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6052646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一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外形检测装置包括检测装置支架、第一检测装置、第二检测装置、第三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检测装置支架包括第一杆、第二杆和第三杆,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二检测装置分别设置在第一杆上,第三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分别设置在第二杆上,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二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一检测装置的高度比第二检测装置的高度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将普通烟包、高烟包和超高烟包加以区分,普通烟包分配在普通货位,高烟包分配在高货位,而超高烟包则将其剔除,不予入库,进一步优化了货物库存。
【专利说明】—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烟草物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许多烟厂或者企业中已经普遍使用立体仓储高架库,这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力成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厂房或者其他因素,会导致有异型货位,通常情况下异型货位会比普通的货位使用的面积会更大,一般情况下,人们在管理时,也只是将它作为普通货位使用。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放在高架库的货物也不是完全一致的,也会有大小的差另O,以龙岩卷烟厂一期配方库为例,由于烟包长时间的存储以及转运过程中,会造成烟包变形,会导致一些烟包外形过大或烟包的高度不一样,如果按照统一的尺寸标准入库,则会导致这些变形的烟包无法入库。高架库中的货位的高度存在差异,通过测量发现高架库的最高层,比其他层的高度要高,可以存放超高一定高度的烟包。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该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外形检测装置包括检测装置支架、第一检测装置、第二检测装置、第三检测 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检测装置支架包括第一杆、第二杆和第三杆,第一杆的底端连接在输送机的左侧,第二杆的底端连接在输送机的右侧,第三杆的两端分别和第一杆的顶端、第二杆的顶端连接,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二检测装置分别设置在第一杆上,第三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分别设置在第二杆上,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二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一检测装置的高度比第二检测装置的高度高。
[0006]在一个优选或可选地实施例中,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五检测装置和第六检测装置,第五检测装置设置在输送机的左侧板与第一杆之间,第三杆与第五检测装置对应的位置上设置第六检测装置,第五检测装置和第六检测装置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0007]在一个优选或可选地实施例中,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七检测装置和第八检测装置,第七检测装置设置在输送机的右侧板与第二杆之间,第三杆与第七检测装置对应的位置上设置第八检测装置,第七检测装置和第八检测装置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0008]在一个优选或可选地实施例中,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触发光电管、第九检测装置和第十检测装置,触发光电管设置在输送机的左侧板或右侧板上并且和检测装置支架在同一个平面上,第九检测装置设置在第一杆上,第十检测装置设置在第二杆上并且和第九检测装置对角设置,第九检测装置和第十检测装置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0009]在一个优选或可选地实施例中,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十一检测装置和第十二检测装置,第十一检测装置设置在第一杆上,第十二检测装置设置在第二杆上并且和第十一检测装置对角设置,第十一检测装置和第十二检测装置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0010]在一个优选或可选地实施例中,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报警灯,报警灯设置在检测装置支架上。
[0011]基于上述技术方案中的任一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至少可以产生如下技术效果:
[0012]由于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包括检测装置支架、第一检测装置、第二检测装置、第三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检测装置支架包括第一杆、第二杆和第三杆,第一杆的底端连接在输送机的左侧,第二杆的底端连接在输送机的右侧,第三杆的两端分别和第一杆的顶端、第二杆的顶端连接,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二检测装置分别设置在第一杆上,第三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分别设置在第二杆上,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二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一检测装置的高度比第二检测装置的高度高,将普通烟包、高烟包和超高烟包加以区分,普通烟包分配在普通货位,高烟包分配在高货位,而超高烟包则将其剔除,不予入库,进一步优化了货物库存,安装方便,检测稳定。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4]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0016]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任何技术特征、任何技术方案均是多种可选的技术特征或可选的技术方案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了描述简洁的需要本文件中无法穷举本实用新型的所有可替代的技术特征以及可替代的技术方案,也不便于每个技术特征的实施方式均强调其为可选的多种实施方式之一,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晓:本实施例内的任何技术特征以及任何技术方案均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所能想到的任何替代技术方案。
