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浮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70472发布日期:2019-04-09 22:55阅读:454来源:国知局
一种气浮机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浮机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气浮机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工业生产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如果直接排放至河流中,则会造成较大的污染,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废水排放之前需要对其进行处理,在废水处理时常常用到气浮机,气浮机是采用空气(或其他气体)微气泡,这些微气泡附着到存在于待处理液体中的固体颗粒(悬浮物质)以使得固体颗粒上升至液面上,由此,污染固体物质与水分离,从而净化水,微气泡包裹固体颗粒上浮,便于收集固体颗粒。现有的气浮机普遍存在出气孔易堵塞,固体颗粒去除不彻底等现象,并且现有的进气管的高度低于曝气管在气浮池的高度,这会导致液体会通过曝气管的管孔进入曝气管内,造成堵塞或空压机的使用寿命降低的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一种气浮机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气浮机设备,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气浮机设备,包括气浮池,所述气浮池底部左侧竖直开设有排污口,所述气浮池顶板盖合有顶板,所述气浮池左侧上部固定连通有导流管,所述顶板左右两侧均竖直向下固定连接有推杆电机,所述气浮池内部上方水平置有集泡板,所述推杆电机的推送杆底部与集泡板顶部垂直固定连接,所述顶板中部固定镶嵌安装有第一轴承,且第一轴承贯穿连接有随动管,所述随动管贯穿于集泡板中部,所述随动管上下两端内壁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轴承,所述随动管通过两组所述第二轴承与输气铝管贯穿转动连接,且输气铝管底部与环型曝气管中部垂直连通,所述随动管上部固定连接有随动齿轮,所述顶板顶部竖直固定连接有减速电机,且减速电机的传动轴杆上部水平固定连接有传动齿轮。

进一步的,所述集泡板位于导流管上方。

进一步的,所述随动管下部水平固定连接有两组搅拌杆。

进一步的,所述环型曝气管顶部开设有多组等距的曝气孔。

进一步的,所述传动齿轮左侧与随动齿轮右侧啮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设置的随动管和输气铝管进行配合安装,在随动管转动的同时输气铝管也可以进行输气,随动管上的搅拌杆不仅可以对气浮池内的污水进行搅拌,也可以避免环型曝气管上方的颗粒物附着在环型曝气管上造成曝气孔堵塞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气浮机设备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气浮机设备的环型曝气管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气浮池;2、随动管;3、第一轴承;4、减速电机;5、传动齿轮;6、第二轴承;7、输气铝管;8、随动齿轮;9、推杆电机;10、顶板;11、导流管;12、集泡板;13、搅拌杆;14、排污口;15、环型曝气管;16、曝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气浮机设备,包括气浮池1,所述气浮池1底部左侧竖直开设有排污口14,所述气浮池1顶板盖合有顶板10,所述气浮池1左侧上部固定连通有导流管11,所述顶板10左右两侧均竖直向下固定连接有推杆电机9,所述气浮池1内部上方水平置有集泡板12,所述推杆电机9的推送杆底部与集泡板12顶部垂直固定连接,所述顶板10中部固定镶嵌安装有第一轴承3,且第一轴承3贯穿连接有随动管2,所述随动管2贯穿于集泡板12中部,所述随动管2上下两端内壁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轴承6,所述随动管2通过两组所述第二轴承6与输气铝管7贯穿转动连接,且输气铝管7底部与环型曝气管15中部垂直连通,所述随动管2上部固定连接有随动齿轮8,所述顶板10顶部竖直固定连接有减速电机4,且减速电机4的传动轴杆上部水平固定连接有传动齿轮5。

其中,所述集泡板12位于导流管11上方。

其中,所述随动管2下部水平固定连接有两组搅拌杆13。

其中,所述环型曝气管15顶部开设有多组等距的曝气孔16。

其中,所述传动齿轮5左侧与随动齿轮8右侧啮合。

工作原理:使用时,污水从导流管11进入气浮池1内,将输气铝管7顶部与外部的空气压缩机连通,再将减速电机4与外电源接通,减速电机4工作通过传动轴杆带动传动齿轮5转动,传动齿轮5带动随动齿轮8转动,随动齿轮8带动随动管2上的搅拌杆13对气浮池1内进行搅拌,外部空气压缩机工作后,通过输气铝管7和环型曝气管15上的若干曝气孔16对气浮池1内形成气泡上浮透过集泡板12将包裹有固体杂质的气泡通过导流管11排放至外部集液池内,沉淀在气浮池1底部的固体杂质从排污口14排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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