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79818发布日期:2021-02-26 17:39阅读:49来源:国知局
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药品生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药品按照性质分类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药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组成药品的药粉进行混合,但是现有的混合装置是在同一水平面进行混合,容易造成一些死角处的药粉没有混合到,使混合的不充分。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混合不充分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
[0004]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5]
设计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方两侧均固定有侧板,两个所述侧板之间转动连接有存料桶,所述存料桶上转动连接有盖板,所述盖板一侧固定有密封垫,所述盖板与存料桶之间设置有固定机构,所述侧板上方一侧固定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安装有侧电机,所述侧电机一侧连接有侧转轴,所述侧转轴一端穿过侧板并固定在存料桶上,所述存料桶上固定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下方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一端穿过支架和并插设在存料桶内,所述转轴两侧均固定有多个搅拌叶,所述转轴与存料桶接触处固定有密封轴承。
[0006]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底部两侧均固定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一端固定在侧板上。
[0007]
优选的,所述盖板一侧固定有拉把手。
[0008]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下板和上板,所述下板固定在存料桶上,所述上板固定在盖板上,所述上板上方两侧均开设有插孔,所述上板一侧设置有挡板,所述下板两侧均固定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一端穿过插孔和挡板并连接有螺帽,所述螺帽外固定有转把手。
[0009]
优选的,所述转把手外开设有防滑纹。
[0010]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有益效果在于:该混合装置通过启动侧电机能够带动存料桶进行转动,通过启动电机,电机能够带动转轴进行转动,转轴进行转动能够带动搅拌叶来对存料桶内进行搅拌,便能够让存料桶内的材料混合的更加充分,通过固定机构能够对盖板进行固定。
附图说明
[0011]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0012]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0013]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的固定机构结构示意图。
[0014]
图中:侧板1、底板2、存料桶3、盖板4、密封垫5、拉把手6、固定机构7、下板71、上板
72、插孔73、螺纹杆74、挡板75、螺帽76、转把手77、支架8、电机9、密封轴承10、转轴11、搅拌叶12、支撑板13、侧电机14、侧转轴15、连接杆16。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0016]
实施例1
[0017]
参照图1-2,一种药品生产用混合装置,包括底板2,底板2上方两侧均固定有侧板1,两个侧板1之间转动连接有存料桶3,存料桶3上转动连接有盖板4,盖板4一侧固定有拉把手6盖板4一侧固定有密封垫5,盖板4与存料桶3之间设置有固定机构7,侧板1上方一侧固定有支撑板13,支撑板13底部两侧均固定有连接杆16,连接杆16一端固定在侧板1上,过启动侧电机14能够带动存料桶3进行转动。
[0018]
支撑板13上安装有侧电机14,侧电机14一侧连接有侧转轴15,侧转轴15一端穿过侧板1并固定在存料桶3上,存料桶3上固定有支架8,支架8上固定安装有电机9,电机9下方连接有转轴11,转轴11一端穿过支架8和并插设在存料桶3内,转轴11两侧均固定有多个搅拌叶12,转轴11与存料桶3接触处固定有密封轴承10,通过启动电机9,电机9能够带动转轴11进行转动,转轴11进行转动能够带动搅拌叶12来对存料桶3内进行搅拌,便能够让存料桶3内的材料混合的更加充分。
[0019]
实施例2
[0020]
参照图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优选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固定机构7包括下板71和上板72,下板71固定在存料桶3上,上板72固定在盖板4上,上板72上方两侧均开设有插孔73,上板72一侧设置有挡板75,下板71两侧均固定有螺纹杆74,螺纹杆74一端穿过插孔73和挡板75并连接有螺帽76,螺帽76外固定有转把手77,转把手77外开设有防滑纹,通过固定机构7能够对盖板进行固定,当需要打开盖板4时,只需要转动转把手77将螺帽76从螺纹杆74上取下,再将挡板75取下便能够打开盖板4。
[0021]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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