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净化喷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4958阅读:85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空气净化喷剂。



背景技术:

空气净化剂是指利用自然物质本身所具有的吸附、分解原理,经过现代科学技术处理,所形成的具有消除空气中有害气体、祛除各种异味功能的产品。目前的空气净化剂一般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采用香精配制而成,这种方法制备的空气净化剂只能用香味掩盖臭味,并不能分解臭气,臭气成分仍然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另外,这种空气净化剂的时效短,其化学成分易造成二次污染;第二种是采用纯化工原料配制而成,这种方法制备的空气净化剂虽然效果较好,能分解臭气,但产品单一,仅能消除一些常见的臭气成分,而且作用不持久,另外,其抗菌、净化效果差,反应后的产物需要做二次处理,气挥发物质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安全性能差,不易运输与保存;第三种是采用生物制剂制成,这种空气净化剂中含有大量的生物菌种,这些生物菌投放到臭气散发区域能分解臭气成分,其安全性能也较高,但是生物菌分解臭气成分的速度较慢,需要较长的分解时间,所以分解速度就会降低,而且这些菌种需要附着在一些载体上,所以对于空气中除臭与净化方面较难以实施。目前市场上使用较多的空气净化剂产品单一,功效非常短暂,也只能消除一些常见的臭气成分,对于一些复杂的臭气成分及抗菌消毒、净化空气及释放负氧离子的性能几乎没有,且储存要求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喷剂,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空气净化喷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伊利石35-45份、乙酰苯胺5-13份、甲酸香茅酯3-7份、乙二醇5-13份、羊毛脂1-3份。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空气净化喷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伊利石38-42份、乙酰苯胺7-11份、甲酸香茅酯4-6份、乙二醇7-11份、羊毛脂1.5-2.5份。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空气净化喷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伊利石40份、乙酰苯胺9份、甲酸香茅酯5份、乙二醇9份、羊毛脂2份。

本发明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喷剂的制备方法,由以下步骤组成:

1)将乙酰苯胺与其质量10.2倍的20%乙醇混合,制得乙酰苯胺溶液;将伊利石粉碎、过100目筛,加入乙酰苯胺溶液,置入反应釜中并在88℃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65-70min,制得混合物A;

2)将甲酸香茅酯、乙二醇、羊毛脂混合,在72℃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33-35min,制得混合物B;

3)将混合物A与混合物B混合,然后在210℃搅拌处理1.8h,然后再加入伊利石质量2.8倍的去离子水,加热至7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0min,超声功率为1000W,在降至室温即得喷剂。

本发明另一目的是提供所述喷剂在空气处理中的应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以伊利石为主要原料,利用乙酰苯胺进行处理,再与甲酸香茅酯、乙二醇、羊毛脂相互作用制得的喷剂,不仅能清除甲醛、氨、苯、二甲苯,提高空气质量,而且还具有释放负离子、净化空气的作用,具有较好的保健功能。本发明产品喷在基材上,形成一种致密的保护膜,阻断了基材中甲醛、苯、二甲苯等有害物质的挥发以及外部有害气体的进入,并且能够屏蔽如石材、瓷砖中等有害放射性物质的放射。本发明产品对环境无污染,安全无毒;具有良好的持久耐用性,附着在基材上的杀菌除异味剂保护膜,如果不用水洗、刀刮,其杀菌、除尘、除异味的效果可保持1-5年;适用性较为广泛,使用简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空气净化喷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伊利石35份、乙酰苯胺5份、甲酸香茅酯3份、乙二醇5份、羊毛脂1份。

将乙酰苯胺与其质量10.2倍的体积浓度为20%的乙醇混合,制得乙酰苯胺溶液;将伊利石粉碎、过100目筛,加入乙酰苯胺溶液,置入反应釜中并在88℃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65min,制得混合物A。将甲酸香茅酯、乙二醇、羊毛脂混合,在72℃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33min,制得混合物B。将混合物A与混合物B混合,然后在210℃搅拌处理1.8h,然后再加入伊利石质量2.8倍的去离子水,加热至7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0min,超声功率为1000W,在降至室温即得喷剂。

实施例2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空气净化喷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伊利石45份、乙酰苯胺13份、甲酸香茅酯7份、乙二醇13份、羊毛脂3份。

将乙酰苯胺与其质量10.2倍的20%乙醇混合,制得乙酰苯胺溶液;将伊利石粉碎、过100目筛,加入乙酰苯胺溶液,置入反应釜中并在88℃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70min,制得混合物A。将甲酸香茅酯、乙二醇、羊毛脂混合,在72℃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35min,制得混合物B。将混合物A与混合物B混合,然后在210℃搅拌处理1.8h,然后再加入伊利石质量2.8倍的去离子水,加热至7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0min,超声功率为1000W,在降至室温即得喷剂。

