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动活门式多用吊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89539阅读:65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滑动活门式多用吊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单根圆形杆件连接下入井下过程中的吊具,属于一种滑动活门式多用吊卡。
油田机采井通过抽油杆和加重杆连接抽油装置,由地面动力设备驱动抽油杆和加重杆做上、下往复运动,把地下原油抽汲至地面。抽油杆和加重杆都是圆形杆,每根约8米,抽油杆端部有大于本身直径的接头,加重杆有变径颈径。下入或上起井下作业时,用两个吊具轮换通过起升设备来完成。目前,抽油杆吊卡是空壳体,承受负荷小,使用时操纵喇叭口两侧的弹性爪舌体,可向内张开或扣合,扣合时用舌体卡住,扣开舌体可张开;这种吊卡在扣合时安全系数小。而且目前吊卡中心孔径是与所下的杆件相匹配的,一种规格杆件采用相应规格的吊卡,在起下复合杆柱过程中要随时更换吊卡,影响作业速度;同时这种吊卡不能应用在加重杆上。起吊加重杆是用方卡子代替,方卡子是用螺栓连成的两半体,扣合后有卡杆的中心孔,通过调节螺栓把杆件卡住或松开,费时又费力。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目前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而提供可卡抽油杆和加重杆的吊卡,其中心孔径应大于所下加重杆的颈径,而小于杆件接头外径的同时省力的一种滑动活门式吊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采用实体吊卡体,在吊卡体上开有与喇叭口连通的周向环腔,该腔里镶有滑环,滑环上有伸出体外的径向柄,腔壁上开有柄滑动的一段弧形槽;转动径向柄带动滑环沿周向环腔滑动并伸出腔外经喇叭口又进入环腔,可拦住进入吊卡中心孔的杆径。吊卡上中心孔的孔径应大于所下加重杆的颈径而小于杆件接头的外径,拓宽吊卡的使用范围。
上述径向柄可采用“T形”径向柄,如似钉子体;柄上套有弹簧和外套;该外套为变径体,外套下部小径端伸入上述弧形槽;同时该小径端外径大于弧形槽的宽度,在弧形槽的两端形成该小径端坐入的沉坑。使用时,拉动径向柄外的外套脱离沉坑做周向滑动,通过径向柄带动滑环滑动,滑环伸出拦住进入中心孔的杆件,由上述方案可实现本目的。
本实用新型与上述目前技术相比可有如下优点进入吊卡中心孔的杆件,如抽油杆、加重杆等,只要拉动径向柄外的外套脱离自锁状态,可带动滑环做周向运动。可封住杆件进出的喇叭口。省时省力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吊卡上滑动活门使用方便,缩短吊卡开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因有自锁沉坑,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吊卡上中心孔,是根据常用几种规格的杆件而制定的,最粗的杆件也能进入,但要小于最细杆件接头的外径,拓宽了吊卡的使用范围。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附图2是
图1上吊卡体1半剖视图。
以下结合附图将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由附
图1结合附图2所示,采用实体吊卡体1,在吊卡体1上开有与喇叭口11连通的周向环腔,该环腔里镶有滑环3;其周向环腔可制在吊卡体的中部或中下部。滑环3上有伸出体外的径向柄9,腔壁上开有径向柄9滑动的一段弧形槽12,径向柄9沿槽12滑动的同时带动滑环3滑动。吊卡体1上中心孔10的孔径应大于下入的加重杆的颈径,而小于杆件接头的外径。
上述径向柄可采用“T形”径向柄9,如似带头的螺杆;径向柄9上套有弹簧7和外套8;柄9端可插入滑环后用螺钉6连接。外套8为变径套体,下部为小径端13,在槽12的两端有小径端13坐入的沉坑,可称自锁坑。吊卡体1的上面有用螺钉4安装的上盖5,以防油砂进入。吊卡用吊环2作提升件。使用时,当井下作业杆件进入吊卡的中心孔后,拉动外套8脱离自锁沉坑,此过程弹簧7受压,转动径向柄9带动滑环3滑动露出环腔经喇叭口又进入对面环腔口,此时松开外套8,在弹簧作用下外套下端13又坐入另一端沉坑,并形成自锁,通过滑环3把杆件拦于吊卡中心孔。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油田井下作业的滑动活门式吊卡,具有吊卡体(1)和其上中心孔(10)及喇叭口(11),其特征在于a、采用实体吊卡体(1),在吊卡体(1)上开有与喇叭口(11)连通的周向环腔,腔里镶有滑环(3),滑环(3)上有伸出体外的径向柄(9),腔壁上开有柄(9)滑动的一段弧形槽(12)。b、吊卡体(1)上中心孔(10)的孔径应大于所下加重杆的颈径而小于杆件接头的外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卡,其特征在于采用“T形”径向柄(9),柄上套有弹簧(7)和外套(8),外套(8)为变径体,在槽(12)的两端有外套(8)下端(13)坐入的沉坑。
专利摘要滑动活门式吊卡,在油田井下作业过程中对下入杆件扣合省力,并拓宽了使用吊卡的规格。它是采用一体吊卡体1,在其一侧开有与中心孔连通的喇叭口11,并在吊卡体上开有与喇叭口连通的周向环腔,腔里镶滑环3,滑环上有伸出体外的径向柄9,腔壁上开有柄9滑动的一段弧形槽12;吊卡体上中心孔10的孔径应大于所下加重杆件的颈径而小于杆件接头的外径,拉动柄9就把吊卡上喇叭口扣合,省时、省力又安全。
文档编号E21B19/00GK2348092SQ9821598
公开日1999年11月10日 申请日期1998年6月30日 优先权日1998年6月30日
发明者陈国福, 赵晓光, 傅福生, 刘大全 申请人:大庆石油管理局第三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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