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循环式表处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21772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表处机,尤其涉及一种循环式表处机。



背景技术:

表处机是对膜层进行上色、改色、印刷、上光或雾面等处理的设备,上色速度快、成本低,而且处理后的膜层上的染料耐磨损、不易脱落,应用广泛。目前,表处机为连续处理,将膜层绕在滚轴上,滚轴下方为染料箱,滚轴下方的膜层浸没在染料箱中,随着滚轴的转动,膜层浸没沾染染料,便完成上色、改色、印刷、上光或雾面等处理。

但是,现有的表处机存在以下缺陷:

由于滚轴连续转动,因此染料箱中必须要持续添加染料才能保证随之转动的膜层都能沾染上染料,染料从添加口添加入燃料箱中,再从出料口流出,造成染料的大量浪费,而且排出的染料很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还会危害人体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循环式表处机,该表处机的染料从进液口输入,再从出液口经过循环装置的导流后,重新从进液口进入容纳槽,避免了染料的浪费以及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也实现了染料的重复利用,节省了人力物力。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循环式表处机,包括机身、收卷架和循环装置;所述机身包括左机架和右机架,所述左机架与右机架之间横向设置有容纳槽,所述容纳槽的一端设有进液口,另一端设有出液口;所述收卷架设置在容纳槽的上方,并且收卷架的两端分别固定在左机架和右机架上;所述循环装置包括集液箱、输水管和动力泵;所述集液箱设置在出液口的下方,所述输水管的进水端连接在集液箱上,输水管的出水端连接在进液口上,所述动力泵设置在输水管上。

进一步地,所述出液口上设有用于将液体引入集液箱中的导流板。

进一步地,所述导流板的两侧均设有挡板。

进一步地,所述收卷架包括第一收卷辊和第二收卷辊,所述第一收卷辊设置在第二收卷辊上方,并且第一收卷辊与第二收卷辊转动反向。

进一步地,所述容纳槽的进液口高于出液口3-5mm。

进一步地,所述左机架和右机架的底端均设有支脚。

进一步地,所述输水管的进水端连接在集液箱的底端。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循环式表处机,该表处机的染料从容纳槽的进液口输入,再从容纳槽的出液口经过循环装置的集液箱收集后,再经过动力泵将染料经过输水管重新从进液口进入容纳槽,避免了染料的浪费以及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也实现了染料的重复利用,节省了人力物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循环式表处机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身;11、左机架;12、右机架;13、支脚;2、收卷架;21、第一收卷辊;22、第二收卷辊;3、循环装置;31、集液箱;32、输水管;33、动力泵;4、容纳槽;41、进液口;42、出液口;43、导流板;44、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实施例1

参照图1,一种循环式表处机,包括机身1、收卷架2和循环装置3。

机身1包括左机架11和右机架12,左机架11与右机架12之间横向设置有容纳槽4,容纳槽4的一端设有进液口41,另一端设有出液口42,染料从进液口41流入,从出液口42流出,容纳槽4的进液口41高于出液口42高为3-5mm,本实施例的进液口41高于出液口42高为3-5mm,这样设置是为了便于染料流动,避免在容纳槽4中堆积,如果高度过高会导致染料流动速度过快,使得处理效果变差,而过低则会导致染料流动过慢,在容纳槽4中滞纳。

收卷架2设置在容纳槽4的上方,并且收卷架2的两端分别固定在左机架11和右机架12上;收卷架2包括第一收卷辊21和第二收卷辊22,第一收卷辊21设置在第二收卷辊22上方,并且第一收卷辊21与第二收卷辊22转动反向,这样设置是为了便于膜层从第一收卷辊21移动到第二收卷辊22上,膜层绕在第二收卷辊22上时,底部浸没在染料中。左机架11内设有分别控制第一收卷辊21、第二收卷辊22转动的电机,左机架11的顶端设有控制按钮,可以调节转动的速度。

循环装置3包括集液箱31、输水管32和动力泵33;集液箱31设置在出液口42的下方,输水管32的进水端连接在集液箱31的底端,这样设置是为了在动力泵33的基础上,再利用重力作用将染料流入输水管32中,输水管32的出水端连接在进液口41上,动力泵33设置在输水管32上,动力泵33的插头连在外接电源上。

出液口42上设有用于将液体引入集液箱31中的导流板43,染料从出液口42从导流板43流入集液箱31中,导流板43的设置起到引流的作用,导流板43的两侧均设有挡板44,挡板44的设置则是为了避免染料四溅。

左机架11和右机架12的底端均设有支脚13,支脚13可以为移动滚轮,便于表处机移动。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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