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6711阅读:910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智能交通控制设计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系统。



背景技术:

超限超载是道路运输的“顽症”。从2004年6月起,经过十年综合治理,治超取得了明显效果,但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尚未消除。现有的车辆超限超载监测无法实现全天24小时监测,监测结果不准,误差较大,要治愈这个“顽症”,依靠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治超领域的“非现场执法”是一大努力方向。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是公路治超从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执法的一个有益尝试,是现有治超手段的有效补充,能够为全天候监管,跨区域、跨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可缓解流动执法的压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它能实现全天候的非现场智能执法,降低了人工劳动强度,提高了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它包括通过网络与计算机连接的动态称重系统、车牌识别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所述动态称重系统包括埋设在车道上的动态称重台(4);所述车牌识别系统包括设置在车道正上方的抓拍摄像头(7);所述信息发布系统包括设置在车道正上方的LED显示屏(9);所述动态称重台(4)包括工字梁弹性体(10);所述工字梁弹性体(10)内部设置有上垫块(13)和下垫块(14);所述上垫块(13)和下垫块(14)之间设置有压电石英组(15);所述下垫块(14)底部通过均匀垂直设置在工字梁弹性体(10)底部的螺杆(18)顶住;所述工字梁弹性体(10)底部设置有可拆卸的调节盒(16);所述调节盒(16)内设置有相互啮合的蜗轮(19)和蜗杆(21);所述蜗轮(19)通过花键与螺杆(18)底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蜗杆(21)中心设置有六边形孔(211)。

进一步的,所述螺杆(18)底部设置有花键结构(20);所述蜗轮(19)中心设置有与花键结构(20)配合的花键孔(192)。

进一步的,所述抓拍摄像头(7)、LED显示屏(9)均通过F型杆或龙门架设置在车道上方。

进一步的,所述抓拍摄像头(7)旁边还设置有补光灯(8)。

进一步的,所述动态称重台(4)两侧均设置有减速带(5)。

进一步的,所述动态称重台(4)至少设置有三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将动态称重系统与车牌识别系统及信息发布系统一同通过网络与计算机连接实现实时的同时全天候自动监测,并将分析结构通过计算机存储登记出来,实现了非现场的、事后的、智能化执法。

本实用新型中采用的动态称重台中通过一根蜗杆即可实现所以螺杆的调节,无需单独针对每根螺杆进行调整,调节快速方便;同时蜗轮蜗杆结构能够实现对螺杆的自锁,保证调整后的稳定性;调节盒采用独立的安装形式,维修和装卸都非常快速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动态称重台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局部A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4为蜗轮剖视图。

图5为螺杆剖视图。

图6为蜗杆剖视图。

图中:1、动态称重系统;2、车牌识别系统;3、信息发布系统;4、动态称重台;5、减速带;7、抓拍摄像头;8、补光灯;9、LED显示屏;10、工字梁弹性体;11、混凝土层;12、弹性护套;13、上垫块;14、下垫块;15、压电石英组;16、调节盒;17、底盖板;18、螺杆;19、蜗轮;20、花键结构;21、蜗杆;192、花键孔;211、六边形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图1-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为:一种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它包括通过网络与计算机连接的动态称重系统、车牌识别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所述动态称重系统包括埋设在车道上的动态称重台4;所述车牌识别系统包括设置在车道正上方的抓拍摄像头7;所述信息发布系统包括设置在车道正上方的LED显示屏9;所述动态称重台4包括工字梁弹性体10;所述工字梁弹性体10内部设置有上垫块13和下垫块14;所述上垫块13和下垫块14之间设置有压电石英组15;所述下垫块14底部通过均匀垂直设置在工字梁弹性体10底部的螺杆18顶住;所述工字梁弹性体10底部设置有可拆卸的调节盒16;所述调节盒16内设置有相互啮合的蜗轮19和蜗杆21;所述蜗轮19通过花键与螺杆18底部连接。

优选的,所述蜗杆21中心设置有六边形孔211。

优选的,所述螺杆18底部设置有花键结构20;所述蜗轮19中心设置有与花键结构20配合的花键孔192。

优选的,所述抓拍摄像头7、LED显示屏9均通过F型杆或龙门架设置在车道上方。

优选的,所述抓拍摄像头7旁边还设置有补光灯8。

优选的,所述动态称重台4两侧均设置有减速带5。

优选的,所述动态称重台4至少设置有三组。

本实用新型原理:

本实用新型实现了非现场的、事后的、智能化执法方式的一种转变。

借鉴这一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可以构建整套非现场执法的治超模式。车辆智能电子监察系统由前端技术装备设施和后台应用管理系统两部分构成。

1)前端技术装备设施

技术装备设施基本包含3组硬件设备:动态称重台、车牌抓拍系统和LED显示屏。

动态称重台埋设在货车流量较大的交通干线的各个车道,主要包括弯板、石英、平板称台等3种技术方式,目前普遍采用石英和平板称台两种方式。为了提高检测精度和解决跨车道问题,多采用多条组合称重的方式,测量精度误差控制在±5%以内。

车牌抓拍系统布设在动态称重台的后方约18米左右,主要采用F型杆和龙门架两种方式按照车道数架设高清车牌抓拍摄像头。当货车经过称重仪后,触发路面铺设的线圈,全方位抓拍车头、车身并获取长宽高等尺寸数据。

LED显示屏架设在路面动态称重台以外1.5公里左右,主要采用F型杆和龙门架两种方式,自动显示超限超载车辆违章信息,提示超限超载车辆司机接受处罚。

2)后台应用管理系统

后台应用管理系统建立起一个全天候运行的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平台,将物联网系统采集到的称重、车牌、车身等信息进行识别、匹配、自动处理、保存、上传,对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实施有效的检测和监控,直接为治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逃逸案件、刑事治安案件侦破提供有力证据,辅助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围绕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需求,系统设计建设五个子系统:

