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动液加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42159发布日期:2018-06-08 20:27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制动液加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液体分配、输送或转送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制动液加注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车辆上的装配最多的两种制动系统分别是液压式制动系统和气压式制动系统。液压式制动系统凭借着结构简单,部件少,维护方便等特点在中小型车辆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液压制动系统以制动液为传递制动压力的液态介质,制动液具有不可压缩特性,在制动管路中,当制动液受到压力时,便会很快地、均匀地把压力传导到制动泵。但是,如果制动液中混有空气时,其压力传导效力就会明显降低,很大程度上影响制动系统的制动效果。

因此,在日常使用中,应避免制动液或制动管路中混有空气,尤其在加注制动液的过程中,更应该注意将制动液管路中空气排尽。传统的制动液加注的方法是:一人在驾驶室内多次踩动汽车的制动踏板,利用车辆的制动泵向制动液加压,把制动液压往制动管路各处,另一人需要在车辆的底部打开制动管路的排气螺钉,利用制动液的流动把制动管路里的空气排出,同时还需不断地往制动液补液罐中补充制动液。这样传统的制动液加注的方法最为常见,却也存在着缺陷,缺陷体现在排尽空气所需耗时较长,人力成本投入较大,效率低,制动液加注质量难以控制。

另外,在利用传统的制动液加注的方法加注后,往往在车辆轮毂和轮胎上残留较多的制动液,残留的制动液会逐步腐蚀零件。

综上所述,设计一种能够缩短劳动时间,节省人力,同时能达到环保作用的制动液加注装置是尤为重要的。

鉴于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创作者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实践终于获得了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在于,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制动液加注装置,包括加注管路、驱动装置和制动液回收系统;所述驱动装置设置在所述加注管路上;所述加注管路一端设置有密封连接件;制动液加注时,所述加注管路与制动液供给装置连通,所述密封连接件与车辆制动液管路密封连接,所述制动液回收系统通过排气接口与所述车辆制动液管路连通。

较佳地,所述制动液回收系统包括回收装置和透明管路,所述透明管路与所述回收装置连通;制动液加注时,所述透明管路与所述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连接。

较佳地,所述透明管路为透明软管。

较佳地,所述驱动装置下游的所述加注管路上设置有调压阀。

较佳地,所述制动液供给装置为储液装置,所述储液装置上设有加注口。

较佳地,其还包括回收管路,所述回收管路分别与所述制动液回收系统和所述制动液供给装置连通。

较佳地,所述驱动装置为电动液压泵。

较佳地,所述电动液压泵通过开关装置与电源连接。

较佳地,所述开关装置为按压开关或电磁开关。

较佳地,其还包括第一流量计、第二流量计和预警装置,所述第一流量计串联设置在所述加注管路上;所述第二流量计设置在所述制动液回收系统内;所述第一流量计和所述第二流量计与预警装置电连接。

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使用便捷,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人力成本;

(2)使制动液加注能够快速完成,提高了加注效率;

(3)保证了制动液加注的合格率;

(4)该制动液加注装置还能对冗余的制动液进行回收以及利用,达到了节约资源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制动液加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中制动液加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储液装置10、加注口11、加注管路20、密封连接件30、电动液压泵50、电源60、按压开关61、调压阀70、回收装置80、透明管路90、第一流量计100、和第二流量计200。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和另外的技术特征和优点作更详细的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为本实施例中制动液加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制动液加注装置,其包括制动液加注系统和制动液回收系统。

制动液加注系统包括制动液供给装置、加注管路20、驱动装置和密封连接件30。本实施例中制动液供给装置优选为储液装置10。储液装置10与加注管路20连接,用于储存制动液。储液装置10上还设有用于补充制动液的加注口11。加注管路20一端与储液装置10连接,另一端与密封连接件30连接。加注管路20与制动液供给装置连通。加注管路20上串联设置有驱动装置。

