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的控制方法_2

文档序号:9221341阅读:来源:国知局
C,以便于避免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完备性(saturat1n)。换句话说,本发明在一些情况下提出了不去遵循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以便于使所应用的点火提前设定值C’任选地小于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_。这些设置能够有利地遵循与所有发动机转矩设定值C中的优先的发动机转矩设定值相关的点火提前设定值C。
[0027]控制方法I随后包括调配点火提前设定值C的调配步骤9,该步骤能够确定所应用的点火提前设定值C’。
[0028]在图2中,去除最小点火提前转矩设定值的去除步骤8包括检验点火提前设定值C是否小于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检验步骤10。如果答案为否,去除步骤8包括实施点火提前设定值C的实施步骤11。如果答案为是,去除步骤8包括分析装配在内燃机上的排气管路的热状态的分析步骤12。分析步骤12涉及检验装配在排气管路上的至少其中一个元件是否达到危害其耐用性的温度阈值。如果答案为否,去除步骤8有利地包括不考虑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一不考虑步骤13。换句话说,尽管小于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fflin,点火提前设定值C仍被保留。如果答案为是,去除步骤8包括将对装配在排气管路上的元件有影响的热损坏的出现数量N与可接受的最大出现数量Nmax相比较的比较步骤14。
[0029]如果出现数量N大于或等于最大出现数量Nmax,去除步骤8包括检验排放气体的最大极限温度是否被超过的第二检验步骤15。如果答案为否,去除步骤8包括不考虑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二不考虑步骤16。换句话说,尽管小于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点火提前设定值C仍被保留。第二不考虑步骤16还包括增加出现数量N的增加步骤。如果答案为是,去除步骤8包括控制机动车辆使用者的安全状况是否由已编程的车身电子稳定系统确保的第一控制步骤17。如果答案为否,去除步骤8包括保持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一保持步骤18。如果答案为是,去除步骤8包括不考虑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三不考虑步骤19。换句话说,尽管小于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点火提前设定值C仍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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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如果出现数量N小于最大出现数量Nmax,去除步骤8包括控制机动车辆使用者的安全状况是否由已编程的车身电子稳定系统确保的第二控制步骤20。如果答案为是,去除步骤8包括不考虑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三不考虑步骤19。换句话说,尽管小于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点火提前设定值C仍被保留。如果答案为否,去除步骤8包括保持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二保持步骤21。第二保持步骤21还包括增加出现数量N的增加步骤。
[0031]这些设置使得控制方法I优化了包含在排气管路内部的元件的热保护。
[0032]更具体地,狭义上短暂热损坏的出现计数器能够不限制于温度阈值被瞬时超过,但仍须考虑元件构成材料的热惯量概念。事实上,机械零件的热尺寸计算是在临界情况下进行,但是主要在热稳定情况下进行。
[0033]更具体地,排气管路及其所包括的元件的热保护的安全性通过考虑不能超过最大温度阈值而加强。该最大温度阈值确保了优化的排气管路耐热性。
【主权项】
1.一种装配在机动车辆上的内燃机的控制方法(I),控制方法(I)包括将至少一个发动机转矩设定值(3)转换成点火提前设定值(C)的转换步骤(5),控制方法(I)包括计算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一计算步骤(6),其特征在于,控制方法(I)包括去除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去除步骤(8)。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I),其特征在于,去除步骤(8)包括检验点火提前设定值(C)是否小于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一检验步骤(10)。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I),其特征在于,去除步骤(8)包括分析装配在内燃机上的排气管路的热状态的分析步骤(12)。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I),其特征在于,去除步骤(8)包括将对装配在排气管路上的元件有影响的热损坏的出现数量(N)与可接受的最大出现数量(Nmax)相比较的比较步骤(14)。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I),其特征在于,去除步骤(8)包括检验排放气体的最大极限温度是否被超过的第二检验步骤(15)。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I),其特征在于,去除步骤(8)包括控制使用者的安全状况是否由已编程的车身电子稳定系统确保的至少一个控制步骤(17,20)。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I),其特征在于,去除步骤(8)包括不考虑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至少一个不考虑步骤(13,16,19)。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I),其特征在于,去除步骤(8)包括保持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至少一个保持步骤(18,21)。9.一种装配在机动车辆上的内燃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燃机配置有能够实施根据权利要求I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的控制设备。10.一种机动车辆,其配置有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内燃机。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装配在机动车辆上的内燃机的控制方法(1)。控制方法(1)包括将至少一个发动机转矩设定值(3)转换成点火提前设定值(C)的转换步骤(5)。控制方法(1)包括计算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第一计算步骤(6)。控制方法(1)包括去除最小点火提前设定值(Cmin)的去除步骤(8)。
【IPC分类】F02P5/15, F02P5/152
【公开号】CN104937259
【申请号】CN201380058675
【发明人】R·瓦蒂格尼斯, S·格拉尔, J·帕罗迪
【申请人】标致·雪铁龙汽车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3年11月6日
【公告号】EP2917559A1, WO2014072632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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