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在大肠癌诊断中的应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189172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在大肠癌诊断中的应用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在大肠癌诊断中的应用。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肿瘤标志物在制备诊断和/或监测受试者中大肠癌的试剂或试剂盒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肿瘤标志物包括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和TPS二者。本发明还涉及诊断和/或监测受试者中大肠癌的试剂或试剂盒,其包括本发明所述检测肿瘤标志物的试剂。本发明的肿瘤标志物组合有很好的互补性,能够大幅提高大肠癌的检出效率,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专利说明】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在大肠癌诊断中的应用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大肠癌诊断监测领域。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巨噬细胞抑制因子I在大肠癌诊断和监测中的应用,尤其涉及巨噬细胞抑制因子I联合其它肿瘤标志物如MIC-1、CEA、TPS在大肠癌特别是早期大肠癌诊断中的应用。
【背景技术】
[0002]大肠癌包括结肠癌和直肠癌,死亡率在我国城市居第四位,在农村居第五位。在早期大肠癌患者中大多没有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一旦发现即为中晚期,在我国,大肠癌的发病率有明显的上升趋势,是人类健康的一大威胁。大肠癌的早期发现能够有效的降低肠癌的死亡率,因而大肠癌的早期诊断研究成为肠癌研究中的焦点。
[0003]目前尚无理想的诊断大肠癌的肿瘤标志物,临床检测以癌胚抗原(CEA)和糖链抗原(CA)为主。CEA是最早发现的大肠癌血清肿瘤标志物,分子量约为ISOkD的糖蛋白,编码基因位于19号染色体,CEA在大多数恶性肿瘤血清中均有不同程度升高,在临床上常被作为消化道恶性肿瘤的辅助诊断指标,但其检测的敏感性和特异性都不能满足临床检测的需求,术前CEA的阳性率大约在30 % -40 %之间。CA系列主要表达与癌变的细胞膜上并可释放到细胞间质质中,从而可用于肿瘤的诊断和治疗监测,目前常用于大肠癌诊断的有CA199、CA125、CA242和CA724,研究发现CA系列抗原与肿瘤的大小、Bormann分型、淋巴浸润和病理类型存在相关性,在大肠癌的诊断和治疗中具有重要价值,但是也同样存在敏感性和特异性较差的问题,单一 CA标志物的诊断灵敏度不足30%。一项大样本临床研究结果显示,肠癌患者术前CEA阳性率为32.6%, CA 199阳性率为25.0%。CEA与CA199联合检测的阳性率为44.2%,说明联合检测的阳性率虽较单项测定高,但对直肠癌的诊断价值不大。
[0004]组织多肽特异性抗原(TissuePolypeptide Specific antigen,TPS)是肿瘤细胞分泌的一种多肽抗原,是近年来报道较多的一个用于消化道恶性肿瘤诊断的肿瘤标志物。TPS浓度增加与肿瘤上皮细胞增殖转化活性有关,是反映肿瘤细胞分裂和增殖活性的特异指标,属肿瘤活性依赖型标记物。有研究表明,TPS在FOL-FIRI方案治疗结直肠癌中可有效的监测疗效,治疗有效者TPS水平显著下降,病情进展者显著升高,并且其敏感度高,变化的时间早,比CEA、CA能更快地反应病情变化。对于晚期结直肠癌,诊断已明确,其更有利于对治疗的监测,动态观察血清TPS水平的变化可以作为评价结直肠癌治疗效果的一项指标。
[0005]大量研究表明即使联合CEA、TPA和CA系列,其诊断大肠癌的灵敏度仍不足60%,临床意义有限,尤为不足的是,三者联合诊断早期(I+II期)大肠癌的灵敏度不足30%。提高肠癌患者的早期发现与治疗是降低肠癌死亡率的最有效办法,为此,探索发现能够用于早期诊断肠癌的肿瘤标志物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的数据证明MIC-1血清试剂盒在大肠癌诊断研究中显示了良好的应用前景。本发明的数据证明MIC-1在早期肠癌诊断中优于CEA,在肠癌患者组和正常对照组血清MIC-1水平有显著性差异(P < 0.001)。在早期肠癌患者中,MIC-1的诊断敏感性(I期:22.7% ;11期:34.7% )均高于CEA、CA199、TPS各肿瘤标志物的敏感性。
[0007]目前肿瘤标志物的联合诊断也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临床。然而,为节约成本,缩短检测时间,降低实验误差等多方面的考虑,联合诊断中尤其需要考虑联合最少的标志物获得足够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由于各种肿瘤标志物之间的兼容性,已有标志物的简单组合难以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而如何从已知众多的肿瘤标志物中获得能够显著提高敏感性和特异性的2-3种标志物实现有效诊断非常难以预期,已经成为本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的课题。发明人令人吃惊地发现MIC-1与CEA、TPS有良好的不兼容性,在患者当中,MIC-1与TPS同时呈现阳性的结果只有很小一部分,MIC-1+TPS的阳性率可以达到57.8%,而MIC-1+CEA+TPS组合在大肠癌检测中的阳性率更是能够提高到72.5%。更令人吃惊的是,在早期(I期+11期)肠癌中MIC-1、CEA、TPS三者联合诊断的敏感性能够达到61.3%,与加上CA199后四者联合诊断的敏感性不相上下,在III期+IV期的肠癌患者血清中也有类似的结果。此外,发明人发现使用CA系列的其他标志物(CA125,CA242,CA724)替换CA199,结果类似,均未能提高诊断的灵敏度。因此,本发明的结果表明仅联合MIC-1+TPS 二者即能够显著提高诊断的阳性率,联合MIC-1、CEA、TPS三者能够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而进一步联合CA199或其他CA标志物则不能显著提高阳性率。
[0008]因此,本发明一方面涉及肿瘤标志物在制备诊断和/或监测受试者中大肠癌的试剂或试剂盒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肿瘤标志物包括巨噬细胞抑制因子I和TPS 二者。
