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制备蜂蜜沐浴露用混合搅拌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8926发布日期:2019-01-15 23:23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制备蜂蜜沐浴露用混合搅拌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沐浴露制备用搅拌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制备蜂蜜沐浴露用混合搅拌器。



背景技术:

搅拌器是一种使液体、气体介质强迫对流并均匀混合的器件。搅拌器的类型、尺寸及转速,对搅拌功率在总体流动和湍流脉动之间的分配都有影响。一般说来,涡轮式搅拌器的功率分配对湍流脉动有利,而旋桨式搅拌器对总体流动有利。沐浴露又称沐浴乳,是指洗澡时使用的一种液体清洗剂,是一种现代人常见的的清洁用品,沐浴乳的发明主要是为了取代传统清洁肥皂的触感和功效。蜂蜜沐浴露在均质搅拌过程中粘性比较大,在混合过程中需要减小搅拌叶片的横向剪切力。现有技术用于制备蜂蜜沐浴露用混合搅拌器采用推进式搅拌叶片进行混合均质,搅拌阻力较大,而且在与表面活性剂混合过程中,蜂蜜料浆容易沉积至混合罐的底部。



技术实现要素:

(1)技术方案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制备蜂蜜沐浴露用混合搅拌器,包括均质轴、第一均质盘,所述均质轴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均质盘的中心位置,所述第一均质盘的上方还设有第二均质盘,所述均质轴的下端穿过所述第二均质盘并且固定在所述第一均质盘顶面的中心位置,所述第二均质盘和所述第一均质盘都为圆柱体状,所述第二均质盘和所述第一均质盘的底面直径相等,而且所述第二均质盘的底面直径和高之比不低于8:1,在所述第二均质盘和所述第一均质盘之间的区域设有涡流杆,所述涡流杆的上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二均质盘的底面,所述涡流杆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均质盘的顶面,所述第一均质盘的顶面设有纵截面为直角梯形状的折流叶片,所述第一均质盘的底面设有横截面为半椭圆状的搅拌叶片。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均质盘的顶面设有4个纵截面为直角梯形状的所述折流叶片,并且4个所述折流叶片以第一均质盘的顶面圆心为中心呈环形四等分设置,从而能够更好地对蜂蜜进行纵向剪切搅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均质盘的底面设有4个横截面为半椭圆状的搅拌叶片,并且4个所述搅拌叶片以第一均质盘的底面圆心为中心呈环形四等分设置,从而能够为了防止配料混合过程中蜂蜜料浆沉积至混合罐的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均质盘上设有溢流孔,并且所述溢流孔的孔直径大小不超过第二均质盘截面直径的五分之一。

(2)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均质盘顶面设有直角梯形状折流叶片,并且4个所述折流叶片以第一均质盘的顶面圆心为中心呈环形四等分设置,从而能够更好地对蜂蜜进行纵向剪切搅拌,而且第一均质盘的底面设有半椭圆状的搅拌叶片,能够很好的引起底部蜂蜜料浆呈涡流状,防止配料混合过程中蜂蜜料浆沉积至混合罐的底部,解决了现有技术用于制备蜂蜜沐浴露用混合搅拌器采用推进式搅拌叶片进行混合均质,搅拌阻力较大,而且在与表面活性剂混合过程中,蜂蜜料浆容易沉积至混合罐底部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用于制备蜂蜜沐浴露用混合搅拌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第一均质盘底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2所示,本实施案例提供一种用于制备蜂蜜沐浴露用混合搅拌器,包括均质轴1、第一均质盘2,所述均质轴1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均质盘2的中心位置,所述第一均质盘2的上方还设有第二均质盘3,所述均质轴1的下端穿过所述第二均质盘3并且固定在所述第一均质盘2顶面的中心位置,所述第二均质盘3和所述第一均质盘2都为圆柱体状,所述第二均质盘3和所述第一均质盘2的底面直径相等,而且所述第二均质盘3的底面直径和高之比不低于8:1,在所述第二均质盘3和所述第一均质盘2之间的区域设有涡流杆4,所述涡流杆4的上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二均质盘3的底面,所述涡流杆4的下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均质盘2的顶面,所述第一均质盘2的顶面设有纵截面为直角梯形状的折流叶片5,所述第一均质盘2的底面设有横截面为半椭圆状的搅拌叶片21。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更好地对蜂蜜进行纵向剪切搅拌,所述第一均质盘2的顶面设有4个纵截面为直角梯形状的所述折流叶片5,并且4个所述折流叶片5以第一均质盘2的顶面圆心为中心呈环形四等分设置。为了防止配料混合过程中,蜂蜜料浆沉积至混合罐的底部,所述第一均质盘2的底面设有4个横截面为半椭圆状的搅拌叶片21,并且4个所述搅拌叶片21以第一均质盘2的底面圆心为中心呈环形四等分设置。所述第二均质盘3上设有溢流孔31,并且所述溢流孔31的孔直径大小不超过第二均质盘3截面直径的五分之一。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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