密封连接件30与车辆制动液管路入口端密封连接。密封连接件30位于驱动装置的下游。加注管路20通过密封连接件30与车辆制动液管路连通。本实施例中,车辆制动液管路入口端优选为车辆制动液补液箱箱口,密封连接件30与车辆制动液补液箱箱口可拆卸密封连接。当密封连接件30与车辆制动液补液箱密封连接时,加注管路20通过密封连接件30与车辆制动液补液箱连通。

驱动装置用于将制动液泵出储液装置10,并通过加注管路20将制动液泵入车辆制动液管路。驱动装置优选为液压泵,进一步,在本实施例中,驱动装置优选为电动液压泵50。电动液压泵50通过导线与电源60电连接,电源60为电动液压泵50运行提供能源。导线上串联设置有开关装置,开关装置可以是电磁开关或按压开关,本实施例中,开关装置优选为按压开关61。开关装置控制电动液压泵的启动和关闭。

在驱动装置下游的加注管路20上设置有调压阀70。本实施例中,优选地,调压阀70串联设置在电动液压泵50和密封连接件30之间的加注管路20上。

制动液回收系统与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连接,连接方式优选为密封可拆卸连接。制动液回收系统包括回收装置80和透明管路90,回收装置80用于回收和存储流经车辆制动液管路的冗余的制动液。透明管路90一端与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连接,回收装置80通过透明管路90与车辆制动液管路连通。透明管路90优选为透明软管,透明软管具有弹性,更适宜车辆制动液管路中气体的排出。本实施例中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可以是车辆制动液管路的排气阀,也可以是车辆制动液管路末端的排气孔。设置制动液回收系统的好处在于:车辆轮毂和轮胎上不会残留制动液,避免了制动液腐蚀零件的技术问题。

制动液回收系统内设有透明管路90的有益效果在于:能够通过观察透明管路90判定制动液加注是否能够停止。通过透明管路90能够看到制动液从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流出的状态。制动液从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开始流出时,制动液内部夹杂气泡,此时正在对车辆制动液管路进行排气,一旦制动液从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处成股流出,说明制动液住满并且管路内气体已经排尽,可以停止加注。这样,操作人员能清楚地知晓停止加注制动液的时机,因此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制动液加注效率。

密封连接件30与车辆制动液管路入口端密封连接的有益效果在于:使得制动液加注系统与车辆制动液管路密封连通,驱动装置能够驱动制动液快速充满车辆制动液管路,缩短了制动液加注时间,提高了加注效率。

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制动液加注装置的使用方法为:

首先,通过加注口11向储液装置10补充适量的制动液。在打开车辆制动液补液箱箱口后,将密封连接件30密封连接在车辆制动液补液箱箱口上。

然后,将制动液回收系统与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连接,即打开车辆制动液管路的排气阀或排气孔,将透明管路90与车辆制动液管路的排气阀或排气孔密封连接。

进一步,使按压开关61闭合,电源60向电动液压泵50供电。电动液压泵50将制动液泵出储液装置10,并通过加注管路20将制动液泵向车辆制动液管路。当电动液压泵50启动后,加注管路20内的制动液将泵体产生的压力传导至调压阀70,调压阀70受到压力压迫而开启,制动液通过调压阀70而流向车辆制动液补液箱,进而制动液继续流向其他车辆制动液管路方向。最终,制动液通过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而流入到制动液回收系统中。因此,当电动液压泵50运行时,制动液依次流经储液装置10、电动液压泵50、调压阀70、密封连接件30、车辆制动液管路、车辆制动液管路排气接口、透明管路90和回收装置80。

当发现透明管路90中的制动液处于连续流出状态,且制动液中并无夹杂气泡时,说明车辆制动液管路内的气体已经排尽,此时能够判定制动液加注合格,可以停止继续加注,随后,打开按压开关61,使电动液压泵50断电而停止工作,制动液不再继续加注。在电动液压泵50停止的同时,加注管路20内的制动液失去驱动压力,调压阀70自动关闭,截止制动液流动。

