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15466阅读:3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无损检测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



背景技术:

射线探伤机,特别是X射线探伤机目前在金属材料无损检测中使用极为广泛,但是多数设备体积比较大,重量比较重,现场使用时运送及安装都比较费劲,因此急需一种比较便携的射线探伤机,虽然便携类的射线探伤机已有不少出现,但是只是体积和重量上有所变化,距离真正的便携还有一定的距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安全、提拿携带方便的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尤其适合各类金属材料及焊缝的无损检测。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包括X射线发生器和控制器,所述X射线发生器包括铝管体、上端环、电缆连接器、报警器、高电压变压器、X射线管、铅板、散热器、风扇、温度继电器、支撑架,所述铝管体的上端连接上端环,所述铝管体的顶部中心处设有电缆连接器,所述铝管体的顶部还设有报警器,所述电缆连接器的下方设有高电压变压器,所述高电压变压器还与铝管体顶部连接,所述高电压变压器的下方设有X射线管,所述X射线管的下方设有铅板,所述铅板边缘均与铝管体内部密封连接,所述铅板的下方设有散热器,所述散热器的下方设有风扇,所述散热器的下方一侧还设有温度继电器,所述铝管体上部的内壁上也设有温度继电器,所述温度继电器均与报警器连接,所述铝管体的底部连接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包括四个支撑爪和下端环,所述下端环上设有四个支撑爪,所述四个支撑爪均与铝管体底部连接;

所述X射线发生器通过电缆与控制器连接,所述控制器底部设有支架,所述控制器顶部设有两活动提手,所述控制器前面为控制面板,所述控制器的一侧设有电缆连接器插孔,所述控制器的另一侧设有USB连接口和无线网络连接指示灯,所述控制器内部设有控制CPU和控制电路板;

进一步的,所述铝管体内冲有六氟化硫绝缘气体。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结构简单,安装快捷,方便提拿与携带,检测数据可实现快速导出,检测过程可实现远程操控,使用过程中降低了X射线的辐射,操作过程更加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X射线发生器1、控制器2、铝管体3、上端环4、电缆连接器5、报警器6、高电压变压器7、X射线管8、铅板9、散热器10、风扇11、温度继电器12、支撑架13、支撑爪14、下端环15、活动提手16、控制面板17、USB连接口18、无线网络连接指示灯19、支架2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包括X射线发生器1和控制器2,所述X射线发生器1包括铝管体3、上端环4、电缆连接器5、报警器6、高电压变压器7、X射线管8、铅板9、散热器10、风扇11、温度继电器12、支撑架13,所述铝管体3的上端连接上端环4,所述铝管体3的顶部中心处设有电缆连接器5,所述铝管体3的顶部还设有报警器6,所述的下方设有高电压变压器7,所述高电压变压器7还与铝管体3顶部连接,所述高电压变压器7的下方设有X射线管8,所述X射线管8的下方设有铅板9,所述铅板9边缘均与铝管体3内部密封连接,所述铅板9的下方设有散热器10,所述散热器10的下方设有风扇11,所述散热器10的下方一侧还设有温度继电器12,所述铝管体3上部的内壁上也设有温度继电器12,所述温度继电器12均与报警器6连接,所述铝管体3的底部连接有支撑架13,所述支撑架13包括四个支撑爪14和下端环15,所述下端环15上设有四个支撑爪14,所述四个支撑爪14均与铝管体3底部连接;

所述X射线发生器1通过电缆与控制器2连接,所述控制器2底部设有支架20,所述控制器2顶部设有两活动提手16,所述控制器2前面为控制面板17,所述控制器2的一侧设有电缆连接器插孔(未画出),所述控制器2的另一侧设有USB连接口18和无线网络连接指示灯19,无线网络指示灯19余内部的无线网络装置连接,用于远程无线网络控制,USB连接口18便于读取数据,所述控制器2内部设有控制CPU和控制电路板;

进一步的,所述铝管体3内冲有六氟化硫绝缘气体。

本实例的工作过程:使用过程中,先使用电缆将X射线发生器1和控制器2连接好,即将电缆分别插入电缆连接器5和控制器2上的电缆连接器插孔上,然后操作控制器2的控制面板进行无损检测工作。上端环4及下端环15的设置是为了方便竖直提起X射线发生器1或将X射线发生器1横躺放置。温度继电器12的设置是为了防止整个铝管体3过热发生损伤。控制器2底部设有支撑架15的设置是为了可以将控制器2抬起便于散热,控制器2顶部设有两活动提手16的为了方便控制器的提拿,减少对控制器的损坏。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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