[0017]下文为了叙述方便,下文中所称的“左”、“右”、“上”、“下”与附图本身的左、右、上、下方向一致。
[0018]如图1所示,一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外形检测装置包括检测装置支架13、第一检测装置1、第二检测装置2、第三检测装置3和第四检测装置4,检测装置支架13包括第一杆14、第二杆15和第三杆16,第一杆14的底端连接在输送机17的左侧,第二杆15的底端连接在输送机17的右侧,第三杆16的两端分别和第一杆14的顶端、第二杆15的顶端连接,第一检测装置I和第二检测装置2分别设置在第一杆14上,第三检测装置3和第四检测装置4分别设置在第二杆15上,第一检测装置I和第三检测装置3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二检测装置2和第四检测装置4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一检测装置I的高度比第二检测装置2的高度高。[0019]该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能辨别烟包规格,将烟包根据外形分辨出普通烟包、高烟包和外形不合格烟包,并根据烟包的规格分配货位,且剔除超高的烟包,提高了片烟库库容率。
[0020]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处于同一高度上是指:第一杆的底端到第一检测装置的竖直高度和第二杆的底端到第三检测装置的竖直高度相同,同时接受端能够接受发射端的信号。第二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处于同一高度上是指:第一杆的底端到第二检测装置的竖直高度和第二杆的底端到第四检测装置的竖直高度相同,同时接受端能够接受发射端的信号。
[0021]第一检测装置的高度比第二检测装置的高度高是指:第一杆的底端到第一检测装置的竖直高度比第一杆的底端到第二检测装置的竖直高度高。
[0022]当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没有被遮挡时,就表明不是超高烟包;当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被遮挡时,就表明是超高烟包。
[0023]当第二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没有被遮挡时,就表明不是高烟包;当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被遮挡、同时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没有被遮挡时,就表明是高烟包。
[0024]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五检测装置5和第六检测装置6,第五检测装置5设置在输送机17的左侧板18与第一杆14之间,第三杆16与第五检测装置5对应的位置上设置第六检测装置6,第五检测装置5和第六检测装置6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0025]第三杆与第五检测装置对应的位置上设置第六检测装置是指:第五检测装置到第一杆的水平距离和第六检测装置到第一杆的水平距离相同,同时接受端能够接受发射端的信号。
[0026]当第五检测装置和第六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没有被遮挡时,就表明不是左超宽烟包;当第五检测装置和第六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被遮挡时,就表明是左超宽烟包。
[0027]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七检测装置7和第八检测装置8,第七检测装置7设置在输送机17的右侧板19与第二杆15之间,第三杆16与第七检测装置7对应的位置上设置第八检测装置8,第七检测装置7和第八检测装置8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0028]第三杆与第七检测装置对应的位置上设置第八检测装置是指:第七检测装置到第二杆的水平距离和第八检测装置到第二杆的水平距离相同,同时接受端能够接受发射端的信号。
[0029]当第七检测装置和第八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没有被遮挡时,就表明不是右超宽烟包;当第七检测装置和第八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被遮挡时,就表明是右超宽烟包。
[0030]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触发光电管20、第九检测装置9和第十检测装置10,触发光电管20设置在输送机17的左侧板18或右侧板19上并且和检测装置支架13在同一个平面上,第九检测装置9设置在第一杆14上,第十检测装置10设置在第二杆15上并且和第九检测装置9对角设置,第九检测装置9和第十检测装置10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0031]输送机的左侧板或右侧板是静止的,所以触发光电管也是静止的。烟包的前侧面和触发光电管接触的瞬间就启动第九检测装置和第十检测装置,此时当第九检测装置和第十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没有被遮挡时,就表明是前侧面超长烟包;当第九检测装置和第十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被遮挡时,就表明不是前侧面超长烟包。[0032]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十一检测装置11和第十二检测装置12,第十一检测装置11设置在第一杆14上,第十二检测装置12设置在第二杆15上并且和第十一检测装置11对角设置,第十一检测装置11和第十二检测装置12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0033]烟包的后侧面和触发光电管离开的瞬间就启动第十一检测装置和第十二检测装置,此时当第十一检测装置和第十二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没有被遮挡时,就表明是后侧面超长烟包;当第十一检测装置和第十二检测装置的检测方向上被遮挡时,就表明不是后侧面超长烟包。
