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水泵装置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带强制密封功能的水泵底阀。
背景技术:
水泵底阀长期安置工作在水下,在停止抽水时瞬间,阀瓣关门时,水流带来的关门冲击力较大,容易造成密封部件损坏,同时阀瓣与阀体之间正常情况下密封强度较低,当长期不使用底阀时,有必要增强阀瓣与阀体之间的密封强度,以延长底阀寿命,因此有必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具有很好关门缓冲性,且能进行高强度强制密封的带强制密封功能的水泵底阀。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带强制密封功能的水泵底阀,包括阀体,阀体上端和下端分别设有出水口和进水口,出水口和进水口分别位于顶板和底板上,阀体内设有阀瓣,阀瓣上连接有阀杆,且阀杆滑动连接在位于阀体内的导向支架上,其特征在于:阀杆为非圆形杆,底板顶面固定有底端与进水口连通的空心内密封套,阀瓣呈圆形板状,且阀瓣底面连接有外密封套,内密封套外壁设有若干环形密封圈,阀瓣底面还固定有螺纹杆,内密封套、外密封套和螺纹杆均与阀杆同轴设置,且若干密封圈沿阀杆轴向分布,且能通过阀杆和导向支架配合,使外密封套套在内密封套外侧,并使外密封套内壁与密封圈密封相抵,还包括带螺纹孔的调节板,且能将螺纹杆螺接在调节板上,并使调节板顶面边缘贴合在底板底面上。
工作时,水流带动阀瓣与进水口分离,阀瓣关闭时,可以利用外密封套和内密封套配合减小阀瓣与阀体关闭时带来的冲击力,同时密封圈套在内密封套外壁,能避免阀瓣关闭时直接冲击密封圈,当需要长期不使用底阀时,可以将调节板与螺纹杆配合螺接,并拉紧螺纹杆,以增加外密封套和内密封套之间密封圈的数量,因此能进行强制高强度密封。
在上述的一种带强制密封功能的水泵底阀中,所述的调节板外沿具有橡胶套。
因此方便使用调节板。
在上述的一种带强制密封功能的水泵底阀中,所述的阀杆为方形杆。
因此避免在调节板与螺纹杆配合时,阀杆转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工作时,水流带动阀瓣与进水口分离,阀瓣关闭时,可以利用外密封套和内密封套配合减小阀瓣与阀体关闭时带来的冲击力,同时密封圈套在内密封套外壁,能避免阀瓣关闭时直接冲击密封圈,当需要长期不使用底阀时,可以将调节板与螺纹杆配合螺接,并拉紧螺纹杆,以增加外密封套和内密封套之间密封圈的数量,因此能进行强制高强度密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水泵底阀结构示意图。
图中,
1、阀体;11、顶板;12、底板;13、出水口;14、进水口;15、内密封套;16、密封圈;
2、阀杆;21、阀瓣;22、外密封套;23、螺纹杆;
3、导向支架;
4、调节板;41、螺纹孔;42、橡胶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强制密封功能的水泵底阀,包括阀体1,阀体1上端和下端分别设有出水口13和进水口14,出水口13和进水口14分别位于顶板11和底板12上,阀体1内设有阀瓣21,阀瓣21上连接有阀杆2,且阀杆2滑动连接在位于阀体1内的导向支架3上,阀杆2为非圆形杆,底板12顶面固定有底端与进水口14连通的空心内密封套15,阀瓣21呈圆形板状,且阀瓣21底面连接有外密封套22,内密封套15外壁设有若干环形密封圈16,阀瓣21底面还固定有螺纹杆23,内密封套15、外密封套22和螺纹杆23均与阀杆2同轴设置,且若干密封圈16沿阀杆2轴向分布,且能通过阀杆2和导向支架3配合,使外密封套22套在内密封套15外侧,并使外密封套22内壁与密封圈16密封相抵,还包括带螺纹孔41的调节板4,且能将螺纹杆23螺接在调节板4上,并使调节板4顶面边缘贴合在底板12底面上。
进一步的,调节板4外沿具有橡胶套42。阀杆2为方形杆。
工作时,水流带动阀瓣21与进水口14分离,阀瓣21关闭时,可以利用外密封套22和内密封套15配合减小阀瓣21与阀体1关闭时带来的冲击力,同时密封圈16套在内密封套15外壁,能避免阀瓣21关闭时直接冲击密封圈16,当需要长期不使用底阀时,可以将调节板4与螺纹杆23配合螺接,并拉紧螺纹杆23,以增加外密封套22和内密封套15之间密封圈16的数量,因此能进行强制高强度密封。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尽管本文较多地使用了阀体1、顶板11、底板12、出水口13、进水口14、内密封套15、密封圈16、阀杆2、阀瓣21、外密封套22、螺纹杆23、导向支架3、调节板4、螺纹孔41、橡胶套42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