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喷漆废气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22201发布日期:2019-02-19 19:30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喷漆废气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喷漆废气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喷漆废气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喷漆是人造漆的一种,采用硝酸纤维素、树脂、颜料、溶剂等制成。通过喷枪借助于空气压力,分散成均匀而微细的雾滴,涂施于被涂物的表面,耐水、耐机油,干得快,用于漆汽车、飞机、木器、皮革等。现在许多行业的产品为了追求美观、防氧化,需要在产品的表面进行喷漆处理。在喷漆的过程中一大部分的漆附着与产品的表面,还有一部分停留在空气中。由于漆雾里面含有甲苯、二甲苯、甲醛等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对身体有很大影响,不同品牌的喷漆由于成分含量不同毒性也不同。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喷漆废气处理设备。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实现:

一种喷漆废气处理设备,包括进气管,与进气管连通的喷淋塔,与喷淋塔连通的光解塔,与光解塔连通的过滤塔,与过滤塔连通的活性炭吸附塔,所述喷淋塔内顶部设置有第一喷淋管,内底部设置有第二喷淋管,第一喷淋管和第二喷淋管均与一进水管连通,在第一喷淋管朝下的一侧、第二喷淋管朝上的一侧均设置有多个喷嘴;在喷淋塔的下方设置有一出水管,第一出水管连接有第一过滤箱。

进一步的,所述进气管处设置有用于气体初步过滤的第二过滤箱。

进一步的,所述进气管、喷淋塔和光解塔之间、光解塔和过滤塔之间、过滤塔和活性炭吸附塔之间均设置有用于吹送气体的气泵。

进一步的,所述光解塔内设置有多个紫外线灯管。

进一步的,所述过滤塔内设置有聚丙烯滤材。

进一步的,所述活性炭吸附塔内设置有活性炭层。

进一步的,所述进水管处设置有一水泵。

进一步的,所述进气管管口处设置有一漏斗状的进气口。

进一步的,所述活性炭吸附塔还设置有一排气管。

对照现有的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设置了喷淋塔、光解塔、过滤塔和活性炭过吸附塔,可对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进行多次处理,充分去除喷漆废气中的污染物,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同时喷淋塔内的水经过过滤处理才进行排放,避免了对环境造成污染。另一方面,本实施例结构相对简洁,使用成本低且维护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喷漆废气处理设备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喷漆废气处理设备包括进气管1,与进气管连通的喷淋塔2,与喷淋塔连通的光解塔3,与光解塔连通的过滤塔4,与过滤塔连通的活性炭吸附塔5,喷淋塔内顶部设置有第一喷淋管6,内底部设置有第二喷淋管7,第一喷淋管和第二喷淋管均与一进水管8连通,在第一喷淋管朝下的一侧、第二喷淋管朝上的一侧均设置有多个喷嘴9。在喷淋塔的下方设置有一出水管10,第一出水管连接有第一过滤箱11。在活性炭吸附塔上还设置有一排气管19。

进气管1处设置有用于气体初步过滤的第二过滤箱12。进气管1、喷淋塔2和光解塔3之间、光解塔和过滤塔4之间、过滤塔和活性炭吸附塔5之间均设置有用于吹送气体的气泵13。光解塔3内设置有多个紫外线灯管14。过滤塔4内设置有聚丙烯滤材15。活性炭吸附塔5内设置有活性炭层16。进水管8处设置有一水泵17。进气管1管口处设置有一漏斗状的进气口18。具体实施时,第一过滤箱和第二过滤箱内可设置滤棉。

具体工作时,喷漆废气从进气管进入,首先通过第二过滤箱初步过滤,随后气体进入喷淋塔进行喷淋处理,充分去除漆雾,防止漆雾在后续过程中粘附在紫外线灯管上减低光解效率以及降低活性炭吸附效果。废气随后进入光解塔,在特定波长的紫外线照射下,废气中的有机物法扥之间断裂,且紫外线可分解空气中的氧,生成臭氧,臭氧与废气中的污染因子发生反应去除污染物,随后废气进入过滤塔和活性炭吸附塔,进一步去除废气中的残留污染物。喷淋塔中的水可流入第一过滤箱中,经过滤后才进行排放。

本实用新型设置了喷淋塔、光解塔、过滤塔和活性炭过吸附塔,可对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进行多次处理,充分去除喷漆废气中的污染物,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同时喷淋塔内的水经过过滤处理才进行排放,避免了对环境造成污染。另一方面,本实施例结构相对简洁,使用成本低且维护方便。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虽然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是结合以上具体实施例进行的,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人员能够根据上述的内容进行许多替换、修改和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所有这样的替代、改进和变化都包括在附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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