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井钻机慢速进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94477发布日期:2018-07-07 21:45阅读:52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井钻进施工,具体涉及一种水井钻机慢速进给装置。



背景技术:

在水井钻进施工中,钻头的寿命影响到施工效率和施工成本。钻头寿命短不但会增加施工成本,还会增加提大钻的次数,降低效率增加劳动强度。以前液压系统无法给钻头提供稳定的压力,导致钻头的使用寿命减少。如果能给钻头提供稳定的压力延长钻头的使用寿命则会提高施工效率和降低施工成本。此外,钻进时如果遇到孔内事故,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提钻,否则钻杆可能卡死或造成钻头损坏,甚至导致钻孔报废。

由此看见,现有的水井钻进施工中存在钻头受压不稳,钻杆、钻头易卡死、损坏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水井钻进施工中所存在的钻头受压不稳,钻杆、钻头易卡死、损坏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水井钻机慢速进给装置,包括:

第一管路,连接有油箱和换向阀,所述第一管路上设有油泵;

第二管路,连接所述换向阀和进给油缸的有杆腔;

第三管路,连接所述换向阀和所述进给油缸的无杆腔;

第四管路,连接所述换向阀和所述油箱;

所述第三管路上设有单向溢流阀。

在上述方案中,还包括第五管路,所述第五管路连接所述第二管路和所述第三管路,所述第五管路上设有溢流阀。

在上述方案中,还包括第六管路,所述第六管路连接所述换向阀和所述第四管路,所述第六管路上设有安全阀。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进给油缸上设有动力头,所述动力头机械连接钻杆组件。

本实用新型,通过安全阀限制提升力,能够使钻机达到最大的提升力,及时地提升钻杆和钻头,避免发生卡钻事故,通过第三管路上的单向溢流阀,可调节并获得稳定的提升力,以此可设定并获得稳定的进给力,为钻头提供了稳定的压力,提高了钻头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具体实施例一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具体实施例二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出详细的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水井钻机慢速进给装置,包括第一管路、第二管路、第三管路和第四管路。第一管路连接油箱10和换向阀20,第一管路上设有油泵11。第二管路连接换向阀20和进给油缸的有杆腔30。第三管路连接换向阀20和进给油缸的无杆腔31。第四管路连接换向阀20和油箱10。为了进一步优化工作性能,第三管路上设有单向溢流阀40,用以维持管道压力,第二管路上设有第一压力表12,第三管路上设有第二压力表13,用以显示压力大小。

本水井钻机慢速进给装置还包括第五管路和第六管路,第五管路连接第二管路和第三管路,第五管路上设有溢流阀50。第六管路连接换向阀20和第四管路,第六管路上设有安全阀60,用以维持压力安全。

进给油缸上设有动力头70,动力头70机械连接钻杆组件。钻杆组件包括钻杆71和钻头72,钻杆71与动力头70机械连接,钻头72设置在钻杆71的端部,动力头70通过钻杆71带动钻头72转动或提升钻头72。

施加在钻头72上的力=钻杆71+钻头72的重量+动力头70重量-摩擦力+进给力-提升力。每次钻进时,钻杆71、钻头72的重量为确定值,动力头70重量为固定值,摩擦力变化不大,可视为定值,施加在有杆腔30上的进给力可设定,施加在无杆腔31上的提升力为变化值。

本水井钻机慢速进给装置具有钻进和提升两种工况,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一和具体实施例二分别说明;

具体实施例一:

在钻进工况下,可通过换向阀20设定为慢速进给,油泵11将油液输入到有杆腔30内,此时,通过溢流阀50可调整进给力的大小,由于连接无杆腔31的第三管路上设有单向溢流阀40,通过调节单向溢流阀40的压力大小来调节提升力,单向溢流阀40的压力大小设定后基本保持稳定。

综上所述,本水井钻机慢速进给装置的进给力可设定,而提升力设定后基本保持稳定,以此为钻头72提供了稳定压力,提高了钻头72的使用寿命,此外,由于施加在钻头72上的压力可近似看作为恒力,在地层变化时,其进给速度可自动调整,提高了施工效率,操作简单,不需要作业人员手动调整,降低了对操作人员素质的要求。

具体实施例二:

当遇到卡钻事故时,需要提升钻杆71及钻头72,在提升工况下,可通过扳动换向阀20改变油路,对钻杆71及钻头72进行提升,此时,安全阀60限制提升力,能够使钻机达到最大的提升力,保证及时地提升钻杆71和钻头72,避免发生卡钻事故,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本实用新型,通过安全阀60限制提升力,能够使钻机达到最大的提升力,及时地提升钻杆71和钻头72,避免发生卡钻事故,通过第三管路上的单向溢流阀40,可调节并获得稳定的提升力,以此可设定并获得稳定的进给力,为钻头72提供了稳定的压力,提高了钻头72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得到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实用新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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