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活性炭吸附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07014发布日期:2020-05-29 12:39阅读:285来源:国知局
一种活性炭吸附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气净化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活性炭吸附器。



背景技术:

活性炭吸附器是一种高效率、经济实用型的有机废气处理净化装置,被广泛应用于有机尾气处理的传统工艺中,利用活性炭的多孔吸附特性,废气中的污染物吸附在活性炭表面,达到净化目的,符合排放标准后经风机排出室外。活性炭吸附器广泛应用于化工、机械、印刷、橡胶、家具、汽车、石油等行业。

公告号cn207462930u的专利公开了一种活性炭高效吸附器,包括设有进口和出口的箱体,箱体内的空间由多块竖直的隔板分隔为多个多功能的腔室,在每个腔室设有多个上下设置的抽屉式活性炭吸附单元,抽屉式活性炭吸附单元具有框形架,在框形架的顶部和底部均插装有活性炭吸附板。该活性炭高效吸附器更换灵活便捷,两端进出口处设置双层快开易拆卸过滤装置,使尾气获得高效净化处理。但是存在以下技术问题:1)仅仅通过活性炭吸附无法保障废气的吸附净化效率,使得排放的气体不符合排放标准;2)对废气中颗粒、灰尘、污染性气体的吸附率固定,适用范围小;3)底座没有加固措施,使得使用过程中的抗震稳定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活性炭吸附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活性炭吸附器,包括吸附器壳体,吸附器壳体呈中空圆筒状,吸附器壳体的底部设有加强底座,顶部设有排气板,所述排气板的顶部设有排风箱,排风箱内设有排风扇,排风箱的一侧设有排气管;吸附器壳体的顶部一侧设有进液口,底部一侧设有出液口和进气口,进气口位于出液口的上方,吸附器壳体的腔体内设有液体喷淋结构、活性炭吸附结构;

所述液体喷淋结构包括主进液管、副进液管、出液管,主进液管与进液口连接并伸入吸附器壳体内,副进液管的数量为两个且分别竖直设置在吸附器壳体的腔体内两端,副进液管与主进液管连通,若干个出液管与副进液管连通且朝向腔体中心部位;

所述活性炭吸附结构包括:吸附腔体、活性炭吸附板、固定板,吸附腔体的面积小于吸附器壳体的腔体面积,若干个活性炭吸附板从下往下平行设置在吸附腔体内,活性炭吸附板的两端通过与固定板卡合固定;吸附腔体的顶部通过连接腔体与排风箱连接,吸附腔体的底部通过进气管与进气口连接;吸附腔体壁部位于相邻活性炭吸附板之间设有若干个渗气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出液管与副进液管间的夹角为30-60°;副进液管通过设于腔体内壁的支撑柱和卡箍固定于腔体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吸附器壳体的腔体的底部设有导液板,导液板倾斜向下设置且一端与出液口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活性炭吸附板包括吸附板本体和活性炭填充腔,吸附板本体呈圆柱状,活性炭填充腔内填充有活性炭,活性炭填充腔从中心向外周辐射状排布在吸附板本体上,从中心向外周的活性炭填充腔的孔径依次减小。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进气口的一端连接有调节阀,吸附器壳体的壁部设有检修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加强底座的中心位置设有加固凸板,加固凸板向外连接有环形阵列分布的加强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活性炭吸附器,通过在吸附器壳体的腔体内设置喷淋沉降结构和活性炭吸附结构,待处理废气被从下向上设置的若干个活性炭吸附板层层吸附,废气中的灰尘、颗粒和大部分污染性气体均可以被活性炭吸附,少量的灰尘、污染性气体还可沿渗气口排入吸附器壳体的腔体内进行吸附净化,当沿进液口注入酸性液体、碱性液体或水,可以沿主进液管、副进液管、出液管喷洒入吸附器壳体的腔体内,对腔体内的碱性气体、酸性气体或水溶性气体进行吸附沉降,沉降后形成废液沿导夜板、出液口排出,提高了对腔体内废气的吸附处理效率;活性炭和液体喷淋的双重吸附净化大大提高了废气的吸附净化效率,使得气体符合排放标准后排出。

2、辐射状排布的活性炭填充腔增加了废气与活性炭的接触面积,同时孔径可以根据废气的粒径范围人为设计,提高对废气中颗粒、灰尘、污染性气体的吸附率,提高该活性炭吸附器的适用范围。

3、加强底座的中心位置设有加固凸板,加固凸板向外连接有环形阵列分布的加强筋;加强凸板和加强筋的设计,配合加强底座,对吸附器壳体进行了加固,活性炭吸附器使用过程中抗震稳定性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活性炭吸附器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活性炭吸附器的剖视图。

