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10868阅读:8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属于空气过滤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空气过滤器(Air Filter)是指空气过滤装置,一般用于洁净车间,洁净厂房,洁净手术室、实验室及洁净室,或者用于电子机械通信设备等的防尘。有初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高中效过滤器,亚高效及高效过滤器共五种型号。各种型号有不同的标准和使用效能。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138259.2的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该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包括:安装框架、排尘排水抽屉、过滤芯体、支撑体;其中,所述过滤芯体按一定顺序排列组合并通过所述支撑体固定在所述安装框架上,所述排尘排水抽屉固定在所述安装框架的下侧。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将安装框架、支撑体将过滤芯体组成为一个整体,过滤芯体按一定的排列顺序组合而成,使用时直接将空气过滤器安装在机车上,并与电气设备进风口连接即可,使用时方便快捷,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工时,避免被冷却的电器部件出现电气故障。但是其结构没有二次过滤装置,过滤的空气不是很干净。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以解决。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其结构包括支撑脚、出水手动阀门、罐体腔室、进气口、气压表、六角螺栓、上盖、出气口、腔体连通管、视镜、液体储罐、排水手动阀门、出水口,所述支撑脚与罐体腔室固定连接,所述罐体腔室与进气口固定连接,所述进气口上设有气压表,所述上盖通过六角螺栓与罐体腔室螺纹连接,所述出气口与上盖固定连接,所述腔体连通管与罐体腔室固定连接,所述视镜位于罐体腔室底部,所述出水手动阀门与液体储罐固定连接,所述液体储罐与排水手动阀门固定连接,所述出水口与排水手动阀门连接,所述罐体腔室包括气液分隔腔、锥体集污器、锥体、丝网捕沫器、强制旋流管,所述气液分隔腔与锥体集污器固定连接,所述锥体集污器与锥体连接,所述丝网捕沫器位于锥体上面,所述强制旋流管与丝网捕沫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罐体腔室整体外观为圆柱体。

进一步地,所述上盖上设有气压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结构设有锥体与丝网捕沫器,空气中的介质在罐体和锥体形成的环形跑道中旋转下行,在重力离心的作用下,较大的液体杂质分离并聚集在罐体腔室底部,在经过丝网过滤出去。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的罐体腔室结构示意图;

图中:支撑脚-1、出水手动阀门-2、罐体腔室-3、进气口-4、气压表-5、六角螺栓-6、上盖-7、出气口-8、腔体连通管-9、视镜-10、液体储罐-11、排水手动阀门-12、出水口-13、气液分隔腔-301、锥体集污器-302、锥体-303、丝网捕沫器-304、强制旋流管-30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旋风惯性空气过滤器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支撑脚1、出水手动阀门2、罐体腔室3、进气口4、气压表5、六角螺栓6、上盖7、出气口8、腔体连通管9、视镜10、液体储罐11、排水手动阀门12、出水口13,所述支撑脚1与罐体腔室3固定连接,所述罐体腔室3与进气口4固定连接,所述进气口4上设有气压表5,所述上盖7通过六角螺栓6与罐体腔室3螺纹连接,所述出气口8与上盖7固定连接,所述腔体连通管9与罐体腔室3固定连接,所述视镜10位于罐体腔室3底部,所述出水手动阀门2与液体储罐11固定连接,所述液体储罐11与排水手动阀门12固定连接,所述出水口13与排水手动阀门12连接,所述罐体腔室3包括气液分隔腔301、锥体集污器302、锥体303、丝网捕沫器304、强制旋流管305,所述气液分隔腔301与锥体集污器302固定连接,所述锥体集污器302与锥体303连接,所述丝网捕沫器304位于锥体303上面,所述强制旋流管305与丝网捕沫器304连接,所述罐体腔室3整体外观为圆柱体,所述上盖7上设有气压表。

在进行使用时,空气中的介质从进气口4进入罐体和锥体303形成的环形跑道中旋转下行,在重力离心的作用下,较大的液体杂质分离并聚集在罐体腔室3底部,在经过丝网捕沫器304过滤从出气口8出去。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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