实施例3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空气净化喷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伊利石38份、乙酰苯胺7份、甲酸香茅酯4份、乙二醇7份、羊毛脂1.5份。

将乙酰苯胺与其质量10.2倍的20%乙醇混合,制得乙酰苯胺溶液;将伊利石粉碎、过100目筛,加入乙酰苯胺溶液,置入反应釜中并在88℃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68min,制得混合物A。将甲酸香茅酯、乙二醇、羊毛脂混合,在72℃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34min,制得混合物B。将混合物A与混合物B混合,然后在210℃搅拌处理1.8h,然后再加入伊利石质量2.8倍的去离子水,加热至7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0min,超声功率为1000W,在降至室温即得喷剂。

实施例4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空气净化喷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伊利石42份、乙酰苯胺11份、甲酸香茅酯6份、乙二醇11份、羊毛脂2.5份。

将乙酰苯胺与其质量10.2倍的20%乙醇混合,制得乙酰苯胺溶液;将伊利石粉碎、过100目筛,加入乙酰苯胺溶液,置入反应釜中并在88℃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68min,制得混合物A。将甲酸香茅酯、乙二醇、羊毛脂混合,在72℃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34min,制得混合物B。将混合物A与混合物B混合,然后在210℃搅拌处理1.8h,然后再加入伊利石质量2.8倍的去离子水,加热至7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0min,超声功率为1000W,在降至室温即得喷剂。

实施例5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空气净化喷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伊利石40份、乙酰苯胺9份、甲酸香茅酯5份、乙二醇9份、羊毛脂2份。

将乙酰苯胺与其质量10.2倍的20%乙醇混合,制得乙酰苯胺溶液;将伊利石粉碎、过100目筛,加入乙酰苯胺溶液,置入反应釜中并在88℃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68min,制得混合物A。将甲酸香茅酯、乙二醇、羊毛脂混合,在72℃的温度下密封搅拌处理34min,制得混合物B。将混合物A与混合物B混合,然后在210℃搅拌处理1.8h,然后再加入伊利石质量2.8倍的去离子水,加热至70℃并在该温度下超声处理50min,超声功率为1000W,在降至室温即得喷剂。

对比例1

除不含有乙酰苯胺外,其原料含量及制备过程与实施例5一致。

对比例2

除不含有甲酸香茅酯外,其原料含量及制备过程与实施例5一致。

对比例3

除不含有乙酰苯胺以及甲酸香茅酯外,其原料含量及制备过程与实施例5一致。

实施例6

本实施例产品的净化性能检测数据如表1所示。其试验条件为:(1)将约50mL喷剂均匀地刷到四块玻璃板上干燥后放入1m3样品舱内,相同条件下将四块空白玻璃板放入对比舱内。(2)净化性能检测时实验室温度21.3℃,湿度54.6%。

产品净化率%=[(对比舱所测气体终止浓度-样品舱所测气体终止浓度)÷对比舱所测气体终止浓度]×100%,其中对比舱所测气体终止浓度(48小时)(mg/m3)为甲醛:0.475,氨:0.568,苯:0.120,TVOC:2.84。

经检测发现加入乙酰苯胺以及甲酸香茅酯时,相比较没加入这些原料时,净化效果具有更好的持久性,更适合室内使用。本实施例产品的净化效果持久性检测数据如表1所示。其试验条件为:(1)将约50mL喷剂均匀地刷到四块玻璃板上干燥后放入1m3样品舱内,相同条件下将四块空白玻璃板放入对比舱内。(2)饱和试验:在样品舱内每天按时加入一定量的甲醛、苯、TVOC、氨,持续4天;第五天时取出喷涂过样品的玻璃板,放置环境温度(20±2)℃,湿度(50±10)%的实验室,保持24小时;(3)将进行过饱和试验的玻璃板按照净化效率检验步骤进行检验。(4)净化持久性检验时实验室温度18.9℃,湿度50.9%。

表1实施例5及对比例1-3制得的喷剂的净化性能检测数据

此外,还发现本发明中的喷剂还能够持久抗菌杀毒,无需光催化,且抗菌率达99.9%以上。本发明负离子释放量为10000~20000个/cm3,超过国际标准(1600个/cm3),功效显著。本发明喷剂使用不受限制,使用简便。本发明喷剂能持久释放大量被誉为“空气维生素”的负氧离子,其具有较好的保健功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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