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水倾翻车液压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79842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钢铁冶炼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铁水倾翻车液压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发展和钢铁工业进步,生产厂家对钢铁生产设备实用性和易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铁水倾翻车是炼钢工艺的重要设备,通过两侧液压缸同步顶升倾翻,为了保证倾翻动作平稳、安全可靠,一般采用同步马达的液压同步方式,这种方式会产生新的不平衡力及累计误差,同步效果不好,而且倾翻及回复动作会产生震动,会使钢包铁水溢出,引起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铁水倾翻车液压控制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同步、平缓启动、平稳动作、减速停止和任意位置平稳停车,避免了震动发生,结构简单、维护方便、成本低、通用性好。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铁水倾翻车液压控制系统,包括两个倾翻液压缸,两个倾翻液压缸的无杆腔各自通过无杆腔支路汇至无杆腔主路、再通过无杆腔主路连接至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的A口,两个倾翻液压缸的有杆腔各自通过有杆腔支路汇至有杆腔主路、再通过有杆腔主路连接至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的B口,无杆腔支路上均设有液控单向阀,液控单向阀的控制端均接入对应的有杆腔支路,无杆腔主路上设有平衡阀,平衡阀的控制端接入有杆腔主路,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的P口和T口分别连接至压力油管路和回油管路。

进一步地,无杆腔主路上平衡阀与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之间设有单向节流阀,有杆腔主路上设有单向节流阀。

进一步地,单向节流阀采用叠加式安装。

进一步地,两个倾翻液压缸的无杆腔各自通过无杆腔紧急支路汇至无杆腔紧急主路,有杆腔主路通过连接支路接入无杆腔紧急主路,无杆腔紧急主路连接至回油管路,无杆腔紧急支路、无杆腔紧急主路和压力油管路上均设有球阀,回油管路上设有单向阀。

进一步地,无杆腔紧急主路上设有节流阀。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换向阀用于倾翻与倾翻回复的动作切换和动作速度控制、实现了平缓启动倾翻和减速停止,液控单向阀实现了任意位置平稳停车,平衡阀在倾翻回复时实现了平稳动作、避免了震动发生,两个倾翻液压缸汇接到同一油路、实现了同步,该系统结构简单、维护方便、成本低、通用性好。

2.单向节流阀可以手动调节倾翻速度,辅助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换向阀调节倾翻速度。

3.单向节流阀采用叠加式安装,修理与更换十分方便。

4.在无杆腔紧急支路、无杆腔紧急主路和连接支路的作用下,通过操作球阀可以在停电事故发生时向倾翻液压缸的无杆腔补油,不至于产生负压,实现倾翻回复。

5.节流阀可以调节停电事故发生时倾翻回复的速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液压原理图。

图中:1-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2-单向节流阀;3-平衡阀;4-节流阀;5-球阀(常闭);6-液控单向阀;7-倾翻液压缸;8-球阀(常开);9-单向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铁水倾翻车液压控制系统,包括两个倾翻液压缸7,两个倾翻液压缸7的无杆腔各自通过无杆腔支路汇至无杆腔主路、再通过无杆腔主路连接至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1的A口,两个倾翻液压缸7的有杆腔各自通过有杆腔支路汇至有杆腔主路、再通过有杆腔主路连接至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1的B口,无杆腔支路上均设有液控单向阀6,液控单向阀6的控制端均接入对应的有杆腔支路,无杆腔主路上设有平衡阀3,平衡阀3的控制端接入有杆腔主路,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1的P口和T口分别连接至压力油管路和回油管路。

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换向阀1用于倾翻与倾翻回复的动作切换和动作速度控制、实现了平缓启动倾翻和减速停止,液控单向阀6实现了任意位置平稳停车,平衡阀3在倾翻回复时实现了平稳动作、避免了震动发生,两个倾翻液压缸7汇接到同一油路、实现了同步,该系统结构简单、维护方便、成本低、通用性好。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无杆腔主路上平衡阀3与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方向阀1之间设有单向节流阀2,有杆腔主路上设有单向节流阀2,单向节流阀2可以手动调节倾翻速度,辅助三位四通电液比例换向阀1调节倾翻速度。单向节流阀2采用叠加式安装,修理与更换十分方便。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两个倾翻液压缸7的无杆腔各自通过无杆腔紧急支路汇至无杆腔紧急主路,有杆腔主路通过连接支路接入无杆腔紧急主路,无杆腔紧急主路连接至回油管路,无杆腔紧急支路、无杆腔紧急主路和压力油管路上均设有球阀(5或8),回油管路上设有单向阀9。在无杆腔紧急支路、无杆腔紧急主路和连接支路的作用下,通过操作球阀(5或8)可以在停电事故发生时向倾翻液压缸7的无杆腔补油,不至于产生负压,实现倾翻回复。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无杆腔紧急主路上设有节流阀4,节流阀4可以调节停电事故发生时倾翻回复的速度。

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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