一是建立统一的治超非现场执法指挥中心。对非现场执法点视频和执法取证数据信息进行集成,形成完整的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超限超载车辆数据采集、筛选、任务派出等管理功能。此外,接入固定和流动治超站的检测数据,用于逃逸车辆的协防。

二是建设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系统。设置执法服务大厅,按照权限进行管理和使用非现场执法系统。统一执法自由裁量权,优化告知、催办、处罚等程序,使治超执法工作做到文书规范、程序合规、裁量正当、流转畅通,执法合格率达到100%,案件办理时间缩短50%。积极推进案件处理的电子化,在身份认证、罚款缴费等方面保证执法工作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实现办案全流程的电子化,提高效率。

三是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超限超载案件移送办理系统。区分本地处罚和外地处罚、交通部门处罚和公安部门处罚案件,开发建设案件移交处罚系统。协调路政、运政部门,确定交通内部货车数据的交换标准和超限超载案件的移送标准,建立超限超载黑名单数据库,形成多部门联动执法的机制。开发并预留与外地交通部门对接的数据接口,实现外籍车辆超限超载证据网上移交,制定省际间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四是建立治超非现场执法监察信息系统。通过使用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数据资源和监管手段,设计实用的监察管理指标,从业务运行的效率、结果对治超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进行过程和结果监管,监察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或追逃;二是移送外地、外部门的案件是否按期受到应有的处罚;三是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行为进行考核,做到对业务运行的可视、可测、可控。

五是建立治超非现场执法公众服务和执法行为举报平台。针对非现场设备抓拍的超限超载车辆信息,通过手机、网站、邮件送达等方式,提供车辆违法处理、催办、结案等信息查询功能,提高告知服务水平和业务办理的效率。设立治超执法业务的公众举报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和接警出警制度,公众可以将掌握的证据上传到指挥中心,让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制止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队伍中来。

工作模式:

结合目前治超站点布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外场设备有三种布局模式:

一是固定治超站和非现场执法配合使用。即在治超站前方约2公里处设置非现场执法设施,分担治超站高强度的工作压力,经预检超限超载的车辆被立即告知进入附近的治超站,重新过磅检测,最终确定是否超限超载,处罚工作在治超站进行。

二是流动治超站和非现场执法配合使用。改变目前流动治超站被动出勤,大面积“撒网”的模式,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定位超限超载车辆位置,准确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拦截。如能实现与公安抓拍信息、运政车辆动态信息的共享,将会极大发挥非现场取证、监控和追逃功能,超限超载车辆将无处可藏。

三是在重点路段和桥梁独立建设。在货车流量大且超限超载高发路段、重要桥梁入口、重点源头,独立建设非现场执法设备,采用事后执法的方式,形成路面全方位的监控。或者针对固定治超站绕行线路,通过设置非现场执法设备,堵住治超站的绕行路线。

工作流程

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在司法实务中如何具体操作,目前在法律文字上没有明确规定。参照公安交管部门非现场执法流程,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处理流程可设计如下:

信息采集:路面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对经过车辆进行自动称重,超限超载车辆系统自动录入证据材料,推送至非现场超限超载处罚系统。

筛检:指挥中心对非现场取证的原始数据进行统一人工分拣筛选,确认取证证据的完整性、车牌真假,并建立专职审核制度,经过筛选确认的抓拍案件,进入非现场案件协同执法追逃处罚系统。

立案告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超限超载行为发生地执法人员查询获取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以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当事人,邮寄违法行为通知书、非现场取证证据、案件处理一次性告知内容,通知违法当事人前往执法大厅办理违章处罚。

处罚:当事人收到违法信息或催告书后,到执法大厅现场办理案件,执法人员按照分配所属站点权限范围,负责处理超限超载发生地的案件处理工作,进行立案到结案的全程处理。

本省籍车辆将通过在运管、公安注册的车辆人车户信息进行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告知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罚。例如,告知期限设定为1个月。1个月后该车辆未前来接受处罚,将发送违法催告通知书,告知其限期3个月接受处罚,3个月期满后,如果还未接受处罚,移送司法部门强制执行。

此外,在运管货车年检和公安车检工作中,专门设置超限超载是否接受处罚的限定,如果车辆有超限超载案件在身,应提醒当事人消除违章行为。

移送:以上是本省籍车辆在交通本部门的处罚,对于需要移送公安部门或外省进行处罚的车辆,在后续流程中进行移送处理。移送出去的案件要有反馈机制,形成闭环管理。

结案:由相关管理部门及法制管理人员对案件处理过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结案处理,系统自动生成处罚结案报告。最后,超限超载车辆处罚记录自动推送到人车户的诚信考核系统中,在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中进行限定。

系统功能

1、能检测速度0~200Km/h车辆总重、车速、车长、通过时间,自动取牌照、自动分离车辆;

2、无人值守;

3、提供高清实时过车图片;

4、激光检测车辆宽度和高度,提供超宽超高信息;

5、具有外部显示功能,在LED情报板上显示车辆超速、超载、超宽与超高等车辆信息;

6、人性化操作界面,用户可以根据当地标准设置超速与超重限值,可以根据需要设置LED情报板显示格式与内容;

7、具有数据容错功能,正确匹配重量与车牌;

8、能自动传输和存储过往车辆图像和车辆信息;

9、提供断点上传功能,当网络断开时,过车数据可保存24小时;当网络恢复后,数据会自断点处自动上传;

10、可根据时间、车道、车型、轴数、超重率、超速、地点、车牌号等条件检索过车记录可根据用户按求自行定义报表;

11、可通过远程管理设备,监测设备状态。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而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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