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46155发布日期:2018-10-12 22:36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去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解决目前工业中反应不充分、不易拆卸维修、易发生爆炸风险等问题。



背景技术:

随着技术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面临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而发展中国家现阶段所面临的环保和发展的矛盾尤为突出。现有的技术中,工业废气,特别是VOCs处理常常用到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除去工业废气,普通的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理不彻底,易发生安全风险,不易拆卸维修,给后续处理带来麻烦;良好的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能使废气得到很好的处理,能够更有效的处理废气、维修更换方便和安全。解决现有的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果不好,不易维修和更换,易发生爆炸等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提供一种结构新颖、废气处理效果好、使用成本低廉、易于维修和更换、不易发生爆炸的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含有粉尘的废气通过进气口处的双层过滤网进入处理舱,处理舱设有抽屉式光催化反应网;光催化反应网设有蜂窝式纳米TiO2网和紫外线灯管;紫外线灯管两旁均有蜂窝式纳米TiO2网,充分发挥滤网过滤作用和TiO2催化作用;处理舱内边缘设有轨道,抽屉式紫外线灯管和TiO2网可通过轨道进行替换;紫外线灯管激发TiO2 产生光催化作用降解废气污染物,最终生成水和二氧化碳;处理舱侧面设有可密封电路阀门,用管道来连接采用正压隔爆柜式的电器箱;处理舱底部设有出气口,出气口的双层过滤网可进行二次净化;废气中通常都含有大量粉尘,如果处理的不彻底,给后续设备处理带来麻烦,比如设备障碍,车间粉尘颗粒超标;在光催化反应条件下,甲苯、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后续设备如控制箱会造成爆炸,使电器腐蚀;再如紫外线灯管易损坏,光催化反应不彻底,就会使有害气体无法充分氧化分解。含有粉尘的废气通过进气口双层过滤进入光催化反应装置,过滤粉尘颗粒;废气与处理舱内的紫外灯产生臭氧在TiO2催化下,借助紫外灯灯管两旁的蜂窝式纳米TiO2网,其较大的接触面积,纳米TiO2网与紫外线灯管近距离的接触使催化反应快速而彻底,且进一步过滤粉尘保护灯管。交错排列的紫外线灯管,保证处理舱里灯管产生臭氧与进入的废气,充分接触,反应快速且完全。利用单独的电路阀门管道将控制箱与处理箱分隔开,阻断了有害气体进入电器箱对其造成腐蚀等损害。经过光催化反应后的气体经双层过滤网,出气口流出处理舱。

采取优化手段包括:交错排列的紫外线灯管,蜂窝式纳米TiO2网,保证光催化反应快速且完全。单独的电器门阀管道隔离了采用正压隔爆原理的电器箱降低了电器发生爆炸的风险。

处理舱内壁设有轨道,供抽屉式光催化反应网进出的轨道,方便对UVC 灯管进行更换与维修,拆除和更换TiO2网。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包括处理舱,电器箱,创立装置更换窗口,其中:处理舱内设有抽屉式光催化反应网;抽屉式光催化反应网分为三层,蜂窝式纳米TiO2网、紫外线灯管和蜂窝式纳米TiO2网;两个蜂窝式纳米TiO2网与灯管距离近,保证空间里灯管产生臭氧与进入的废气,充分接触,反应快速且完全;舱体内边缘有供抽屉式光催化反应网进出的轨道,方便抽屉式光催化反应网从反应装置更换窗口的更换与维修;处理舱上端设有单独的电器箱,采用正压隔爆原理使设备运行降低发生爆炸的风险;处理舱两端分别安装双层过滤网,提高了过滤效果,保证设备的使用寿命。因而,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新颖、废气处理效果好、安全、使用成本低廉、易于维修、易于拆卸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为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的总装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的剖面A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中的抽屉式光催化反应网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中的纳米TiO2网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中的单过滤片紫外线灯管排列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中的局部灯管舱内布局示意图

图中主要标号说明:1处理舱、2抽屉式催化反应网、3纳米TiO2网、4紫外线灯管、5挂耳、6轨道、7处理装置更换窗口、8电路阀门、9电器箱、10双层过滤网、11进气口、12出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实例一,如图所示,一种光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包括处理舱1,处理舱1 内设有抽屉式催化反应网2;抽屉式催化反应网2包含蜂窝式纳米TiO2网3、紫外线灯管4和纳米TiO2网3三层;处理舱1边缘轨道6,处理舱1相临处理装置更换窗口7,处理舱1上通过电路阀门7连接电器箱9,处理舱1进气口11和出气口12均装有双层过滤网10。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例做简单的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仍均属于本方案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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