图3是图2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4是加强底座的仰视图。

图5是活性炭吸附板的剖视图。

图中:1、吸附器壳体;2、加强底座;3、排气板;4、排风箱;5、排气管;6、进液口;7、出液口;8、进气口;9、调节阀;10、检修口;11、主进液管;12、副进液管;13、出液管;14、支撑柱;15、卡箍;16、导液板;17、吸附腔体;18、活性炭吸附板;19、固定板;20、进气管;21、连接腔体;22、渗气口;23、排风扇;24、加固凸板;25、加强筋;181、吸附板本体;182、活性炭填充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活性炭吸附器,用于含有粉尘、颗粒、硫化物、氮化物等污染物废气的吸附和净化,包括吸附器壳体1,吸附器壳体1呈中空圆筒状,吸附器壳体1的底部设有加强底座2,顶部设有排气板3。加强底座2的中心位置设有加固凸板24,加固凸板24向外连接有环形阵列分布的加强筋25。加固凸板24和加强筋25的设计,配合加强底座2,对吸附器壳体1进行了加固,使用过程中抗震稳定性好。

排气板3的顶部设有排风箱4,排风箱4内设有排风扇23,排风箱4的一侧设有排气管5。吸附器壳体1的顶部一侧设有进液口6,底部一侧设有出液口7和进气口8,进气口8位于出液口7的上方,进气口8的一端连接有调节阀9。吸附器壳体1的壁部设有检修口10。

吸附器壳体1的腔体内设有液体喷淋结构、活性炭吸附结构;液体喷淋结构包括主进液管11、副进液管12、出液管13,主进液管11与进液口6连接并伸入吸附器壳体1内,副进液管12的数量为两个且分别竖直设置在吸附器壳体1的腔体内两端,副进液管12与主进液管11连通,若干个出液管13与副进液管12连通且朝向腔体中心部位,出液管13与副进液管12间的夹角为30-60°。出液管13的数量优选为8-15个。副进液管12通过设于腔体内壁的支撑柱14和卡箍15固定于腔体内。腔体的底部设有导液板16,导液板16倾斜向下设置且一端与出液口7连接。通过沿进液口6注入酸性液体、碱性液体或水,可以沿主进液管11、副进液管12、出液管13喷洒入吸附器壳体1的腔体内,对腔体内的碱性气体、酸性气体或水溶性气体进行吸附沉降,沉降后形成废液沿导液板16、出液口7排出,提高了对腔体内废气的吸附处理效率。

活性炭吸附结构包括:吸附腔体17、活性炭吸附板18、固定板19,吸附腔体17的面积小于吸附器壳体1的腔体面积,若干个活性炭吸附板18从下往下平行设置在吸附腔体17内,活性炭吸附板18的两端通过与固定板19卡合固定。吸附腔体17的顶部通过连接腔体21与排风箱4连接,吸附腔体17的底部通过进气管20与进气口8连接。吸附腔体17壁部位于相邻活性炭吸附板18之间设有若干个渗气口22。渗气口22的数量少于出液管13,优选为6-12个。活性炭吸附板18包括吸附板本体181和活性炭填充腔182,吸附板本体181呈圆柱状,活性炭填充腔182内填充有活性炭,活性炭填充腔182从中心向外周辐射状排布在吸附板本体181上,从中心向外周的活性炭填充腔182的孔径依次减小。中心位置的活性炭填充腔182孔径优选为0.8-1.6mm,外周的活性炭填充腔182的孔径优选为0.3-0.5mm。辐射状排布的活性炭填充腔增加了废气与活性炭的接触面积,同时孔径可以根据废气的粒径范围人为设计,提高对废气中颗粒、灰尘、污染性气体的吸附率,提高该活性炭吸附器的适用范围。

在工作时,沿调节阀9、进气口8、进气管20进入的待处理废气在排风扇23形成的负压作用下,在吸附腔体17内从下向上移动,被从下向上的若干个活性炭吸附板18层层吸附,废气中的灰尘、颗粒和大部分污染性气体均可以被活性炭吸附,少量的灰尘、污染性气体还可沿渗气口22排入吸附器壳体1的腔体内进行吸附净化,活性炭和液体喷淋的双重吸附净化大大提高了废气的吸附净化效率,使得符合排放标准的气体沿连接腔体21、排风扇23、排气管5排出。

本实施例活性炭吸附器的工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打开调节阀9、排风扇23,待处理废气沿调节阀9、进气口8、进气管20进入吸附腔体17内,在负压作用下从下向上移动,被从下向上的活性炭吸附板18层层吸附,废气中的灰尘、颗粒和大部分污染性气体被活性炭吸附,少量的灰尘、污染性气体还可沿渗气口22排入吸附器壳体1的腔体内;

2)沿进液口6注入酸性液体、碱性液体或水,液体沿主进液管11、副进液管12、出液管13喷洒入吸附器壳体1的腔体内,对腔体内的碱性气体、酸性气体或水溶性气体进行吸附沉降,沉降后形成废液沿导液板16、出液口7排出;

3)符合排放标准的气体沿连接腔体21、排风扇23、排气管5排出;活性炭和液体喷淋的双重吸附净化,大大提高了废气的吸附净化效率。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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