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室、焦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45978发布日期:2019-05-24 20:38阅读:656来源:国知局
燃烧室、焦炉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焦化环保节能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燃烧室、焦炉。



背景技术:

目前,常使用侧入式焦炉炼制焦炭,该侧入式焦炉是指焦炉中的高炉煤气和空气通过设置在焦炉侧面的小烟道经过蓄热室引入焦炉中进行混合燃烧,具体的,焦炉煤气通过水平煤气道、焦炉底部的煤气管砖进入焦炉,以同经过焦炉侧面的小烟道和焦炉下部的蓄热室的空气进行混合燃烧。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采用焦炉煤气还是高炉煤气任一种加热方式,小烟道和水平煤气道均靠近焦炉的燃烧室底部,也就是说,空气和煤气通入燃烧室后,两者会在燃烧室的底部发生剧烈燃烧,从而使得燃烧室顶部几乎没有空气和煤气,这样一来,在利用燃烧室中的煤气与空气发生燃烧所产生的热量对炭化室中的煤进行炼制时,与燃烧室底部相对应的炭化室中的煤更容易发生结焦,与燃烧室顶部相对应的炭化室中的煤只能依靠燃烧室底部所散发的余热来进行炼制,延长了位于炭化室顶部的煤的结焦时间,也即延长了整个焦炉中的煤的结焦时间,降低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提供一种能够使炭化室中的煤均匀受热的燃烧室、焦炉。

解决本实用新型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燃烧室,包括多个立火道,每个所述立火道具有由隔墙分隔出的第一空气道与燃烧区;

沿着立火道的轴向方向,位于所述第一空气道与燃烧区之间的隔墙上设置有多个排气口,所述第一空气道通过所述排气口与所述燃烧区气路连通;其中,

靠近所述立火道顶部的排气口为第一排气口,靠近所述立火道底部的排气口为第二排气口,所述第一排气口与所述立火道顶部的距离小于其与所述立火道底部的距离,所述第二排气口与所述立火道顶部的距离大于其与所述立火道底部的距离。

优选的是,多个所述排气口均匀地设置在所述隔墙上。

优选的是,每个立火道包括两个所述第一空气道。

优选的是,所述燃烧区底部设置有煤气道,所述煤气道与所述燃烧区气路连通。

优选的是,所述燃烧区底部设置有两个煤气道。

优选的是,所述煤气道由多块管砖中的通孔相互连通而成。

解决本实用新型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焦炉,包括上述的燃烧室。

优选的是,还包括具有第二空气道的炉顶区,所述第二空气道具有空气进入口和空气排出口,所述空气排出口与所述燃烧室的第一空气道气路连通。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每个立火道包括第一空气道,且第一空气道与燃烧区共用的隔墙上至少设置有第一排气口、第二排气口,故当第一空气道中通入有空气时,该空气只能通过第一排气口、第二排气口等排气口进入燃烧区,此时,燃烧区与第一排气口、第二排气口等排气口相对应的位置处通入的空气量最大,使得燃烧区中、位于这些位置的煤气将与空气发生剧烈燃烧,而燃烧区的其他区域将根据空气量的多少与煤气发生不同程度地燃烧;同时,燃烧区会将其内因燃烧而产生的热量传导至位于其侧边的炭化室,以对炭化室中的煤进行炼制。由此可以看出,燃烧区中的煤气与空气发生剧烈燃烧的位置与排气口的位置相关,也即本实用新型中的燃烧区被多个排气口划分为多个燃烧段,且燃烧段的个数与排气口的个数相同,例如:排气口包括位于第一空气道上半部分的第一排气口,以及位于第一空气道下半部分的第二排气口,则燃烧区被划分为两个燃烧段,即位于燃烧区上半部分的第一子燃烧区、位于燃烧区下半部分的第二子燃烧区,这样一来,燃烧区中的煤气与空气分别在第一子燃烧区、第二子燃烧区发生燃烧后,其还会将燃烧所产生的热量分别传导至与第一子燃烧区、第二子燃烧区相对应的炭化室中,从而使得炭化室中的煤能够均匀受热,以缩短结焦时间,提高包括本实用新型中的燃烧室的焦炉的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一个立火道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的焦炉的横断面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为:1、第一空气道;2、燃烧区;3、煤气道;4、排气口;5、第二空气道;51、空气进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燃烧室,其包括多个立火道,每个立火道具有由隔墙分隔出的第一空气道1与燃烧区2;沿着立火道的轴向方向,位于第一空气道1与燃烧区2之间的隔墙上设置有多个排气口4,第一空气道1通过排气口4与燃烧区2气路连通;其中,靠近立火道顶部的排气口4为第一排气口,靠近立火道底部的排气口4为第二排气口,第一排气口与立火道顶部的距离小于其与立火道底部的距离,第二排气口与立火道顶部的距离大于其与立火道底部的距离,也就是说,第一排气口位于第一空气道1的上半部分,第二排气口位于第一空气道1的下半部分。

