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结构板切割的配套除尘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6196阅读:41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结构板切割的配套除尘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结构板切割的配套除尘设备。



背景技术:

现在大部门的结构板切割除尘方式都是采用上吸式除尘,由于结构板粉末比重较大,难以完全通过气流带出去,一些粉尘散落在周围,慢慢向车间其他地方扩散,严重影响工人职业健康,对车间生产效率、产品质量都会有不利的影响。

为了改善工人作业环境,提高劳动效率,现改进除尘方式,根据新的除尘方式制作除尘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设计简单,可靠,性能高,寿命长,使用方便,粉尘输送量大,输送距离长,输送速度较高,大大减少了粉尘的扩散的一种用于结构板切割的配套除尘设备。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结构板切割的配套除尘设备,包括切割平台,切割平台下方设有收尘罩,收尘罩通过主连接管与除尘机相连,主连接管的末端下方设有分管,除尘机内壁上设有防撞板,除尘机内部上方设有导流筒,除尘机下方与闭风器相连,闭风器的上方入口处设有防卡舌,闭风器的内壁上规则排列有橡胶板,闭风器下方设有料筒,除尘机上方与风机相连,风机与除尘布袋相连,除尘布袋的内壁上设有滤网。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导流筒底部为圆锥形,防撞板顶部与导流筒连接处设有倒角。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分管的末端为圆锥形,分管的圆锥形末端边缘为法兰盘,分管通过末端的法兰盘与除尘机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除尘机和除尘布袋安置在车间外面。

本结构使用时,需先启动风机,再启动切割平台上的切割机,风机吸气,粉末则在负压的条件下混杂着空气进入切割平台下方的收尘罩内,再通过主连接管以及主连接管末端的分管进入除尘机内,密度较大的粉末因为漩涡气流作用沉淀在底部,密度较小的粉末经过导流筒,然后由导管送至除尘布袋。

有益效果:

主连接管的末端下方设有分管,分管的末端为圆锥形,增大了流通面积,可以使粉尘迅速进入除尘机内,分管的圆锥形末端边缘为法兰盘,方便安装和拆卸;除尘机内壁上设有防撞板,避免了颗粒较大的碎屑对除尘机的冲击而造成的损坏;除尘机内部上方设有导流筒,细小的粉尘经导流筒最终进入除尘布袋,导流筒的设置避免了大颗粒的粉尘进入除尘布袋;闭风器的上方入口处设有防卡舌,防止了闭风器的扇叶在高速转动卡在闭风器入口的两侧,从而避免了粉尘卡在扇叶和闭风器的壳体之间;闭风器的内壁上规则排列有橡胶板,扇叶长期旋转会对闭风器内壁造成磨损,就会降低气密性,同时会使粉尘或料渣卡在扇叶和闭风器的内部之间,而弹性橡胶板的设置就避免了闭风器内壁和扇叶的磨损,也防止了料渣卡在闭风器内壁和扇叶之间;除尘布袋的内壁上设有滤网,增长了除尘布袋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闭风器的结构图;

图3为除尘机的结构图;

附图标号:1-切割平台;2-收尘罩;3-除尘机;30-防撞板;31-导流筒;4-风机;5-闭风器;50-防卡舌;51-橡胶板;6-料筒;7-除尘布袋;8-主连接管;9-分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如图1-3所示,一种用于结构板切割的配套除尘设备,包括切割平台1,切割平台1下方设有收尘罩2,收尘罩2通过主连接管8与除尘机3相连,主连接管8的末端下方设有分管9,除尘机3内壁上设有防撞板30,除尘机3内部上方设有导流筒31,除尘机3下方与闭风器5相连,闭风器5的上方入口处设有防卡舌50,闭风器5的内壁上规则排列有橡胶板51,闭风器5下方设有料筒6,除尘机3上方与风机4相连,风机4与除尘布袋7相连,除尘布袋7的内壁上设有滤网。

导流筒31底部为圆锥形,防撞板30顶部与导流筒31连接处设有倒角。

分管9的末端为圆锥形,分管9的圆锥形末端边缘为法兰盘,分管9通过末端的法兰盘与除尘机3相连。

除尘机3和除尘布袋7安置在车间外面。

本结构使用时,需先启动风机4,再启动切割平台1上的切割机,风机吸气,粉末则在负压的条件下混杂着空气进入切割平台1下方的收尘罩2内,再通过主连接管8以及主连接管8末端的分管9进入除尘机3内,密度较大的粉末因为漩涡气流作用沉淀在底部,密度较小的粉末经过导流筒31,然后由导管送至除尘布袋7。

综上,通过本设备进行除尘,输送量大,输送距离长,输送速度较高,大大减少了粉尘的扩散,同时也减少了工人清扫车间的劳动量,极大减轻了对车间环境和工人职业健康所造成的危害,值得推广使用。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和结构特征,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相关人士能够据以实施,但以上内容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所作的任何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