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用清仓漏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42153发布日期:2018-06-08 20:27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厂区罐车的清仓处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罐车用清仓漏斗装置。



背景技术:

罐车常用于运输各种液体,例如,汽油、原油、各种粘油、植物油、液氨、酒精、水、各种酸碱类液体等,实际使用中有时需要将罐车内的液体全部卸出,也就是对罐车进行清仓处理,现有的方法是将储存桶直接放到罐车的卸料口下方,对液体直接进行盛接,这种情况下,常会造成液体的四处飞溅,不仅污染环境还造成浪费,或者为了改善这一情况,也有在储存桶和卸料口之间再设置一个漏斗的方式,但是液体飞溅的情况改善不大,并且通常使用的漏斗并非专用于罐车清仓的,工作人员操作不便还容易出现危险。因此,亟待设计一种专用于罐车清仓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清仓漏斗装置,该清仓漏斗装置专用于罐车清仓使用,能够有效减少液体从清仓漏斗装置的出口排出时的飞溅情况,有利于保护环境,防止污染。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罐车用清仓漏斗装置,所述清仓漏斗装置包括中空的主体部和与所述主体部连通的漏斗部,所述漏斗部从所述主体部的前端斜向下延伸出,所述主体部的尾端开设有用于与所述罐车的卸料口连接的卸料入口,所述漏斗部的前端开设有卸料出口。

优选地,所述主体部的上部在外表面上设置有把手。

优选地,所述卸料入口位于所述主体部的上半部。

优选地,所述主体部为中空圆柱体,所述漏斗部的轮廓为截去锥尖的斜锥体。

优选地,所述罐车在卸料口设置有卸料管,当所述主体部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卸料管的轴线平行时,所述漏斗部的中轴线沿竖直方向。

优选地,所述主体部的中心轴线与所述漏斗部的中轴线之间的夹角为130°至140°。

优选地,所述卸料入口的直径为10cm至15cm。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罐车用清仓漏斗装置是专门针对罐车卸料时使用,通过主体部和漏斗部彼此配合的结构,使得罐车内所盛装的例如燃油等液体可以顺利通过清仓漏斗装置导入其它装置中(例如储存桶)。使用中,罐车的罐内所装的液体先流动主体部中,然后再经由漏斗部最终从漏斗部前端的卸料出口排出,并且所述漏斗部从所述主体部的前端斜向下延伸,液体先流经主体部再转换流动方向进行漏斗部并最终排出,由此有效减少了从卸料出口排出的液体的飞溅情况,有利于保护环境,防止污染。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清仓漏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把手 2卸料入口 3卸料出口

4漏斗部 5主体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中,需要理解的是,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通常是指参考附图所示的上、下;“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罐车用清仓漏斗装置,所述清仓漏斗装置包括中空的主体部5和与所述主体部5连通的漏斗部4,所述漏斗部4从所述主体部5的前端斜向下延伸出,所述主体部5的尾端开设有用于与所述罐车的卸料口连接的卸料入口2,所述漏斗部4的前端开设有卸料出口3。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罐车用清仓漏斗装置是专门针对罐车卸料时使用,通过主体部5和漏斗部4彼此配合的结构,使得罐车内所盛装的例如燃油等液体可以顺利通过清仓漏斗装置导入其它装置中(例如储存桶)。使用中,罐车的罐内所装的液体先流动主体部5中,然后再经由漏斗部4最终从漏斗部4前端的卸料出口3排出,并且所述漏斗部4从所述主体部5的前端斜向下延伸,液体先流经主体部5再转换流动方向进行漏斗部4并最终排出,由此有效减少了从卸料出口3排出的液体的飞溅情况,有利于保护环境,防止污染。

其中,所述主体部5的上部在外表面上设置有把手1,以方便工作人员手持所述罐车用清仓漏斗装置进行罐车的清仓操作。

优选地,所述卸料入口2位于所述主体部5的上半部,即卸料入口2位于所述主体部5的中心轴线的至上,这样使得从罐车的罐中流出的液体更容易流入所述主体部5中,并防止当罐车的罐中流出的液体流速过快时,液体从卸料入口2处溢出。

其中,可以理解的是,所述主体部5的具体形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同的设计,另外,漏斗部4也可以设计为任何形式,例如圆锥形漏斗或者方锥形漏斗,其需要与主体部5的形状相配合。

参见图1,本实施方式中,所述主体部5为中空圆柱体,所述漏斗部4的轮廓为截去锥尖的斜锥体,具体地为斜圆锥体,并且漏斗部4的底部边缘与所述主体部5的前端边缘相配合,从而漏斗部4的底部边缘与主体部5的前端边缘焊接地密封连接。

另外,所述罐车在卸料口设置有卸料管,优选地,当所述主体部5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卸料管的轴线平行时,所述漏斗部4的中轴线垂直于地面,以方便液体的倾倒。

一般情况下,在罐车的卸料口均设置有卸料管,使用所述罐车用清仓漏斗装置时,仅需要将卸料管从卸料入口2插入到主体部5中即可。

卸料入口2的开口大小需要略大于所述卸料管的外径,例如,所述卸料入口2的直径可以为10cm至15cm

并且,根据一般情况下罐车的卸料管的设置方向来设置主体部5与漏斗部4之间的相对方向,以使得当所述主体部5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卸料管的轴线平行时,所述漏斗部4的中轴线接近沿竖直方向,例如可以使所述主体部5的中心轴线与所述漏斗部4的中轴线之间的夹角为130°至140°。

另外,对于主体部5和漏斗部4的材料的选择,通常需要适用于罐车所盛装的液体的属性,例如如果所盛装液体为酸类,则需要使用耐酸腐蚀的材料制造主体部5和漏斗部4,通常,为了获得广泛应用,选用不锈钢制造主体部5和漏斗部4。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漏斗部4的长圆锥母线的长度和短圆锥母线的长度没有具体限定,所述漏斗口3的直径没有具体限定,能够保证所盛装流体顺畅流出即可。

所述把手1的大小没有具体限定,优选情况下,能够正好容下人的手掌便于手掌伸进即可;所述把手1的形状没有具体限定,只要能够便于将所述清仓漏斗装置提起即可。

另外,所清仓漏斗装置不光适用于罐车的罐内盛装物料为液体的情况,如果盛装物料为粉末状同样适用。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包括各个具体技术特征以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但这些简单变型和组合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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