由于本实施例的每个立火道包括第一空气道1,且第一空气道1与燃烧区2共用的隔墙上至少设置有第一排气口、第二排气口,故当第一空气道1中通入有空气时,该空气只能通过第一排气口、第二排气口等排气口进入燃烧区2,此时,燃烧区2与第一排气口、第二排气口等排气口相对应的位置处通入的空气量最大,使得燃烧区2中、位于这些位置的煤气将与空气发生剧烈燃烧,而燃烧区2的其他区域将根据空气量的多少与煤气发生不同程度地燃烧;同时,燃烧区2会将其内因燃烧而产生的热量传导至位于其侧边的炭化室,以对炭化室中的煤进行炼制。由此可以看出,燃烧区2中的煤气与空气发生剧烈燃烧的位置与排气口的位置相关,也即本实施例中的燃烧区2被多个排气口划分为多个燃烧段,且燃烧段的个数与排气口的个数相同,例如:排气口包括位于第一空气道1上半部分的第一排气口,以及位于第一空气道1下半部分的第二排气口,则燃烧区2被划分为两个燃烧段,即位于燃烧区2上半部分的第一子燃烧区、位于燃烧区2下半部分的第二子燃烧区,这样一来,燃烧区2中的煤气与空气分别在第一子燃烧区、第二子燃烧区发生燃烧后,其还会将燃烧所产生的热量分别传导至与第一子燃烧区、第二子燃烧区相对应的炭化室中,从而使得炭化室中的煤能够均匀受热,以缩短结焦时间,提高包括本实施例中的燃烧室的焦炉的产能。

进一步的,为保证燃烧区2中的煤气与空气燃烧所产生的热量能够均匀地传导至炭化室,以进一步缩短结焦时间,优选的,本实施例中的多个排气口均匀地设置在隔墙上,此时,整个燃烧区2将被划分为多个面积相同的子燃烧区,以使各个子燃烧区产生相同的热量,以对各个子燃烧区相对应的炭化室中的煤进行炼制。

其中,为便于理解本实施例的意图,本实施例以第一空气道1与燃烧区2共用的隔墙上均匀设置有三个排气口,即从上至下依次设置的第一排气口、第三排气口、第二排气口为例进行说明。

更进一步的,为确保燃烧区2中通入足量的空气,以使燃烧区2中的煤气能够与空气发生剧烈燃烧,以缩短结焦时间,优选的,每个立火道包括两个第二空气道5,其用于通过第一排气口、第三排气口、第二排气口同时向燃烧区2中通入空气。

其中,本实施例优选的,燃烧区2底部设置有煤气道3,煤气道3与燃烧区2气路连通,也就是说,燃烧区2中的煤气是通过燃烧区2底部的煤气道3所通入的。

进一步优选的,煤气道3由多块管砖中的通孔相互连通而成,也就是说,燃烧区2中的煤气是通过多个通孔而通入的。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煤气长期从一个煤气道3通入,该煤气道3的内壁上是极易产生积碳的,而随着积碳不断地增多,其很可能堵塞整个煤气道3,从而导致整个焦炉无法正常工作,为避免前述问题的发生,优选的,燃烧区2底部设置有两个煤气道3,即第一煤气道、第二煤气道。这样一来,煤气可以通过第一煤气道通入燃烧区2一段时间后,再从第二煤气道通入燃烧区2,此时,由于第一煤气道中没有通入煤气,也即第一煤气道不会受到煤气的冷却作用,其仅会受到由空气与煤气燃烧所产生的余热的作用,故沉积在第一煤气道上的积碳可以在高温的作用下自行脱落,从而提高煤气道3的使用寿命。

综上,由于本实施例的每个立火道包括第一空气道1,且第一空气道1与燃烧区2之间的隔墙上均匀设置有第一排气口、第三排气口、第二排气口,故本实施例中的燃烧区2被划分为三个面积相同的子燃烧区,即第一子燃烧区、第二子燃烧区、第三子燃烧区,这三个子燃烧区中的空气与煤气燃烧所产生的热量大致相同,从而使得在将这些热量传导至位于燃烧区2侧边的炭化室,以对该炭化室中的煤进行炼制时,与第一子燃烧区、第二子燃烧区、第三子燃烧区相对应的炭化室能够接收到相同的热量,进而使得炭化室中的煤能够均匀受热,以缩短结焦时间,提高包括本实施例中的燃烧室的焦炉的产能。

同时,还需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燃烧区2被分为三段进行燃烧,其相对于现有技术中的,仅在燃烧区2的底部进行燃烧而言,本实施例中的煤气与空气燃烧所产生的温度要低于现有技术中的煤气与空气燃烧所产生的温度。其中,由于煤气与空气在高温环境下燃烧极易产生大量的氮氧化合物,污染空气,因此,由此还可以看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燃烧室中产生的氮氧化合物较少,从而缓解了污染空气的问题。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焦炉,包括实施例1的燃烧室,该焦炉还包括具有第二空气道5的炉顶区,第二空气道5包括空气进入口51和空气排出口,空气排出口与燃烧室的第一空气道1气路连通。

由此可以看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焦炉中的空气是由炉顶区的第二空气道5传导至燃烧室的第一空气道1的,也即空气是由上往下进行传输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当空气经由第二空气道5传导至第一空气道1时,由于第一空气道1靠近燃烧区2,故第一空气道1中的空气即可被燃烧区2所散发的余热所预热,这样一来,省去了现有技术中,还需特地在焦炉中设置用于预热空气的蓄热室,从而简化了本实施例所提供的焦炉的结构,缩短了砌筑焦炉的时间,以及降低了砌筑焦炉的成本;同时,由于本实施例中的焦炉包括实施例1中的燃烧室,故本实施例的焦炉产能较高。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采用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对于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实质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变型和改进,这些变型和改进也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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