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供水管用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64032发布日期:2018-06-23 00:07阅读:332来源:国知局
一种供水管用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供水管检修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供水管用的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城市供水管道或者家装供水管道的铺设基本都是埋墙或者埋地铺设,当遇到供水压力不稳定时,供水管道压力过大,造成管道爆裂,而且爆裂位置及爆裂点的数量是不确定的,而且检修工作非常困难,特别是埋墙的家装管道,需要挖墙凿地,维修成本很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至少存在的一种技术缺陷,提供一种供水管用的装置,解决了当遇到供水压力不稳定时,供水管道压力过大,造成管道爆裂,而且爆裂位置及爆裂点的数量是不确定的,使检修工作难以进行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供水管用的装置,包括主体,主体设有内管、外管,内管设有凸起,外管设有槽,内管的凸起内嵌在外管的槽内。

进一步,凸起是长方结构体,便于形成一个固定的爆裂点,在凸起爆裂时使水向外溅射形成一定的方向,不会四处乱溅。

进一步,槽是距形槽,与凸起嵌合。设置槽为矩形,方便内管在爆裂时更好地通过凸起进行爆裂定向。

进一步,凸起与槽的大小相等,实现无缝结合。凸起与槽的大小相等,使内管、外管更好的嵌合在一起,便于该装置的埋藏。

进一步,凸起的管壁厚度小于供水管的管壁厚度,在供水管压力过大时,由于凸起的管壁厚度小于供水管的管壁厚度,水流会在凸起处形成爆裂突破口,形成一个固定的爆裂点,便于检修人员确定爆裂点,并有效保护整条供水管道系统,延长整条供水管道系统使用寿命。

进一步,内管接口处半径与供水管个半径相等,更好地使内管与供水管实现无缝连接,对接形成一个完整的供水通道。

进一步,外管比内管长,更好地与供水管连接嵌合,外管比内管长的部分包裹内管与供水管的连接处,防止供水管发生渗漏。

进一步,主体设有检测装置,检测装置设于外管的槽以外任一处,检测装置检测供水管的压力值,上传数据到终端,便于检修人员检测供水管的压力变化,使检修人员能够提前在爆裂时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

进一步,检测装置设有压力传感器,当管道内压力升高时,检测装置的压力传感器可以检测到供水管的压力变化,方便工作人员检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内管设有凸起,外管设有槽,便于形成确定的爆裂点。

2、维修简单快捷,效率高,维修成本低。

3、凸起的管壁厚度小于供水管的管壁厚度,当管道内压力升高时,内管在凸起处提前爆裂,有效保护整条供水管道系统,延长整条供水管道系统使用寿命。

4、设有压力传感器,方便操作人员检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实施例1:

如图1和图2所示,主体设有内管1、外管2,内管1设有凸起3,外管2设有槽4,内管1的凸起3内嵌在外管2的槽4内,凸起3是长方结构体,槽4是距形,主体还设有检测装置5,检测装置5设有压力传感器。

凸起3是长方结构体,便于形成一个固定的爆裂点,在凸起3爆裂时使水向外溅射形成一定的方向,不会四处乱溅,设置槽4为矩形,方便内管1在爆裂时更好地通过凸起3进行爆裂定向,凸起3与槽4的大小相等,使内管1、外管2更好的嵌合在一起,便于该装置的埋藏。检测装置5设于外管2的槽4以外任一处,检测装置5设有压力传感器,当管道内压力升高时,检测装置5的压力传感器可以检测到压力的变化,上传数据到终端,便于检修人员观察到现场供水管的压力变化,使检修人员能够提前在供水管爆裂时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

实施例2:

凸起3的管壁厚度小于供水管的管壁厚度,内管1接口处半径与供水管半径相等,外管2比内管1长。

凸起3的管壁厚度小于供水管的管壁厚度,在供水管压力过大时,由于凸起3的管壁厚度小于供水管的管壁厚度,水流会在凸起3处形成爆裂突破口,形成一个固定的爆裂点,便于检修人员确定爆裂点,并有效保护整条供水管道系统,延长整条供水管道系统使用寿命;内管1接口处半径与供水管个半径相等,更好地使内管1与供水管实现无缝连接,对接形成一个完整的供水通道;外管2比内管1长,更好地与供水管连接嵌合,外管2比内管1长的部分包裹内管1与供水管的连接处,防止供水管发生渗漏。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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