[0009]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肿瘤标志物不包括CA标志物如CA199、CA125、CA242 和 CA724。
[0010]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肿瘤标志物包括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TPS和CEA。
[0011 ]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肿瘤标志物由巨噬细胞抑制因子I和TPS组成。已经证明MIC-1与TPS同时呈现阳性的结果只有很小一部分,使用MIC-1+TPS 二者联合的阳性率可以高达57.8%,而已知组合如CEA与CA199的检测阳性率仅为44.2%。
[0012]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肿瘤标志物由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TPS和CEA组成。已经证明MIC-1与CEA、TPS有良好的不兼容性,MIC-1+CEA+TPS组合在大肠癌检测中的阳性率高达72.5%。发明人令人吃惊地发现MIC-1+CEA+TPS三者尤其适合用于联合诊断早期(I+II期)大肠癌,敏感性能够达到61.3%,而现有报道的标志联合检测的灵敏度不足30%。更令人吃惊的是,发明人发现除了 MIC-1+CEA+TPS组合之外,进一步使用CA系列的标志物如CA199,CA125,CA242,CA724未能显著提高诊断的灵敏度。因此,仅联合MIC-1、CEA、TPS三者即可能够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尤其是用于诊断早期大肠癌时,这是非常令人吃惊的。因此,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案中,所使用的肿瘤标志物不包括CA标志物如 CA199、CA125、CA242 和 CA724 等。
[0013]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大肠癌为早期大肠癌。
[0014]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大肠癌为I期和/或II期大肠癌。
[0015]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试剂或试剂盒用于T分期和/或M分期。
[0016]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中,本发明的试剂或试剂盒可用于组织原位检测和/或监测所述肿瘤标志物的表达(例如mRNA水平),或者用于检测和/或监测所述肿瘤标志物的血清水平。
[0017]本发明另一方方面涉及诊断和/或监测受试者中大肠癌的试剂或试剂盒,其中包括上文描述的试剂或试剂盒。在本发明发现肿瘤标志物的组合可用于大肠癌的检测或监测后,这样的试剂和/或试剂盒可通过本领域常规技术容易地制备。例如所述试剂和/或试剂盒可以包括检测所述肿瘤标志物的抗体,优选单克隆抗体,或者用于检测所述肿瘤标志物表达的引物和/或探针等。所述试剂或试剂盒还可以包括常规的进行PCR反应的缓冲液、聚合酶、dNTPs混合物等。本发明的试剂盒还可以包括使用说明书等。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8]图1:检测所收集血清样本的MIC-1、CA199、CEAjP TPS水平,并以该样本与正常对照组的MIC-1、CA 199和CEA的浓度绘制的ROC曲线(因未得到与对照相应的TPS数值,故此ROC曲线不包含TPS)。
【具体实施方式】
[0019]I材料和方法
[0020]1.1病历资料
[0021]所有病例均来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I月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门诊及住院患者(见表1)病例组429例,平均年龄58.6岁,中位年龄59.0岁,正常对照129例,平均年龄43.3岁,男性75例,女性54例,年龄20-80岁,平均年龄43.3岁,中位年龄44.0岁,正常对照来自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健康体检人群,均无消化系统疾患,肝肾功能正常。
[0022]表1:患者临床病理特征
[0023]
【权利要求】
1.肿瘤标志物在制备诊断和/或监测受试者中大肠癌的试剂或试剂盒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肿瘤标志物包括巨噬细胞抑制因子I和TPS 二者。
2.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肿瘤标志物不包括CA标志物如CA199、CA125、CA242 和 CA724。
3.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肿瘤标志物包括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TPS和CEA。
4.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肿瘤标志物由巨噬细胞抑制因子I和TPS组成。
5.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肿瘤标志物由巨噬细胞抑制因子1、TPS和CEA组成。
6.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大肠癌为早期大肠癌。
7.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大肠癌为I期和/或II期大肠癌。
8.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试剂或试剂盒用于T分期和/或M分期。
9.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试剂或试剂盒用于检测和/或监测巨噬细胞抑制因子I的血清水平。
10.诊断和/或监测受试者中大肠癌的试剂或试剂盒,其中所述试剂或试剂盒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中定义的试剂或试剂盒。
【文档编号】G01N33/574GK103645319SQ201310705853
【公开日】2014年3月19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20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20日
【发明者】张伟, 王小兵, 田海梅, 李艳芬, 李茉 申请人:张伟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