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能的扇叶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90383发布日期:2019-07-06 10:44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能的扇叶组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风扇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效能的扇叶组件。



背景技术:

吊扇能够悬挂在天花板上为室内环境送风,是一种消暑功能好,节能省电,且兼具装饰效果的产品,在市场上广受欢迎。

吊扇的扇叶通过电机驱使转动进而能够让周围空气流动产生风,在目前市面上常见的扇叶组件的结构中,扇叶主体与电机的旋转轴之间形成一倾斜角度,扇叶旋转的过程中将气流向下推送,但由于扇叶主体为一块片板,部分空气会沿着扇叶的表面朝向边缘位置流失,导致向下推送的风量会减少,进而导致风扇的能效较低,而且扇叶主体强度不足,容易发生形变,影响扇叶组件出风的稳定性。

另外,扇叶组件由可拆卸连接的叶叉和扇叶组成,叶叉连接在电机的转动部上,扇叶直接通过螺丝锁固结构安装于叶叉上,以实现和电机的传动连接;这样的结构既增加了扇叶组件的成本,又导致了风扇的生产安装效率较低,并且在使用过程中,扇叶与叶叉之间的连接结构容易发生松动,存在扇叶与叶叉分离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效能的扇叶组件。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高效能的扇叶组件,包括叶叉以及与叶叉相连的叶片,所述叶片的表面向下折弯形成一褶皱线,该褶皱线的两端分别延伸至叶片靠近旋转中心一端和叶片远离旋转中心的另一端,所述褶皱线的两侧将叶片分隔为第一风面和第二风面,所述第一风面与叶叉大致持平,第二风面与第一风面之间形成向下倾斜的夹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褶皱线与叶片的其中一根对角线重合。

进一步优选,所述第一风面、褶皱线、第二风面之间弧面过渡以形成聚风空间。

进一步优选,所述叶叉与叶片一体冲压成型。

优选地,所述叶叉上冲压成型有至少一个沿叶片的长度方向延伸的连接筋。

优选地,所述叶叉与叶片之间冲压成型有V型加强筋,该V型加强筋位于所述连接筋远离旋转中心的一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以上结构的扇叶组件将叶片的表面向下折弯形成与叶叉大致持平的第一风面及相对第一风面向下倾斜的第二风面,位于叶片下方的气流从第一风面进入,经过褶皱线而后顺着第二风面倾斜向下排出,有利于增大扇叶组件向下排出的风量;进一步,所述第一风面、褶皱线、第二风面之间弧面过渡以形成聚风空间,气流在经过所述聚风空间时能够产生气流的漩涡,避免第一风面与第二风面直线过渡而产生的气流损失,从而进一步增大扇叶组件向下排出的风量,提高风扇的能效。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对以下实施方式的说明是示意性的,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限定。

参照图1,一种高效能的扇叶组件,包括叶叉1以及与叶叉1相连的叶片2,所述叶片2的表面向下折弯形成一褶皱线3,该褶皱线3的两端分别延伸至叶片靠近旋转中心一端和叶片远离旋转中心的另一端,所述褶皱线3的两侧将叶片2分隔为第一风面21和第二风面22,所述第一风面21与叶叉1大致持平,第二风面22与第一风面21之间形成向下倾斜的夹角,在这里,第二风面22相对第一风面21向下倾斜的角度约为4°。以上结构的扇叶组件将叶片2的表面向下折弯形成与叶叉1大致持平的第一风面21及相对第一风面21向下倾斜的第二风面22,位于叶片2下方的气流从第一风面21进入,经过褶皱线3而后顺着第二风面22倾斜向下排出,有利于增大扇叶组件向下排出的风量。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褶皱线3与叶片2的其中一根对角线重合,第一风面21和第二风面22皆形成三角形的形状。

所述第一风面21、褶皱线3、第二风面22之间弧面过渡以形成聚风空间,气流在经过所述聚风空间时能够产生气流的漩涡,避免第一风面21与第二风面22直线过渡而产生的气流损失,从而进一步增大扇叶组件向下排出的风量,提高风扇的能效。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叶叉1与叶片2一体冲压成型,叶叉1与叶片2一体冲压成型能够保障扇叶组件整体的强度,减少生产装配的工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扇叶组件的成本。

优选地,所述叶叉1上冲压成型有至少一个沿叶片2的长度方向延伸的连接筋11,在本实施例中,如图所示,连接筋11的数量设置为三个,三个连接筋11间隔均匀地分布在叶叉1上,连接筋保证了叶叉1的机械强度;其中,所述叶叉1与叶片2之间还冲压成型有V型加强筋12,该V型加强筋12位于所述连接筋11远离旋转中心的一端,V型加强筋12保证了叶叉1与叶片2连接位置的刚度和强度。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与上述实施方式不同的形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的变换或相应的改动,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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