[0034]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报警灯21,报警灯21设置在检测装置支架13上。
[0035]该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上安装了六对对射式光电管,分别检测烟包是否是高烟包、超高烟包、左超宽烟包、右超宽烟包、前侧面超长烟包或后侧面超长烟包。
[0036]六路光电管信号正常时接受端能够接受发射端的信号,输入信号为高电平,如果烟包符合高、超高、左超宽、右超宽、前侧面超长或后侧面超长中的一项或多项,则六路光电管中的一路或多路会被遮挡,被遮挡的光电管的接受端不能够接受发射端的信号,输入信号由高电平变为低电平,信号变化触发报警灯产生相应的报警。
[0037]只要烟包是超高烟包,将超高烟包剔除到外形整理站台由人工进行外形处理,不予入库。只要烟包是高烟包,将高烟包分配到片烟库最高两层的高货位。只要烟包符合左超宽、右超宽、前侧面超长或后侧面超长中的一项,站台会将烟包剔除到外形整理站台,需要人工处理烟包外形重新入库。超高烟包的处理优先级最高,左超宽、右超宽、前侧面超长或后侧面超长的处理优先级第二高,高烟包的处理优先级第三高。如果烟包不符合高、超高、左超宽、右超宽、前侧面超长和后侧面超长中的每一项,就是普通烟包,普通烟包分配在普通货位。
[0038]对射式光电管、触发光电管、报警灯都是现有技术,本文不再展开描述。
[0039]上述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任一技术方案除另有声明外,如果其公开了数值范围,那么公开的数值范围均为优选的数值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优选的数值范围仅仅是诸多可实施的数值中技术效果比较明显或具有代表性的数值。由于数值较多,无法穷举,所以本实用新型才公开部分数值以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且,上述列举的数值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创造保护范围的限制。
[0040]如果本文中使用了“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的话,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晓:“第一”、“第二”的使用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上对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夕卜,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0041]同时,上述本实用新型如果公开或涉及了互相固定连接的零部件或结构件,那么,除另有声明外,固定连接可以理解为:能够拆卸地固定连接(例如使用螺栓或螺钉连接),也可以理解为:不可拆卸的固定连接(例如铆接、焊接),当然,互相固定连接也可以为一体式结构(例如使用铸造工艺一体成形制造出来)所取代(明显无法采用一体成形工艺除外)。
[0042]另外,上述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任一技术方案中所应用的用于表示位置关系或形状的术语除另有声明外其含义包括与其近似、类似或接近的状态或形状。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一部件既可以是由多个单独的组成部分组装而成,也可以为一体成形工艺制造出来的单独部件。
[0043]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当中。
【权利要求】
1.一种烟包的外形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检测装置包括检测装置支架、第一检测装置、第二检测装置、第三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检测装置支架包括第一杆、第二杆和第三杆,第一杆的底端连接在输送机的左侧,第二杆的底端连接在输送机的右侧,第三杆的两端分别和第一杆的顶端、第二杆的顶端连接,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二检测装置分别设置在第一杆上,第三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分别设置在第二杆上,第一检测装置和第三检测装置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二检测装置和第四检测装置为处于同一高度上的一对对射式光电管,第一检测装置的高度比第二检测装置的高度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形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五检测装置和第六检测装置,第五检测装置设置在输送机的左侧板与第一杆之间,第三杆与第五检测装置对应的位置上设置第六检测装置,第五检测装置和第六检测装置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外形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七检测装置和第八检测装置,第七检测装置设置在输送机的右侧板与第二杆之间,第三杆与第七检测装置对应的位置上设置第八检测装置,第七检测装置和第八检测装置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外形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触发光电管、第九检测装置和第十检测装置,触发光电管设置在输送机的左侧板或右侧板上并且和检测装置支架在同一个平面上,第九检测装置设置在第一杆上,第十检测装置设置在第二杆上并且和第九检测装置对角设置,第九检测装置和第十检测装置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外形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第十一检测装置和第十二检测装置,第十一检测装置设置在第一杆上,第十二检测装置设置在第二杆上并且和第十一检测装置对角设置,第十一检测装置和第十二检测装置为一对对射式光电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外形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形检测装置还包括报警灯,报警灯设置在检测装置支架上。
【文档编号】G01B11/02GK203811141SQ201420180163
【公开日】2014年9月3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14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14日
【发明者】李文灿, 林庆亮, 郭天文, 黄许立, 黄哲源, 马志远, 李武镇, 苏雅钟, 胡斌, 徐仰高 申请人: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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