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螺旋压滤机用过滤元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37119发布日期:2019-06-05 23:41阅读:1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螺旋压滤机用过滤元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压滤机,具体的说,涉及一种单螺旋压滤机用过滤元件,属于固液分离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单螺旋压滤机的过滤元件采用的都是在钢板开圆孔的孔筛板形式;这种结构受开孔工艺影响,会出现以下情况,为了筛板的强度筛板是越厚越好,然而钢板厚了之后,开孔又不能太小,一般的开孔经验是几毫米厚的钢板最小开几毫米直径的孔,直径最小为3mm;孔距又不能太小,太小容易冲孔时撕裂钢板,这样就造成了开孔的孔筛板出现开孔率太小的情况,一般市场上使用的单螺旋压滤机的孔筛板的开孔率随孔的大小变化约在10-15%之间。开孔率直接决定单螺旋压滤机工作过程中的水分滤出的速度和量。这样直接导致用孔筛板作为单螺旋过滤机的过滤元件时,只能通过加长单螺旋压滤机的螺旋轴和孔筛板的长度,来缩短过滤时间,单螺旋压滤机的过流部位一般都采用304不锈钢制作,这样就带来了设备成本的明显增长;设备加长后,为了克服工作时的摩擦力等阻力,相应的减速电机的扭矩也要加大,这也会使设备的成本增加,能耗增大。

综上可知,现有技术在实际使用上显然存在不便与缺陷,所以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以上不足,提供一种单螺旋压滤机用过滤元件,更有利于滤液的排出;开孔率大,是孔筛的两倍;同样物料的压滤脱水时,单位体积物料的脱水工作时间就减小一半,脱水时的设备的工作长度也可以减小一半;这样给设备的变化就是外形尺寸的减小,同时减速电机的扭矩同比例减小,设备的成本大大降低。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单螺旋压滤机用过滤元件,包括筛板,所述筛板包括若干楔形棒条,所述楔形棒条的截面呈等腰三角形形状;相邻楔形棒条的等腰三角形的底边之间形成筛缝。

一种优化方案,若干楔形棒条组成的圆柱状筒壁,若干楔形棒条以圆柱状筒壁的中轴线为中心等角度分布设置。

进一步地,若干楔形棒条组成的圆柱状筒壁使圆柱状筒壁内部形成过滤腔。

进一步地,所述筛缝的宽度为0.5-1mm。

进一步地,相邻筛缝之间形成里小外大的锥形开口。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上技术方案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筛缝形成了里小外大的锥形开口,更有利于滤液的排出;开孔率只是随筛缝的大小影响,筛缝越大开孔率越大,计算后约为19.5-24%之间,是孔筛的两倍;同样物料的压滤脱水时,单位体积物料的脱水工作时间就减小一半,脱水时的设备的工作长度也可以减小一半;这样给设备的变化就是外形尺寸的减小,同时减速电机的扭矩同比例减小,设备的成本大大降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实用新型过滤元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用新型过滤元件的局部示意图;

图中:1-楔形棒条,2-筛缝,3-锥形开口,4-过滤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一种单螺旋压滤机用过滤元件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单螺旋压滤机用过滤元件,包括筛板,

所述筛板的形状为圆柱状结构。

所述筛板包括由若干楔形棒条1组成的圆柱状筒壁使圆柱状筒壁内部形成过滤腔4,所述楔形棒条1的截面呈等腰三角形形状。若干楔形棒条1以圆柱状筒壁的中轴线为中心等角度分布设置。

相邻楔形棒条1的等腰三角形的底边之间形成筛缝2,所述筛缝2的宽度为0.5-1mm。

相邻筛缝2之间形成里小外大的锥形开口3(以附图1中靠近楔形棒条1的等腰三角形底边的一侧为里)。物料中的水分从过滤元件的筛板滤出,完成物料的压滤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单螺旋压滤机用过滤元件,由楔形棒条编织而成,楔形条截面呈等腰三角形形状,三角形底边作为工作面,相邻的两个三角形底边组成筛缝,使筛缝形成了里小外大的锥形开口。物料中的水分从过滤元件筛板滤出,完成物料的压滤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单螺旋压滤机的过滤元件首次开发采用了楔形棒条编织成的棒形筛形式(见楔形筛板局部示意图所示),每条楔形条大概是一个等腰三角形形状,三角形底边作为工作面,相邻的两个三角形底边组成筛缝,使筛缝形成了里小外大的锥形开口,更有利于滤液的排出;使用楔形筛条后,就可以只考虑对筛条编织时的强度加强问题;此种筛板的开孔率只是随筛缝的大小影响,筛缝越大开孔率越大,计算后约为19.5-24%之间,是孔筛的两倍;这样在同样物料的压滤脱水时,单位体积物料的脱水工作时间就减小一半,理论上脱水时的设备的工作长度也可以减小一半;这样给设备的变化就是外形尺寸的减小,同时减速电机的扭矩同比例减小,设备的成本大大降低。

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方式的举例,其中未详细述及的部分均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任何基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启示而进行的等效变换,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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