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断口六角螺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75734发布日期:2019-02-15 21:09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断口六角螺母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螺母,特别涉及一种断口六角螺母,属于螺母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螺母又称为螺帽,是一种固定用工具,其中心有孔,孔的内侧有螺纹,螺母经常与大小相合的螺丝共用,以固定有关的接合部份,现有的螺母在使用时,螺母与螺杆螺纹连接过紧时,会导致螺母的螺纹变形,使得螺母失去固定的作用,从而损坏螺母,且螺纹连接过紧容易导致受压过大,容易使得螺母变形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断口六角螺母,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螺母连接过紧时容易损坏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断口六角螺母,包括螺母本体,所述螺母本体的中部开设有中孔,所述螺母本体设置有六个侧边,且其中一个侧边开设有断口,所述断口贯穿螺母本体,且断口与中孔相通,所述螺母本体的两边侧均设置有受力面,所述中孔的内壁设置有螺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两个相邻所述侧边的连接处均设置有倒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螺纹为5/8-24UNF-2B。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螺母本体的厚度为5±0.05英寸,最大长度为25.24±0.05英寸,最小长度为22±0.05英寸。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断口的长度为3.05±0.05英寸。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断口六角螺母,螺母本体设置有断口,过高强度的连接时,可以产生微量的变形,该变形在外部的力消失时,变形可以恢复,可以避免螺母本体在使用时,直接出现无法恢复的变形,提高螺母本体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边结构示意图。

图中:1、螺母本体;2、受力面;3、断口;4、螺纹;5、倒角;6、侧边;7、中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断口六角螺母,包括螺母本体1,螺母本体1的中部开设有中孔7,螺母本体1设置有六个侧边6,且其中一个侧边6开设有断口3,断口3贯穿螺母本体1,且断口3与中孔7相通,螺母本体1的两边侧均设置有受力面2,中孔7的内壁设置有螺纹4。

优选的,两个相邻侧边6的连接处均设置有倒角5,便于螺母本体1可以更好的进行使用。

优选的,螺纹4为5/8-24UNF-2B。

优选的,螺母本体1的厚度为5±0.05英寸,最大长度为25.24±0.05英寸。

优选的,断口3的长度为3.05±0.05英寸。

具体使用时,本实用新型一种断口六角螺母,该螺母本体1其中的一个侧边6开设有断口3,且该断口3与螺母本体1中部设有的中孔7连通,断口3的长度为3.05±0.05英寸,在中孔7的内壁设置有螺纹4,在进行六角螺母使用时,将中孔7内壁上设有的螺纹4与需要进行连接固定的螺杆上的外螺纹进行螺纹连接,在进行过高强度连接时,由于螺母本体1设置有断口3,过高强度的连接时,可以产生微量的变形,可以避免螺母本体1在使用时,直接出现无法恢复的变形,螺母本体1的两端面均设置有受力面2,受力面2直接与需要进行固定的事物进行接触,可以将接触的力进行分散,避免力的集中,减小螺母本体1的变形。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同轴”、“底部”、“一端”、“顶部”、“中部”、“另一端”、“上”、“一侧”、“顶部”、“内”、“前部”、“中央”、“两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连接”、“固定”、“旋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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