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8946阅读:1062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连接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



背景技术:

地震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地球上板块与板块之间相互挤压碰撞,造成板块边沿及板块内部产生错动和破裂,是引起地震的主要原因。地震开始发生的地点称为震源,震源正上方的地面称为震中。破坏性地震的地面振动最烈处称为极震区,极震区往往也就是震中所在的地区。地震常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能引起火灾、水灾、有毒气体泄漏、细菌及放射性物质扩散,还可能造成海啸、滑坡、崩塌、地裂缝等次生灾害。据统计,地球上每年约发生500多万次地震,即每天要发生上万次的震。其中绝大多数太小或太远,以至于人们感觉不到;真正能对人类造成严重危害的地震大约有十几二十次;能造成特别严重灾害的地震大约有一两次。人们感觉不到的地震,必须用地震仪才能记录下来;不同类型的地震仪能记录不同强度、不同远近的地震。世界上运转着数以千计的各种地震仪器日夜监测着地震的动向。

由于地震危害巨大,且为突发性事件,现如今的科学手段还无法准确预测,为了能在地震中尽可能的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种支撑架的抗震性能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现有的抗震支架大多结构简单,立杆螺杆与槽钢连接不牢固,容易产生滑动,折弯等问题,造成地震时支撑不稳,使得支撑物件掉落,砸伤居民,造成财产损失等问题,为此我们设计出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包括槽钢锁扣,所述槽钢锁扣为矩形块,且槽钢锁扣的上表面两侧沿长度方向设置有V形卡槽,所述槽钢锁扣的中部设置有贯穿的螺纹孔,且螺纹孔内活动安装有紧固螺栓,所述紧固螺栓的一端设置有横截面为T型的转动槽,所述转动槽转动安装有横截面为T型的转动块,所述转动块设置于顶紧片上,所述顶紧片设置为梯形型槽结构,且梯形槽结构的底板通过转轴对称设置有两组卡紧弧板,所述梯形槽结构的两侧壁均设置有贯穿的螺孔,且螺孔内活动安装有固定螺栓,所述固定螺栓的一端紧贴卡紧弧板。

优选的,所述槽钢锁扣嵌入槽钢的开口处,且V形卡槽与槽钢开口的卷边啮合。

优选的,两组所述卡紧弧板紧贴立杆螺杆,并压紧。

优选的,所述槽钢锁扣、紧固螺栓、顶紧片、卡紧弧板和固定螺栓均采用304不锈钢制成。

优选的,所述转动块与顶紧片一体成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快锁有效的固定槽钢到立杆螺杆上,且在槽钢任意位置均可安装,起到对柔性拉杆加强的作用,V形卡槽能够更好的与槽钢卷边啮合,有效增强抗剪、抗滑、抗冲击能力,两组卡紧弧板能够使用各种尺寸的立杆螺杆,且于螺杆完美贴合,通过固定螺栓压紧卡紧弧板,使其固定立杆螺杆,扩大了本装置的使用范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中:1槽钢锁扣、2V形卡槽、3紧固螺栓、4转动槽、5转动块、6顶紧片、7卡紧弧板、8固定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应用抗震支架的顶紧锁扣,包括槽钢锁扣1,槽钢锁扣1为矩形块,且槽钢锁扣1的上表面两侧沿长度方向设置有V形卡槽2,槽钢锁扣1嵌入槽钢的开口处,且V形卡槽2与槽钢开口的卷边啮合,槽钢锁扣1的中部设置有贯穿的螺纹孔,且螺纹孔内活动安装有紧固螺栓3,紧固螺栓3的一端设置有横截面为T型的转动槽4,转动槽4转动安装有横截面为T型的转动块5,转动块5设置于顶紧片6上,转动块5与顶紧片6一体成型,顶紧片6设置为梯形型槽结构,且梯形槽结构的底板通过转轴对称设置有两组卡紧弧板7,梯形槽结构的两侧壁均设置有贯穿的螺孔,且螺孔内活动安装有固定螺栓8,固定螺栓8的一端紧贴卡紧弧板7,两组卡紧弧板7紧贴立杆螺杆,并压紧,槽钢锁扣1、紧固螺栓3、顶紧片6、卡紧弧板7和固定螺栓8均采用304不锈钢制成。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槽钢锁扣1嵌入槽钢开口,并顺时针拧紧紧固螺栓8使得顶紧片6压紧立杆螺杆,V形卡槽2能够更好的与槽钢卷边啮合,有效增强抗剪、抗滑、抗冲击能力,两组卡紧弧板7能够使用各种尺寸的立杆螺杆,且于螺杆完美贴合,通过固定螺栓8压紧卡紧弧板7,使其固定立杆螺杆,扩大了本装置的使用范围。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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