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支撑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36933阅读:108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撑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燃气表支撑架。



背景技术:

工业用皮膜燃气表重量较大,安装完成后需要对其进行支撑,防止燃气表发生歪斜。现有支撑一般固定在燃气表下侧,不可拆。如果需要拆卸燃气表,则需要破坏原有支撑,操作不便,工作量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燃气表支撑架,本装置可以实现支撑平台的升降,为装拆燃气表提供操作空间,操作简单,降低工作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燃气表支撑架,包括底座、设置在底座上侧的升降平台、用于连接底座和升降平台的支撑导向装置、设置在底座上的蜗杆和与蜗杆啮合的涡轮,底座上设有用于水平支撑蜗杆的第一轴承,涡轮上设有与升降平台螺纹连接的涡轮轴,涡轮轴的轴线与底座的上端面垂直设置,涡轮轴的一端与底座通过第二轴承连接,蜗杆设有驱动部。

进一步地,升降平台上设有套筒,涡轮轴的另一端与套筒螺纹连接。

进一步地,支撑导向装置包括导向支撑杆和与导向支撑杆滑动连接的导向套筒,导向套筒以套筒的轴线为中心间隔均匀的固定在升降平台上,导向支撑杆相应的固定在底座上。

进一步地,导向支撑杆为四根,导向套筒为四根。

进一步地,导向套筒上设有用于将导向套筒和导向支撑杆锁紧固定的锁止螺栓。

进一步地,驱动部为手摇杆。

进一步地,升降平台上设有凸台。

进一步地,凸台下表面为球弧面,升降平台上相应的设有用于安装球弧面的凹槽。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装置通过涡轮蜗杆连接装置与螺纹杆连接装置实现升降平台的升降做动作,升降平台升高可对燃气表提供支撑,升降平台下降可为燃气表的拆卸提供操作空间,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蜗杆;3、第一轴承;4、涡轮;41、涡轮轴;42、套筒;5、第二轴承;6、升降平台;61、凸台;71、导向支撑杆;72、导向套筒; 8、手摇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燃气表支撑架的一个实施例,包括底座1、设置在底座1上侧的升降平台6、用于连接底座1和升降平台6的支撑导向装置、设置在底座上的蜗杆2和与蜗杆2啮合的涡轮4,底座1上设有用于水平支撑蜗杆2的第一轴承3,涡轮4上设有与升降平台6螺纹连接的涡轮轴41,涡轮轴41的轴线与底座1的上端面垂直设置,涡轮轴41的一端与底座1通过第二轴承5连接,蜗杆2设有驱动部。

本实用新型装置通过涡轮蜗杆啮合装置与螺纹杆连接装置实现升降平台6 的升降做动作,升降平台6上升,使凸台61与皮膜燃气表下部接触构成支撑,当需要拆卸燃气表时,可反向旋转手摇杆8,降低升降平台6,为拆卸燃气表提供操作空间。本实用新型装置的可调节升降平台相对于传统燃气表固定不可拆式支撑操作简单,减少工作量,结构简单。

升降平台6上设有套筒42,涡轮轴41的另一端与套筒42螺纹连接。

支撑导向装置包括导向支撑杆71和与导向支撑杆71滑动连接的导向套筒 72,导向套筒72以套筒42的轴线为中心间隔均匀的固定在升降平台6上,导向支撑杆71相应的固定在底座1上。导向支撑杆71和导向套筒72以套筒42 的轴线为轴阵列布置,为支撑平台提供稳定性。

导向支撑杆71为四根,导向套筒72为四根。本实用新型装置导向支撑杆 71和导向套筒72的数量不限于四套,可根据需要进行配置。

导向套筒72上设有用于将导向套筒72和导向支撑杆71锁紧固定的锁止螺栓。导向支撑杆71和导向套筒72上分别相对应的成排设置螺栓孔,并且在相对的导向支撑杆71和导向套筒72上相对设置,使锁止件对称设置在套筒42 轴线周围,保证升降平台6平稳支撑。当本实用新型装置为燃气表提供支撑时,锁止螺栓用于固定升降平台6与底座1的相对位置高度,防止涡轮蜗杆反转造成支撑失效

驱动部为手摇杆8。旋转手摇杆8,实现升降平台6的上升与下降。

升降平台6上设有凸台61。

凸台61下表面为球弧面,升降平台6上相应的设有用于安装球弧面的凹槽。凸台61的球弧形面与凹槽光滑接触,当本实用新型装置发生倾斜时,凸台61 上表面可以保持水平,不影响燃气表的水平度,使得本实用新型装置具有一定的调平作用。同时升降平台6上表面可做成中间高外围低的凸面或者在升降平台上表面设置指向外侧的导向槽,保证升降平台没有积水留存。防止燃气表受潮。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装置通过涡轮蜗杆连接装置与螺纹杆连接装置实现升降平台的升降做动作,升降平台升高可对燃气表提供支撑,升降平台下降可为燃气表的拆卸提供操作空间,升降平台上设置凸块,凸块可相对地面保持水平,保证燃气表不因支撑架发生歪斜,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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