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48880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专利涉及污水处理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污水处理设备的连接装置,具体是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



背景技术:

目前,曝气器作为一种污水处理用供氧设备,在水处理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工作时,曝气器与供气管道连接,通过供气管道上的通气孔向曝气器输送空气,经过曝气器将空气切割成小气泡通入到污水中,从而吸收空气中的氧气,达到充氧的目的。在实际工程应用中,曝气器与管道连接形式有很多种,传统的固定组件安装复杂,且传统的连接件有的只有上盖粘接在管道上,或者使用塑料插销紧固上下盖,长期运行后插销容易开裂脱落,特别在水流速度较快的情况下,会出现连接件断裂、曝气器脱落、漏气等状况。

显而易见,现有的曝气器连接件具有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

(1)连接件容易断裂;

(2)曝气器脱落;

(3)容易出现漏气;

(4)抗震能力差;

因此,针对以上缺陷需对现有技术进行创新。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缺陷与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曝气器的管道连接件,保证在污水流速较快、振动较强的工况中曝气器可以稳定地固定在管道上,不会出现曝气器发生位移、漏气及脱落的情况。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包括上盖,下盖,密封圈,螺栓,定位柱;

所述连接件的上盖、下盖均呈半圆拱形结构,上盖与下盖卡合连接后可以形成一个中空圆柱形结构;

所述上盖上部为螺纹接口,与曝气器连接安装;

所述上盖上部设置有曝气器接口,且曝气器接口内部中间位置设置有定位柱,定位柱插入到供气管道上的通气孔内,保证连接件不发生位移;

所述定位柱外侧设置有密封圈槽,密封圈槽处安装密封圈保证连接件与管道接口处的密封性;

所述密封圈中部有凸起定位柱,

所述供气管道在穿过上盖与下盖卡合形成的中空圆柱,并且在凸起定位柱的对应位置设置有通气孔;

且定位柱设置为中空,与供气管道联通,再通过曝气器结构将氧气输送到曝气器;

所述的连接件上盖和下盖卡合后两侧有四个对应的孔,螺栓插入到孔内,实施上盖和下盖的紧固。

所述的连接件通过调节上盖和下盖大小,实现随管道的大小进行调整;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此种曝气器连接件可以保证在污水流速较快、振动较强的工况中曝气器可以稳定地固定在管道上,不会出现曝气器发生位移、漏气及脱落的情况。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的有益效果为:

(1)此种形式的管式曝气器用连接件通过螺栓紧固,可以直接安装到对应规格的管道上,安装方便;

(2)抗震效果好;

(3)能够保证在污水流速较快、振动较强的工况中曝气器可以稳定地固定在管道上,不会出现曝气器发生位移、漏气及脱落的情况。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 1 是本实施例中提供的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结构示意图;

图 2 是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结构侧视图;

图中:

1 、上盖; 2 、下盖; 3 、密封圈; 4、螺栓; 5 、定位柱;6、曝气器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包括上盖1;下盖2;密封圈3;螺栓4;定位柱5;曝气器接口6。

所述连接件上盖1与下盖2均呈半圆拱形结构,连接件上盖1与下盖2固定连接后可以形成一个中空圆柱形结构;

所述中空圆柱形结构贯穿安装供气管道;

所述曝气器与曝气器接口6拧接固定;

所述上盖1上部设置为曝气器接口6,可以与曝气器连接安装;

所述连接件通过调节上盖1和下盖2的大小,实现随管道的大小进行调整;

所述上盖上部设置的曝气器接口6内有密封圈3,当上盖1与下盖2卡合紧固时,密封圈3中部设置凸起的定位柱5插入到供气管道上的通气孔内,保证连接件不发生位移;

所述上盖1和下盖2可以通过卡扣卡合固定连接,还可以在两侧设置有对应的安装孔,螺栓4插入到孔内,实施上盖1和下盖2紧固,完成安装;

所述安装孔优先的设置为对应的四个。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四孔螺栓式曝气器连接件,此种曝气器连接件可以保证在污水流速较快、振动较强的工况中曝气器可以通过定位柱插入到管道上的孔内稳定地固定在管道上,不会出现曝气器发生位移,密封圈保证不漏气;尤其连接件上下盖抱住管道更牢固,再用螺栓紧固的形式可以保证上下盖连接稳定,不会在使用过程中脱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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