷却辊的轴向位置进行来回往复运动,从而可以方便对冷却辊的轴向位置进行打通操作,防止冷却辊的轴向位置堵塞的冷却辊通塞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冷却辊通塞装置,包括基板,基板上设有开槽与导向孔,基板上设有通塞机构,通塞机构包括侧板,侧板的下部设有固定板,固定板固定在基板上,侧板的上部设有顶板,侧板的侧部位置设有开槽,固定板的前部设有开孔,开孔与导向孔连通;顶板与固定板之间设有插杆,插杆穿过开孔与导向孔,插杆的外周面套装有第一锁管与第二锁管,第一锁管固定在基板的顶部,第二锁管固定在基板的底部,插杆的下端设有插头,插杆的上端套装有锁管与套簧。
进一步地,所述侧板的侧部位置插接有锁柱,锁柱穿过开槽,锁柱的内端锁接在锁管的外侧部,锁柱的外端设有操作管,操作管的外周面套装有套管,套管的外端设有套壳,套壳的外侧部位置设有操作杆。
进一步地,所述锁柱与侧板之间设有锁母。
进一步地,所述套壳为方体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操作杆为弧形形状。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冷却辊通塞装置,操作者可以将该通塞装置安装在支架上,操作者还可以手动拿起冷却辊,再将插杆插入冷却辊的轴向位置,插杆通过插头可以在冷却辊的轴向位置进行来回往复运动,从而可以方便对冷却辊的轴向位置进行打通操作,防止冷却辊的轴向位置堵塞;通过侧板、固定板以及顶板对插杆的上端进行固定安装,通过锁管与套簧可以对插杆的上端进行防护套装。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冷却辊通塞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冷却辊通塞装置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图2中A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通塞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中B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述锁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6中C-C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7所示,一种冷却辊通塞装置,包括基板1,基板1上设有开槽2与导向孔3,基板1上设有通塞机构4,通塞机构4包括侧板5,侧板5的下部设有固定板6,固定板6固定在基板1上,侧板5的上部设有顶板7,侧板5的侧部位置设有开槽8,固定板6的前部设有开孔9,开孔9与导向孔3连通;顶板7与固定板6之间设有插杆10,插杆10穿过开孔9与导向孔3,插杆10的外周面套装有第一锁管11与第二锁管12,第一锁管11固定在基板1的顶部,第二锁管12固定在基板1的底部,插杆10的下端设有插头13,插杆10的上端套装有锁管14与套簧15;侧板5的侧部位置插接有锁柱16,锁柱16穿过开槽8,锁柱16的内端锁接在锁管14的外侧部,锁柱16的外端设有操作管18,操作管18的外周面套装有套管19,套管19的外端设有套壳20,套壳20的外侧部位置设有操作杆21;锁柱16与侧板5之间设有锁母17;套壳20为方体形状;操作杆21为弧形形状。
本实用新型冷却辊通塞装置,操作者可以将该通塞装置安装在支架上,操作者还可以手动拿起冷却辊,再将插杆10插入冷却辊的轴向位置,插杆10通过插头13可以在冷却辊的轴向位置进行来回往复运动,从而可以方便对冷却辊的轴向位置进行打通操作,防止冷却辊的轴向位置堵塞;通过侧板5、固定板6以及顶板7对插杆10的上端进行固定安装,通过锁管14与套簧15可以对插杆10的上端进行防护套装。
其中,侧板5的侧部位置插接有锁柱16,锁柱16穿过开槽8,锁柱16的内端锁接在锁管14的外侧部,锁柱16的外端设有操作管18,操作管18的外周面套装有套管19,套管19的外端设有套壳20,套壳20的外侧部位置设有操作杆21;锁柱16与侧板5之间设有锁母17;所以操作者通过操作杆21对操作管18进行操作,操作管18通过锁柱16可以对锁管14的外侧部进行牢固锁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