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重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用出水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51030发布日期:2019-02-22 21:5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重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用出水堰,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出水堰主体,所述出水堰主体为一U形结构,该U形结构由一底板以及一对设置在底板两侧的堰板共同构成,出水堰主体的上端开口为进水口,出水堰主体的两端开口为出水口;

一对设置在出水堰主体的两个堰板外侧的吸附组件,所述吸附组件包括一吸附支架、一安装在吸附支架上并与吸附支架铰接而成的吸附框以及若干安装在吸附框内的永磁铁棒,所述吸附框由一对横杆以及若干并列分布在两横杆之间并与横杆相连的纵杆共同构成,所述永磁铁棒安装在纵杆内,并与纵杆一一对应,同时在纵杆内部具有容永磁铁棒安装并沿着纵杆的长轴方向往复滑动的空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用出水堰,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支架与吸附框之间的连接具体为:在构成吸附框的纵杆中,位于最外侧的两个纵杆的外侧的中部位置分别连接有一连接杆,在吸附支架上具有容连接杆伸入的连接孔,在连接杆与连接孔之间还设置有轴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重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用出水堰,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距相邻的堰板的距离≥横杆+1/2纵杆的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用出水堰,其特征在于:所述永磁铁棒的磁感应强度≥0.1特斯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用出水堰,其特征在于:所述永磁铁棒的高度h≤1/2纵杆内腔的高度H。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用出水堰,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框的上端不高于出水堰主体的进水口的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用出水堰,其特征在于:所述纵杆的内腔的上下两侧均安装有一减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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