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泡灌装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3858阅读:340来源:国知局
吸泡灌装头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灌装机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高泡类物料灌装的灌装头。



背景技术:

速度和精度一直是衡量灌装设备实用性的两个主要因素,而高泡类物料的灌装速度一直是灌装设备生产中的难题之一,为避免物料在灌装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气泡,若使用常规的灌装头,则不得不降低物料的灌装速度,从而影响生产商的生产预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高泡类物料的灌装头,在保证灌装速度的前提下,使得物料在完成灌装之前物料瓶中没有气泡。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吸泡灌装头,其包括:安装在气缸座上的气缸;与所述气缸连接的拉杆,所述拉杆的下端设置有阀芯;三通体,所述三通体包括第一开口、第二开口、以及第三开口,其中所述第一开口与所述气缸座连接,所述第二开口与灌装嘴连接,并且第三开口为物料进料口;所述灌装嘴与所述气缸为共轴,使得所述拉杆延伸穿过所述灌装嘴;物料通道形成在所述灌装嘴的下方,并在下端形成灌装口,所述拉杆延伸穿过所述物料通道,所述物料进料口与所述物料通道连通,所述拉杆下端的阀芯用于关闭或打开所述灌装口;真空通道设置在所述物料通道的外侧,并在下端形成吸泡口,所述吸泡口高于所述灌装口,所述真空通道上设置有用于与真空源相连的真空口。

优选地,所述拉杆通过第一拉杆连接件和第二拉杆连接件相连接。

优选地,所述气缸座与所述三通体通过第一卡箍固定,并且所述三通体与所述灌装嘴通过第二卡箍固定。

优选地,所述气缸座与所述三通体之间设置有密封压块,在所述三通体与所述密封压块之间设置有密封件。

优选地,在所述三通体和所述第二卡箍之间设置有定位圈。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在物料通道外侧设置有真空通道,来吸取灌装面上产生的气泡,可以消除高泡类物料在灌装中产生的气泡,从而在保证精度的情况下,可有效加快高泡类的灌装速度。

2、采用卡箍连接,装拆、维修、保养都极为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吸泡灌装头在灌装状态下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吸泡灌装头在灌装完成状态下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吸泡灌装头中的定位圈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吸泡灌装头中的定位圈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较佳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吸泡灌装头的具体结构和工作原理。

参看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的吸泡灌装头,包括:安装在气缸座2上的气缸1。连接在气缸1下方的拉杆8,拉杆的下端设置有阀芯15。在一实施例中,拉杆8通过第一拉杆连接件3a和第二拉杆连接件3b相连接。

三通体5分别连接气缸座2和灌装嘴7。三通体5包括第一开口、第二开口、以及第三开口,其中第一开口与所述气缸座2连接,第二开口与灌装嘴7连接,并且第三开口为物料进料口11。在一实施例中,为拆卸方便,气缸座2与三通体5通过第一卡箍10固定,并且所述三通体5与灌装嘴7通过第二卡箍12固定。

在三通体5和灌装嘴7之间还设置有定位圈6。定位圈6如图3和4所示,定位圈的中心通孔6a直径与拉杆8的直径相近。中心通孔6a起到导向的作用,让拉杆8穿过定位圈的中心,使拉杆8的中心线与气缸1的中心线保持在同一直线上,能够保证拉杆在物料通道(下文所述)中不晃动。定位圈6还包括周边通孔6b,物料从周边通孔6b中流过。定位圈在第二卡箍12的挤压下可防止物料从三通体5和灌装嘴7的连接处溢出。

气缸座2与三通体5之间设置有密封压块4,并且在三通体5与所述密封压块4之间设置有密封件(未标号)。密封压块4用于将密封件固定在三通体5的第一开口内。密封件的作用是隔断物料通道和气缸座,使物料只在物料通道中流通,避免物料流入到气缸座,进而流入气缸,以免物料损失及影响气缸寿命。

三通体5的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是共轴的,因此灌装嘴7与气缸1也为共轴,可令拉杆8延伸穿过灌装嘴7。

在所述灌装嘴的下方形成物料通道9,物料通道的下端形成灌装口9a。拉杆8延伸穿过物料通道9,物料进料口11与物料通道9连通。拉杆8下端的阀芯15用于关闭或打开所述灌装口9a。

在物料通道9的外侧设置真空通道14,并在下端形成吸泡口14a。吸泡口14a的位置高于灌装口9a。真空通道14上设置有用于与真空源(如真空泵,图中未显示)相连的真空口13。

灌装时,气缸1启动,向下推动拉杆8,阀芯15离开灌装口9a将其打开,物料可通过物料进料口11进入物料通道9,经过灌装口9a进行灌装。如果物料表面产生气泡,则启动真空泵从真空口13抽取空气,在真空通道14内形成真空。在大气压作用下,气泡则会从吸泡口14a吸走,通过真空通道14流出。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