随后,将制动液回收系统从车辆制动液管路的排气阀或排气孔处拆卸,进而再关闭车辆制动液管路的排气阀或排气孔,即使得车辆制动液管路的排气阀或排气孔恢复加注前的状态。

最后,当密封连接件30与车辆制动液补液箱脱离连接后,加注制动液工作完成。

整个加注过程需要极少的人力投入,相对于传统的加注方式较大程度的增加了效率。回收的制动液还能够进行重复循环利用,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不同之处在于,其还包括回收管路,回收管路分别与制动液回收系统和制动液供给装置连通,用于将制动液回收系统中回收的制动液输送回制动液供给装置内。优选地,回收管路一端与储液装置10连通,另一端与回收装置80连通。回收管路用于将回收装置80中回收的制动液输送回储液装置10内,以达到制动液重复循环利用的目的。其有益效果在于:无需人工处理回收装置80内的制动液,进一步减少了人力的投入,增加了加注的效率。

本实施例中提供的制动液加注装置尤其适用于首次加注制动液的车辆。

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不同之处在于:如图2所示,为本实施例中制动液加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制动液加注装置还包括预警装置。制动液加注系统还包括第一流量计100。制动液回收系统还包括第二流量计200。第一流量计100和第二流量计200均与预警装置电连接。

第一流量计100串联设置在加注管路20上,用于测量从储液装置10注入车辆制动液管路内的制动液的流体总量。

第二流量计200设置在制动液回收系统内,用于测量流入制动液回收系统内的制动液的流体总量,在本实施例中,优选地,第二流量计200串联设置在透明管路90上,用于测量流入回收装置80的制动液的流体总量。

第一流量计100和第二流量计200将测量到的流体总量数据传输至预警装置。预警装置将来自第一流量计100和第二流量计200的数据进行对比。

在制动液加注过程中,预警装置预警状态为:

(1)当第一流量计100内流过的流体量与第二流量计200内流过的流体量的差值小于设定阈值,预警装置判断此时正在执行制动液加注过程,不提示报警;

(2)当第一流量计100内流过的流体量与第二流量计200内流过的流体量的差值保持稳定,且稳定时间超过阈值时,预警装置判断制动液加注过程加注完成或即将完成,预警装置发出预警提示;

(3)当第一流量计100内流过的流体量与第二流量计200内流过的流体量的差值大于设定阈值,预警装置判断可能存在泄漏点,预警装置发出预警提示。

实施例4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2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制动液加注装置还包括预警装置。制动液加注系统还包括第一流量计100。制动液回收系统还包括第二流量计200。第一流量计100和第二流量计200均与预警装置电连接。

第一流量计100串联设置在加注管路20上,用于测量从储液装置10注入车辆制动液管路内的制动液的流体总量。

第二流量计200串联设置在透明管路90上,用于测量流入回收装置80的制动液的流体总量。

第一流量计100和第二流量计200将测量到的流体总量数据传输至预警装置。预警装置将来自第一流量计100和第二流量计200的数据进行对比。

在制动液加注过程中,预警装置预警状态为:

(1)当第一流量计100内流过的流体量与第二流量计200内流过的流体量的差值小于设定阈值,预警装置判断此时正在执行制动液加注过程,不提示报警;

(2)当第一流量计100内流过的流体量与第二流量计200内流过的流体量的差值保持稳定,且稳定时间超过阈值时,预警装置判断制动液加注过程加注完成或即将完成,预警装置发出预警提示;

(3)当第一流量计100内流过的流体量与第二流量计200内流过的流体量的差值大于设定阈值,预警装置判断可能存在泄漏点,预警装置发出预警提示。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而言仅仅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中各部件的结构和连接方式等都是可以有所变化的,凡是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等同变换和改进,均不应排除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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